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宗室是拖垮明朝的經濟原因嗎試論其對明朝的經濟壓力

一直以來都有朱元璋分封藩王導致朱氏宗室人口龐大、支出龐大拖死明朝的說法。但這個說法一直都沒有具體資料和邏輯支援。如明朝宗室人口有多少?每年需要明朝支付多少錢糧?這些都沒有明確的說法。

本文就來探討下明朝宗室俸祿對明朝的經濟壓力。

明朝宗室是拖垮明朝的經濟原因嗎試論其對明朝的經濟壓力

大明王朝

明朝宗室人口資料記錄

目前網路上對於明末明朝宗室人口的說法是:人口高達一百萬。

明朝設有宗人府,專門記錄明朝宗室人口的譜牒,即玉牒。玉牒10年一修,由翰林院官員專門負責,定期公佈。明朝滅亡後,玉牒下落不明。清朝檔案記錄,順治初年明朝玉牒還存在,只是不知道是否完整。

目前可知的明朝宗室人口數:

1、洪武年間58人;

2、永樂年間127人;

3、正德年間2980人;

4、嘉靖8年1529年8203人;

5、嘉靖28年1549年10000人;

6、嘉靖32年1553年19611人;

7、嘉靖44年1565年28840人;

8、萬曆23年1595年157000人;

9、萬曆32年1604年130000人。

其中以嘉靖44年1565年李春芳《宗藩條例》的28840人和萬曆23年1595年《明神宗實錄》的157000人這兩個資料最可靠。

1565年到1595年30年間,人口增長128160人,平均每年4272人,年增長率14.81%。

1565年到1644年為79年,以14.81%年增長率計算,1644年明朝滅亡時宗室人口為337425人。這裡不考慮明末災荒、民變戰亂等對宗室人口減少因素。

因此,崇禎朝時宗室人口推算為33.7425萬人。由於14.81%的年增長率是建立在嘉靖、萬曆年間風調雨順、國內無大叛亂基礎上,而崇禎朝有災荒、戰亂因素,33.7425萬人的宗室人口,只多不少。

明朝宗室是拖垮明朝的經濟原因嗎試論其對明朝的經濟壓力

大明分封藩王位置圖

宗室爵位數量與結構

明朝宗室爵位有親王、郡王、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鎮國中尉、輔國中尉、奉國中尉、駙馬公主、郡主、縣主、郡君、縣君、鄉君、儀賓(郡主、縣主等的夫婿,類似駙馬)等15個。

爵位變動情況:親王兒子除嫡子繼承外,其餘一律為郡王;郡王除嫡子繼承外,其餘一律為鎮國將軍,妾所生兒子一律為輔國將軍;鎮國將軍兒子一律為輔國將軍;輔國將軍兒子一律為奉國將軍;奉國將軍兒子一律為鎮國中尉;鎮國中尉兒子一律為輔國中尉;輔國中尉兒子一律為奉國中尉;奉國中尉兒子永遠為奉國中尉。

除了親王、郡王爵位固定外,其餘爵位都每世下降一級。

明朝合計有87名親王,被廢除的有16位,絕嗣的有15位,崇禎帝時實際親王有56位親王。明朝合計有924位郡王。

明滅時33.7425萬宗室由於時間的推移,大部分應該都是年俸祿400石以下的中尉、郡縣主(君)。

宗室爵位俸祿情況

宗室是以爵位給俸祿的,沒有爵位的宗室就是庶人。宗室俸祿如下:

朱元璋早期年俸祿:

1、親王,米5萬石、鈔2.5萬貫、錦40匹、絲300匹、紗羅200匹、絹500匹、布2000匹、棉花2000兩、鹽200引、花1000斤;

2、郡王,米6000石、鈔2800貫、錦10匹、絲50匹、紗羅25匹、絹100匹、布100匹、鹽50引、茶300斤、馬料草10匹;

3、公主,沒有封號的,絲10匹、紗10匹、羅10匹、絹30匹、布30匹、棉花200兩;有封號的,莊田一所,米1500石、鈔2000貫;

4、親王兒子沒有封號的,和沒有封號的公主待遇一致;親王女兒沒有封號的,待遇為沒有封號的公主待遇一半;

5、郡王兒子凡年過15歲的,給60頃永世免賦稅田地,後改為給糧;郡王女兒被封縣主和已嫁人的,米500石、鈔500貫。

洪武28年規定宗室俸祿:

親王從5萬石米減為1萬石,郡王從6000石減為2000石,鎮國將軍1000石,輔國將軍800石,奉國將軍600石,鎮國中衛400石,輔國中尉300石,奉國中衛200石,公主和駙馬2000石,郡主800石,縣主600石,郡君400石,縣君300石,鄉君200石。

明仁宗即位後下令每年給沒有赴藩的7王每人每年3000石,後成為定製。

正統12年明英宗規定,將軍俸祿從受封日開始計算,縣主、儀賓等俸祿從出嫁成婚之日開始計算。景泰7年明代宗規定將軍子女俸祿計算時間:出閣在前,受封在後,以受封日為準;受封在前,出閣在後,以出閣日為準。

對於沒有爵位的宗室,明英宗時“頗給以糧”,嘉靖年間每月給6石,萬曆年間減少為每月2石或1石。

宗室俸祿執行情況:

1、朱元璋時期全部給糧食等實物;

2、朱元璋後期開始半給糧食半給鈔;

3、嘉靖44年李春芳制定《定藩條例》,規定:郡王、將軍給鈔70%、給糧30%;中尉給鈔60%、給糧40%;郡主、縣主、郡君、縣君、儀賓等給鈔80%、給糧20%。

俸祿鈔銀折現價,並非市場物價,而是另有規定。洪武年間,1石米=1貫鈔=1兩白銀。永樂年間,1石米=10貫鈔。明仁宗即位後,1石米=25貫鈔。宣德8年,1石米=15貫鈔。正統年間,由於鈔價貶值,1石米=25貫鈔,又強行規定1石米=15貫鈔。成化2年再減5貫,1石米=10貫鈔,恢復永樂年間傳統。此後俸祿有兩種發放方式:本色和折色。本色有月米(按月發糧食)、折布(用布匹抵充糧食)、折銀(用銀子抵充糧食);折色有本色鈔(發鈔抵充糧食)、絹布折鈔(用絹布抵扣糧食)。

簡單說,本色就是發實物,折色就是發鈔、布絹。

以具有代表性的鎮國中尉年俸祿400石為例說明。這裡我們以本色折銀比例1石米=0.65兩計算。

60%折鈔(銀),即240石糧食,折銀為156兩白銀。

156兩白銀在崇禎朝價值如何呢?以下是全漢昇《明代北部米糧價格的變動》中的明末九邊糧價:

天啟元年遼東糧價8兩每石、天啟3年薊鎮山海關4兩每石、崇禎10年宣府4兩每石、崇禎10年大同4兩每石、崇禎4年延綏4兩每石、嘉靖10年延綏5兩每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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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

宗室改革

弘治年間,禮部尚書逆嶽就上奏要求減少宗室俸祿數額。

嘉靖41年御史林潤給我們描述宗室整體狀況的記錄:

“天下之事,極弊而大可慮者,莫甚於宗藩祿廩。天下歲供京師糧四百萬石,而諸府祿米凡八百五十三萬石。以山西言,存留百五十二萬石,而宗祿三百十二萬;以河南言,存留八十四萬三千石,而宗祿百九十二萬。是二省之糧,借令全輸,不足供祿米之半,況吏祿、軍餉皆出其中乎?故自郡王以上,猶得厚享,將軍以下,多不能自存,飢寒困辱,勢所必至,常號呼道路,聚詬有司。守土之臣,每懼生變。夫賦不可增,而宗室日益蕃衍,可不為寒心。宜令大臣科道集議於朝,且諭諸王以勢窮弊極,不得不通變之意。令戶部會計賦額,以十年為率,通計兵荒蠲免、存留及王府增封之數。共陳善後良策,斷自宸衷,以垂萬世不易之規。”

於是才有嘉靖44年規定宗室只能拿20%——40%糧食、其餘60%——80%俸祿給鈔(銀)的定藩條例改革。

改革的結果是國家收支平衡了,但大部分宗室成員生活更困頓了:

“歲出為稍紓,而將軍以下益不能自存矣。”

中尉、郡主、縣主等生活就更困難了。以嘉靖44年1565年28840人需要支付850萬石糧食,平均每人每年296石。以給50%糧食計算,每人每年148石米;改為給20%糧食計算,每人每年59.2石。他們一家子主僕一年的糧食就是這麼多。如果風調雨順,按時發放,生活還可以,如果碰上災荒之年,地方官手中無糧無錢而拖欠,就無能為力了——因為他們不能離開封地、不能自行謀生。

萬曆10年1582年制定《宗藩要例》;萬曆18年1590年頒佈《宗藩事例》,允許無爵的宗室可以自謀生路,有爵位的宗室依然不得工作。

天啟5年1625年制定限祿法,再次減少對宗室的支出。

明朝對宗室的改革主要措施有:

1、限制宗室娶妾,減少宗室人口。弘治5年規定,郡王只能取4個妾、將軍只能娶3個妾,中尉只能娶2個妾。

2、禁止擅自結婚。規定宗室結婚,必須經過禮部批准才能結婚。

3、限制宗支。嘉靖33年規定,3個兒子以上宗室家庭,俸祿減半。

4、限制俸祿。天啟5年限祿法規定王府收支以當年支出總額為準,往後多出的王府支出自理。

5、減少實物發放。嘉靖44年規定宗室只發放20%-40%的糧食,其餘只給鈔銀。

6、加強勘察,防範假冒多領。

明朝宗室是拖垮明朝的經濟原因嗎試論其對明朝的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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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室俸祿分析

計算明朝宗室年俸祿數額:

1、親王56人,1萬石每年,即56萬石;

2、郡王924人,0.2萬石每年,即184.8萬石;

3、其餘336445人,以將軍、中尉、公主、郡主、縣主等俸祿為主。

4、336445人是在籍宗室推算,實際領取俸祿的宗室人數就沒有那麼多。徐光啟記錄萬曆32年1604年:

“隸屬籍者十三萬,而見存者不下八萬”

記錄有13萬人卻只找到8萬人,流失率38.46%。

5、明朝全國糧食稅收資料:洪武26年2944.6萬石;永樂年間3000萬石;弘治年間2679.1萬石;嘉靖年間2681萬石;萬曆年間2663.8萬石;天啟元年2579.36萬石。明朝中後期全國糧食稅收基本保持在每年2600萬石左右。天啟元年收入白銀355.5716萬兩,基本上明朝年白銀稅收不到400萬兩。

6、明朝宗室俸祿壓力測試。基本資料如下:

A、宗室年俸祿平均數。嘉靖41年林潤提供當年宗室俸祿總數853萬石、嘉靖44年宗室人口數28840,即可得出宗室俸祿年均為295.77石/人。嘉靖44年進行改革宗室後,宗室俸祿年均數只會比比295.77石/人更低。

B、實際領取人口。嘉靖44年前不考慮流失率,嘉靖44年後以徐光啟記錄的萬曆32年13萬在籍存8萬,流失率38.46%,即存留率為61.54%。

C、糧銀髮放比率。嘉靖44年之前,50%發糧、50%發銀計算;嘉靖44年開始,以人口占多數的中尉爵位發放比例計算,即40%發糧60%發銀。

D、石糧折銀比例。以成化年後固定的本色折銀比例1石米=0.65兩白銀計算。

E、全國糧食稅收數目為弘治、嘉靖、萬曆、天啟年間稅收數。

F、全國白銀收入數為天啟元年稅收白銀數目。

明朝宗室是拖垮明朝的經濟原因嗎試論其對明朝的經濟壓力

明朝宗室年俸祿壓力測試

明朝宗室並不風光

別看是宗室,但風光的是親王、郡王、將軍等,其他爵位的宗室大部分日子並不輕鬆——因為限制太多。

作為宗室:

1、只能待在封地,除非事先請求並得到特許否則不得出遊。親王、郡王等雖然有錢有時間,但不能到處遊山玩水、結交朋友,只能在掃墓和迎駕時才能出城。明英宗叔叔襄王即便被稱讚忠義,也不過被特許每年秋冬之際出城遊獵3-5次。因此被封閉在封地的宗室都喜歡招攬賓客,以瞭解外部世界。

2、宗室不得參加科考。這就斷絕了宗室報效國家的途徑。宗室內也有不少有才能的人,但只能在無所事事中虛度生命。魯府鎮國將軍朱冕甫,“倜儻有大志”,年輕時“以俠名自名”,後來苦讀詩書,名滿天下,卻發現不管自己如何努力都不能科考,感慨讓自己苦讀2-3年隨便拿科舉狀元,如今卻只能老死而碌碌無為。

肅王朱真淤的邊塞詩,被讚譽為明朝的王昌齡。

3、不得謀生,只能依靠俸祿生活。《世宗實錄》記錄嘉靖40年鎮國將軍朱聰浸哭訴自己的困頓:

“臣等身系封城,動作有禁,無產可賣,無人可依。數日之中,不曾一食……有年愈三十而不能婚配,有暴露十年而不得埋骨,有行乞市井,有行乞民間,有流徙他鄉,有餓死於道路。名雖宗室,苦甚貧民,俯地仰天,無門控訴。”

這並非誇張,而是明朝大部分宗室日常狀態:因為宗室不能當官、不能自謀生路,只能依靠各省地方官發放俸祿。宗室不能和官員交結,地方官員和當地宗室彼此沒有交情,一旦地方官員手裡沒有寬鬆的存糧,第一個就是拖欠當地宗室的俸祿——反正宗室也不能造反。

南陵王朱睦楧,在嘉靖42年在御史林閏上書後主動上書提出改革宗室的七條建議。李春芳的《宗藩條例》大部分都是各地藩王所提建議的集合體:

“其後諸藩遂稍稍陳說利弊,尚書李春芳集而上焉。及頒《宗藩條例》,多采睦楧議雲。”

武岡王朱顯槐,也在嘉靖43年上書,要求設立宗學,以學習成績作為發放俸祿的依據。

肅康王朱瞻焰,宣德7年因為王府被偷盜,貼榜重金抓賊,卻被御史以不符合祖製為由彈劾,後要求宣德帝增加俸祿,因為他俸祿每年只有1000石,但被拒絕。

衡王朱厚燆,曾經把自己的5000石年俸祿賑濟宗室。魯恭王朱頤坦經常捐贈自己的年俸祿給宗室。周宣王朱懷埢捐贈年俸祿給宗室。

嘉靖43年1564年就發生100多宗室包圍陝西巡撫,要求陝西巡撫支付拖欠他們的60萬石(折算為白銀39萬兩)俸祿,巡撫只能籌集到7.8萬兩銀子——都不知道這些俸祿拖欠了幾年!

總結

1、明朝末年宗室並沒有一百萬人口。根據嘉靖44年1565年28840人和萬曆23年1595年15.7萬人兩個資料,得出宗室年增長率14.81%,估算從嘉靖44年到1644明朝滅亡的79年時,宗室人口為33.7425萬人。

2、明末宗室中,親王56人、郡王924人,33.7425萬人中大部分是300、400石一年的中尉等爵位。由於明朝宗室規矩太多,不能離開封地、不能參加科考、不能自謀生路,碰上地方年景不好時地方官員拖欠俸祿,大部分明朝宗室日子過得並不滋潤。富裕的只能呆在家裡,不能出門;有才能不能任職報國,空自悲嘆;貧困的不能自食其力。

嘉靖40年朱聰浸哭訴自己幾天沒有東西吃的困頓、貧困宗室行乞、逃離。這也是徐光啟記錄有13萬宗室只有8萬人在的原因——5萬宗室因為經濟原因寧遠不要宗室身份也要逃籍。

“名雖宗室,苦甚貧民,俯地仰天,無門控訴”,是明朝貧困宗室的真實描述。別看明末宗室有33.7425萬人,真正日子過得滋潤、自豪自己是朱元璋後裔的不多。

3、明朝宗室看似俸祿豐厚,但因為大部分折鈔銀髮放,購買力大減。具體看下錶:

明朝宗室是拖垮明朝的經濟原因嗎試論其對明朝的經濟壓力

明朝宗室爵位實際發放年俸祿

天啟、崇禎朝時九邊重鎮的糧價普遍在1石米4、5兩白銀。朝廷卻按照1石米0.65兩白銀進行折算。俸祿損失約4-5倍收入。

4、宗室年俸祿壓力測試表明:宗室年俸祿數在嘉靖44年以前並沒有成為明朝的財政負擔,但在嘉靖44年後成為明朝巨大的財政負擔。明朝嘉靖44年後對宗室改革,更多是進行糧銀髮放比例調整,並沒有進行結構性改革。爵位俸祿不變,人數在增長,年俸祿數暴增,雖然改革糧銀比例,減少實際需要支付的糧食,但導致作為明朝本位幣的白銀需求暴增,引發通貨緊縮。同時美洲和日本的白銀因為貿易問題無法輸入到明朝,更加重明朝白銀的通貨緊縮狀態。

5、明朝宗室財政問題,表面上是朱元璋所定製度導致,但實際是明朝沒有因時利導進行改革。即便改革,也沒有深入改革,只是做些皮毛變動。如進行以下改革:

允許有爵位的宗室自願謀生,以放棄俸祿換取免除稅收,而非僅僅允許無爵位宗室自行謀生;

允許有爵位的宗室進行科考、擔任官職,讓其在官職俸祿和爵位俸祿之間二擇其一;

鼓勵富裕的宗室捐贈或賑濟地方災荒等。

6、雖然明朝宗室俸祿是明朝財政的沉重負擔,但並非明朝滅亡的主要因素。從嘉靖44年《宗藩條例》改革來看,明朝各地藩王改革意願比皇帝更強烈,《宗藩條例》基本上都是各地藩王建議,皇帝和朝廷基本上沒有什麼建議。因此明朝宗室俸祿問題,責任不在於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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