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浙江紹興一中學班主任韓老師自費請全班46名同學一人一隻炸雞。班主任韓老師表示,之前承諾過學生,如果考試進步很大就請大家吃炸雞;期中考試同學們聯考成績考了年段第一,自己很開心,兌現承諾請學生們吃炸雞,同時也是自我調節、放鬆一下心情。對於此事,筆者談幾點個人看法:
首先、採取一定方式方法激勵學生努力認真學習,不失為一種有效的辦法。教書育人是老師的份內職責,採取恰當方式方法來鼓勵和促進學生努力勤奮學習,也是老師應該做的育人之道;然而,浙江紹興某中學的班主任韓老師,因為學生期中考試成績突出,而花費千多元獎勵全班46名學生每人一隻炸雞的做法,筆者覺得很值得商榷!
其次、花費大量金錢來刺激和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急功近利不可取。“因學生期中考試成績突出,而花費千多元獎勵全班46名學生每人一隻炸雞”,筆者看來,這種做法起碼有兩大弊端:第一是為了分數而花費重金獎勵,容易讓學生陷入“唯分數論”泥沼,變成一種交易;第二是也容易養成學生的功利心,甚至會不擇手段而去考高分來迎合老師!
再者、唯分數論違背素質教育,尤其為了分數而物質獎勵,易造成教學事故。教過中學的老師,應該都比較瞭解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正值青春期的他們,不僅敏感脆弱,而且很難丟掉依賴性;一旦這種“獎勵炸雞”模式被廣為流傳,其他班主任老師咋辦?也有樣學樣地利用金錢誘手段來惑嗎?家庭富裕的班主任還無所謂,那些家境一般、出不起錢的老師呢?
對於“浙江紹興一中學班主任韓老師自費請全班46名同學一人一隻炸雞”,大家怎麼看?歡迎留言,說一說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