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苗青)8月11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下發關於嚴格規範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緊急通知,就進一步規範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我市2020年中考成績公佈之後,部分學校不同程度地出現了一些違規宣傳、違規招生的行為,對我市招生秩序產生了不良影響。高中招生工作關乎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地各校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規則意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細化責任分工,守紀律,講規矩,嚴格執行並認真落實各項招生政策,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通知要求各地各學校要嚴格規範招生行為,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確保考試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實施。
嚴禁違規招生宣傳。各高中學校一律嚴禁在初中學校或學生家中進行招生宣傳,嚴禁以任何方式向社會公佈或宣傳本校高考成績或高考名次等,嚴禁進行虛假宣傳、誇大宣傳。
嚴禁擅自提前招生。各高中學校(包括民辦普通高中)要嚴格按照全市的統一部署和規定時間招生。未經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自主招生需提前進行專業測試和麵試的相關高中學校,須按程式將自主招生方案報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組織實施。
嚴禁超範圍、超計劃招生。嚴格執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關於2020年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呼教辦字〔2020〕5號)規定的招生範圍,未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旗縣高中不得跨旗縣招生,未經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普通高中不得跨盟市招生。各普通高中一律不得錄取在市屬旗縣參加統一中考的考生、未參加我市中考和最低控制線以下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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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呼和浩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