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發《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從多方面對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規範提出要求。看要點梳理↓
■ 明確材料內容編審標準
培訓材料內容科學準確,容量、難度適宜,與國家課程相關的內容應符合相應課程標準要求,不得超標超前;
培訓材料符合學生成長規律,滿足多層次、多樣化學習需求,有利於激發學習興趣、鼓勵探究創新。
培訓材料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譭、汙衊黨和國家領導人、英雄模範,或者歪曲黨的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曆史、人民軍隊歷史;
汙衊攻擊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損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有反華、辱華、醜華等內容;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侵犯民族風俗習慣;
宣揚宗教教理、教義、教規以及邪教、封建迷信思想等;
含有暴力、恐怖、賭博、毒品、性侵害、淫穢、教唆犯罪等內容;
不符合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
植入商業廣告或者變相的商業廣告;
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
含有誤導中小學生產生不良行為的內容;
存在其他違法違規情形。
■ 完善相關人員資質標準
培訓材料編寫研發人員必須政治立場堅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會形象等。
學科類培訓材料的編寫研發人員應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非學科類培訓材料的編寫研發人員應具備相關行業資質證書或專業能力證明。
稽核人員應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豐富的相關教育或培訓經驗。
■ 健全稽核把關制度
建立培訓材料內部稽核和外部稽核制度,堅持凡編必審、凡用必審。
實行培訓材料編審分離制度,遵循迴避原則。
學科類培訓材料採取校外培訓機構內部稽核和教育行政部門外部稽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雙稽核。其中,教育行政部門稽核時,對線上及線下培訓相對固定形式的基礎性材料進行全面稽核,對以資料庫、影片等形式存在的培訓材料進行抽查。
非學科類培訓材料在校外培訓機構內部稽核基礎上,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協助相應主管部門開展抽查、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