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1年度自紐西蘭進口有關農產品觸發水平數量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紐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我國對自紐西蘭進口的四大類12個稅號農產品(以下簡稱四大類農產品)實施特殊保障措施。現將2020年度四大類農產品適用協定稅率進口數量和2021年度進口觸發水平數量予以公佈(詳見附件)。
其中,2020年我國以在途方式進口的原產於紐西蘭的第一類農產品(稅則號列04012000、04014000、04015000)已達到2021年度進口觸發水平數量,因此2021年度進口紐西蘭第一類農產品不能適用協定稅率。此外,2021年是對原產於紐西蘭的第一類、第三類和第四類農產品實施特殊保障措施的最後一年,2022年已無可扣減數量,特殊保障措施觸發後,有關在途產品不再適用協定稅率。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度四大類農產品適用協定稅率進口數量和2021年度進口觸發水平數量情況表.doc
海關總署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