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教師資格改革今年啟動,教育部提要求

近日,教育部發布通知,要求做好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工作,相關高校要確保在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啟動前,完成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及時組織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

2020年9月,教育部印發《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其中明確規定,招收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的高等學校從2021年起,可參加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

本次通知要求,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要合理規劃,在做好培養過程性考核基礎上,確保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在2021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啟動前完成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各有關高校要及時制定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辦法並組織本校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其中,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筆試須由學校統一命題組織實施,面試可結合教育實習實踐環節一併考核。對於已經參加了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並且所有筆試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績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如其參加的筆試學段和科目與所學專業培養目標一致,可視作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筆試合格。

尚未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省份,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暫不實施免試認定改革。

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參照《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樣式,自行印製並向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頒發《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各有關高校可根據工作實際,印製紙質版或電子版證書。2021屆畢業生《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有效期3年,有效期統一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

各有關高校要確保相關係統錄入資料真實、準確,嚴禁弄虛作假,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做好工作指導和資料稽核把關。相關人員資訊將作為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進行免試認定教師資格報名的重要依據。對隨意擴大免試認定範圍,將不符合條件的學生資訊進行報送的,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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