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同一學校工作滿九年,新任教師應交流

高階職稱教師、在同一學校工作滿九年的新任教師納入應當交流的範疇;實施名師送教下鄉活動,推行學區共享教師機制,青島市市南區日前出臺新政,推動優秀校長、教師合理流動。

市南區委、市南區政府日前出臺《關於市南區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16條措施聚焦教師隊伍建設改革。

《意見》提出,將每年3月、9月定為師德教育月,每年開展一次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工作,推行“全員育人導師制”,組織開展師德建設五項行動、師德標兵評選活動,制定具體可行的師德師風正負面清單。

培育30所教師專業發展學校,積極選樹各級名師、名校長、名班主任,培養市南本土教育實踐家,深度打造市南區校長學院,提升中層及以上幹部辦學治校能力。

建立教師人才儲備庫,透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解決教師臨時性缺員。足額核定公辦幼兒園所需編制,對納入機構編制管理的幼兒園探索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

深化教師交流長效機制。將評審透過高階職稱的教師、在同一學校工作滿九年新任教師納入應當交流的範疇,鼓勵教師積極支教、自願交流,實施名師送教下鄉活動,推行學區共享教師機制,推動優秀校長、教師合理流動。

加大碩士研究生的引進力度,探索在專業性較強的學科引入博士研究生,充分發揮教育部門和學校在教師招聘中的重要作用,深化“1 X”多元化教師招聘補充機制,倡導開展面試前置方式招聘教師,建立健全教師退出機制。

適當提高中小學中級、高階教師崗位設定及使用比例,增設正高階專業技術崗位,將完成課時量作為申報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和競聘專業技術崗位的必要條件。

開展中小學教師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並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增量機制,班主任津貼按照人均每月1000元標準予以保障,並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深化校長職級制改革,實施相應的校長收入分配辦法,完善校級幹部選拔任用機制。

制定《市南區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嚴格限定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統籌規範社會事務進校園。

(來源:大眾報業·齊魯壹點記者尚青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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