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這一制度,挑戰了人類殘忍和暴虐的底線,更持續了兩千多年

在私權膨脹的年代,人殉屢見不鮮。嚴格來說,人殉就是指用活人來為封建奴隸主、氏族首領等殉葬的制度,殉葬者則多為死者的近親、近侍以及戰爭俘虜。由今視之,人殉這一喪葬制度顯然醜陋至極。因為,其不僅是一種野蠻的宗教行為,更挑戰了人類殘忍和暴虐的底線。

今天,我們將從以下三方面進行研究。

中國的這一制度,挑戰了人類殘忍和暴虐的底線,更持續了兩千多年

第一方面:人殉起源和發展。

其實,人殉制度發端於原始社會末期,盛行於奴隸制時代。可以說,人殉制度始終與私權的膨脹密切相關。殷商時期的人殉制度發展最為鼎盛,僅以目前挖掘的商代貴族墓群為例,其中,掩埋了大量殉葬者的屍體。胡厚宣曾在其《中國奴隸社會的人殉和人祭》中提到:已經發掘的商代墓群,其殉葬者已高達四千餘人。

直到戰國時期,因為鐵製工具以及農耕技術的進步,社會生產力得到了長足發展。在這樣特殊的時代背景下,人作為勞動者開始受到統治階級的重視。值得一提的是,當時人本思想已經萌芽,為了避免非議,很多人開始以陶俑、木俑代為殉葬。公元384年,秦獻公宣佈廢除人殉制度,但是,這一禁令並未得到其後世子孫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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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人殉制度的發展也如戰國時代一般,雖被廢止卻經久不息。

譬如:在漢宣帝時期,趙繆王便擅自逼迫十六個奴婢為自己殉葬。唐太宗去世後,跟隨其多年的兩個少數民族將領曾自請為其殉葬,但是,這一訴求卻被繼位的唐高宗拒絕了。即便如此,在中國長達兩千多年的君主專制社會中,人殉這一制度雖被視作陋習,可卻一直未被禁絕,這一點從《宋史》中可看出一些端倪。

相傳,宋高宗駕崩後,孝宗便讓生前侍奉宋高宗的王氏、李氏隨同殉葬。此外,元代也有用人殉葬的慣例,波斯歷史學家志費尼曾在其《世界征服者史》中講到元代的人殉現象,即:成吉思汗去世之後,新的統治者挑出了四十位出身那顏和異密家族的女子,將其用珠玉、美袍、首飾加以裝扮後,便與良馬一同送去陪伴成吉思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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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方面:人殉 “死灰復燃”。

漢代之後,人殉現象雖不乏記載,但終究屬於個例,從前那種制度性的殺殉早已不復見。可是,就在所有人以為人殉制度要就此成為過去式的時候,明、清之際的帝王們再次掀起了人殉狂潮,使得人殉制度死灰復燃了。

公元1395年,朱元璋次子秦王死後,首開妃嬪殉葬之惡例。三年之後,朱元璋駕崩,其亦效仿了前代“伺寢宮人盡數殉葬”的人殉慣例。正是從那時開始,朱元璋後世子孫開始爭相效仿宮人、妃嬪陪葬的喪儀,使得人殉重新成為了一種制度性的存在。

《明宣宗實錄》中曾有過類似事件的記載,即:在明仁宗去世後,共有貴妃郭氏、淑妃王氏、麗妃王氏、順妃譚氏、充妃黃氏共五位妃嬪陪葬。要知道,貴妃郭氏育有滕懷王、衛恭王、梁莊王三位皇子,按例不應殉葬。

於是,後人據此猜測,郭氏要麼是自願陪葬,要麼就是不幸成了宮廷鬥爭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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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明宣宗朱瞻基死後,也出現了十位嬪妃陪葬的情況。

《明史·后妃傳》中曾提到,正統元年,明宣宗去世後,特追諡了趙氏、吳氏、焦氏等十位妃嬪。除此之外,還有大量沒有名分的妃嬪殉葬。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妃嬪都願意像郭貴妃那樣自願殉葬。可是,不願意怎麼辦呢?朝廷只好強行將這些妃嬪和宮女縊殺,然後,裝入棺槨再下葬。

《李朝世宗實錄》中曾特別記載了朝鮮選獻的韓宮人被殉葬時的情形。相傳,韓氏被縊殺時,曾對守候在其身邊的乳母金黑大呼 “娘,吾去!娘,吾去!” 可話音還未落,人便沒了呼吸。所以,明代宮中妃嬪的命運之悲慘可謂是前所未有。

在諸多殉葬的事件中,殉葬妃嬪多為宮中無所依靠的弱勢群體。就拿明宣宗生殉的十位妃嬪來說,其中一位名叫郭愛的宮人,甚至,都沒有見過皇帝。可是,吃人的殉葬制度,還是殘忍地將其拉下了馬,做了封建帝王偽善面具下的替罪羊。

臨死前,她更是用一首《絕命詞》訴說苦衷:

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

生而如夢兮,死者覺也。

先吾親而歸兮,慚予之失孝也。

心悽悽而不能已兮,是則可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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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除了高高在上的帝王們之外,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諸王們也開始推行死後殉葬的制度。這一點,在明朝正史《明史·諸王傳》中亦有詳細記載。洪武二十八年,秦愍王朱薨,王妃殉葬;宣德五年,衛恭王薨,妃楊氏殉葬;正統四年,越靖王薨,妃吳氏殉葬……如此事件,數不勝數。

然而,考古發掘亦可彌補正史記載的不足,2006年,考古工作者在湖北鍾祥挖掘郢靖王墓時,發現其東西兩個耳室有六個腐朽的棺木。於是,研究者分析後發現,棺材中除郢靖王王妃之外,還有六名身份不明的女子殉葬。不難想象,殉葬女子大多有實無名,能在正史中有所提及的更是少數。

譬如:諸王下葬時都會有女子殉葬,可是,這些女子卻無一被載入史冊,只能成為地下陪伴帝王和王爺的無名冤魂。可見,人殉在明朝早已成為了定製。據《明史紀事本末》記載,景泰帝薨後,其嬪妃都被英宗逼迫殉葬。《明史》對此現象評價道:“景帝以王薨,猶用其制蓋當時王府皆然。”

由此可見,明朝人殉制度的盛行。

到了清朝初年,人殉制度再次死灰復燃。因彼時滿洲貴族有以活人殉葬的風俗,所以,宮廷貴族死後便都會以妾室、奴僕殉葬。例如:清太祖努爾哈赤以及清太宗皇太極去世時,都出現了活人殉葬的情況,殉葬者不僅有宮中妃嬪,還有生前陪侍左右的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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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殉廢止。

天順八年正月,明英宗駕崩,其生前特留下遺詔,宣佈免除其妃嬪殉葬的義務,此事在明代史書《翰林記》中亦有記錄。明代劉定之在其《否泰錄》中寫道:“高廟、文廟……皆用人殉葬,英宗臨崩前召憲廟曰:‘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子孫後世亦復為之’。”

其實,不論當時的實際情況如何,明憲宗在繼位後,確實也遵從了英宗的遺詔,再未逼迫宮人和妃嬪為英宗殉葬,這一慣例一直延續到了明朝滅亡。此外,遼靖王朱豪在其長子亡故後,曾妄圖上奏以其婦馮氏、曹氏殉葬,但皇帝聽後嚴厲斥責了他,命其善待馮氏、曹氏,毋使其流離失所。

至此,諸王人殉制度基本禁絕。

可以說,明英宗廢除人殉之舉可謂順天意、得民心。因為,這一行為不僅得到了當朝群臣的稱頌,亦得到了後世史官的讚揚。可是,清代曾有人對此提出質疑,認為:以宮人殉葬本就是亂政,英宗只是廢止了這件事,並沒有什麼值得稱頌的。

話雖如此,但從長遠來看,他還是挽救了許多無辜女子的生命,僅從這點考慮,英宗便是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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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英宗為何要廢止人殉,史書中並未做詳細解釋。

但是,從相關資料的記載可隱約看出,明英宗廢止人殉制度的想法並非一時之念。周憲王薨後,十三歲的英宗曾下旨:“自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年少有父母者遣歸。”

可是,令人不解的是,英宗當時曾親自逼迫景泰帝的妃嬪為其殉葬。若是從其被景泰帝幽禁多年的角度分析,英宗很有可能因為對景泰帝的仇恨連累其家人,故做出了反常的舉止,這也是可以理解的。除此之外,英宗止殉亦可能與其身世有關。

根據《明史·后妃傳》的記載,明宣宗的孫皇后身為貴妃卻膝下無子。於是,為了永葆榮寵,便強行奪取了宮人之子為子,而這個孩子就是後來的英宗。至於其真正的生母,則早已成了卒而無知之者的可憐人。英宗雖始終沒找到自己的生身母親,但他知道自己母親就是萬千可憐宮女中的一個。

於是,思及母親,英宗對宮人悽慘的命運總會多一份憐憫,因為,這很有可能就是他親生母親的遭遇。或出於此意,英宗最終決定廢止人殉這一慘絕人寰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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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明史紀事本末》中記載的一則故事,也從側面印證了明英宗的惻隱之心。

據說,在景泰帝死後,明英宗本打算讓其廢后汪氏一同殉葬。可是,當時大臣李賢規勸稱:“若汪氏隨景泰帝去,其兩幼女無依,尤可矜憫。”英宗聽後,便赦免了汪氏。

可見,一提到母子之情,英宗便會惻然。

直到清朝,人殉制度雖再次死灰復燃,但最終得到了清廷官方的禁止。因為,康熙帝繼位後,特意頒佈了禁止殉葬的禁令。

可以說,正是從那時開始,人殉作為一種固定的制度,徹底退出了中國歷史的舞臺。

參考資料:

【《中國奴隸社會的人殉和人祭》、《明史紀事本末》、《明宣宗實錄》、《李朝世宗實錄》、《明史·后妃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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