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湖南高考理科第二名從北大退學,復讀拿下理科第一名”的訊息在網路上引起關注。據報道,今年的湖南高考理科第一名名叫杜青雲,今年高考成績的裸分為698分,有20分的加分,來自文郡洋沙湖中學,是一名復讀生。2016年,杜青雲曾以704分拿下湖南高考理科第二名,進入北大光華管理學院,大約大三時退學復讀;至於其退學的原因,大家也不是很確定。
近年來,高分考生進入名校後退學復讀的現象並不少見。最為引人矚目的是2013年遼寧文科第一名劉丁寧被香港大學錄取,並獲得72萬元全額獎學金,然而開學不久,劉丁寧選擇退學,回家復讀。劉丁寧表示,退學是因為對香港學習方式的不適應,以及追求更純粹的國學。第二年,劉丁寧再次奪得遼寧省文科第一名,並進入北大中文系就讀。
高分(甚至“第一名”)考進大學之後再退學復讀的學生,各有各的原因。他們復讀之後繼續拿“狀元”、高分,令不少人“佩服”,也激勵不少高分學生走這條路。從個體角度看,考上名校,因“不適應”、“不適合”而選擇退學、復讀,這些學生是有勇氣的,甚至帶有某種“勵志”色彩。但是,從生涯發展規劃角度看,這暴露出生涯教育的缺失;從高等學校招生、培養角度看,這反映出我國高校沒有健全的學生退學、轉學機制,仍舊把高考作為全日制高校的重要甚至唯一入口,這已經落後於高等教育的發展形勢。
減少這類現象,提高學生對學校、專業的滿意度,我國基礎教育應該重視對學生的生涯教育,同時,要改革招生、培養、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招生自主權,探索建立自由申請入學、自由申請轉學制度。
湖南這名學生當年考進的是北大光華管理學院,北大光華管理學院是很多高分、“狀元”學生的夢想。他在就讀兩年後,選擇退學復讀表明,他並不適合這一學校、這一專業,要麼是自己對學校、專業不滿意主動退學,要麼學業成績沒有達到學校的要求被退學。而不管是何種原因,都不能忽視一個問題:在考大學之前,他可能並沒有想好要上什麼大學、專業,只是“隨大溜”,進大學之後才發現自己不喜歡,進而也沒有進一步學習的動力。
2013年的遼寧文科“狀元”劉丁寧選擇最初港大,也不是自己的選擇,而是父母、老師的選擇。如果在基礎教育階段,學校和家庭重視對學生的生涯教育,讓學生了解大學、專業,認識自我的個性、興趣,鼓勵、引導學生結合自己的個性、興趣、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大學和專業,那麼,這種情況就會減少。
最近,輿論很關注“江蘇文科第一名”不能報考北大清華這一話題,拋開江蘇的高考錄取規則不談,網友認為第一名就應該進北大、清華,是什麼邏輯?北大、清華真適合他嗎?很多人只看到學生在鮮花和掌聲中進北大、清華,卻沒有看到他們進北大、清華學習的不如意、掙扎。輿論的這種論調,就是在對高分學生做選擇大學和專業的規劃,而選擇進什麼學校、專業,是學生的權利。在美國,一名SAT滿分學生可能放棄哈佛,選擇一所職業學院,學習烹飪,今後的理想是當大廚,沒人會覺得這奇怪,如果在我國,這肯定會“炸鍋”。
而大三時從北大、清華退學,如果要繼續在國內讀全日制高校,必須重回高考體系,復讀、參加高考,這是由現行高考錄取制度和大學學籍管理制度決定的。這一操作,在輿論看來是公平、合理的。然而,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時代,繼續堅持這種招生、培養、管理模式,必然影響整體的人才培養質量。學生只要退學,如不參加高考,就不能繼續在國內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會讓學生選擇退學以及大學淘汰不合格學生均顧慮重重。大學要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就必須從嚴要求學生,提高淘汰率,以我國所有高校淘汰率10%計算,每屆學生就有幾十萬上百萬被退學。可能做到嗎?
發達國家解決這一問題,是透過實行自由申請入學制度和自由轉學制度。在招生時,由學生和學校雙向選擇,提高彼此的滿意度;在培養過程中,還有進一步的雙向選擇,在美國,甚至把新生留校率(就讀一年後有多少學生選擇繼續留下來讀書)作為評價大學培養質量的重要指標,學生退學後(主動或者被動),可以用當年入學成績、大學學業成績,再申請進入其他大學、專業。不需要重回高中復讀,參加統一測試,報考學校,一切“從頭再來”。因此,不能把高分復讀就視為正常,要反思這背後的原因,推進基礎教育的生涯教育,以及深化考試招生與培養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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