當天沒賣完的、大小和形狀不合格的麵包,不售賣,一律扔掉……日前,南京查處自反食品浪費法實施以來的這一首例食品浪費行為。據媒體報道,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違規麵包店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並組織當事人進行行政約談。
麵包“拼顏值”拼到如此地步,令人遺憾。按道理,清晰界定食品浪費不是難題。奇怪的是,網上有一些觀點要為商家“正名”。諸如,“賣不出去倒掉說明商家很有良心”“打折售賣了不就影響了正常麵包的銷售嗎”“這是對消費者負責,不屬於食品浪費”,等等。那麼,扔掉尺寸不合格的麵包,究竟是不是浪費?對照反食品浪費法,答案自明。
所謂食品浪費,就是指對可安全食用或者飲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廢棄、因不合理利用導致食品數量減少或者質量下降等。是與非如此明確,為什麼有人仍會犯迷糊?關鍵在於有經濟利益作驅使。然而,扔掉尺寸不合格的麵包,終歸只是商家出於經濟理性而做出的違法決策。這看似在對消費者負責、對品牌和信譽負責,其實已違背了企業的社會責任。
反對食品浪費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統計顯示,全球每年約有1/3的食物在生產與消費過程中被損失和浪費,經濟損失近1萬億美元。可見,對食品企業來說,責任尤其重大。有人曾把企業的本質定義為某種促進社會福利的有效方式。也就是說,企業決策與行為始終要對社會負有責任,要堅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線。隨著反食品浪費法的實施,各行各業都要對此類打著維護品牌和信譽旗號的浪費行為堅決說“不”。
據媒體報道,涉事麵包店已被責令整改。目前,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該店會把尺寸不合格的麵包捐贈給有需要的困難人群。對此,企業要多付出一些努力,做出積極的改進。譬如,商家和工廠要共同完善協調機制,以便順暢地把這些麵包送到受捐贈者手中;要改進包裝工藝,讓不合尺寸的麵包仍能保持良好品相。從這則案例中,我們更真切地看到,從生產到消費,全鏈條節約糧食任重道遠。相關行業和企業都要為之做出改變,加快推動長效機制的建立健全。消費者也要改變思想觀念,調整消費方式,支援各行各業改掉不科學不合理的生產方式。
(楊博)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