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和加拿大之間的皮吉特海峽,有一個叫做聖胡安島的地方,這裡風景美麗,氣候宜人,還是全世界為數不多可以近距離觀察虎鯨的地方,可以說是美國的一個旅遊勝地。
然而,最初這個地方並不屬於美國。由於其處在美國和加拿大之間,在19世紀,雙方曾因為這塊地方,糾纏很長時間。當時的美國雖然已經獨立,但是其過得並不安穩。在北美,英國仍然佔據著優勢地位,並且一直在致力於遏制美國的發展。所以,英國人和美國可謂是摩擦不斷,其統治下的加拿大,時常會和美國發生一些領土上的糾紛。
比如聖胡安島,由於其地理位置特殊,夾在兩國之間,位置很是敏感。1846年,美、英兩國簽署了《俄勒岡條約》。該條約劃分了美國西北與英屬加拿大溫哥華島以南的海峽邊界。但條約中並沒有對海峽中央的聖胡安島主權進行明確。所以當時英國人和美國人都宣稱那是自家的領土,對其享有主權地位。
一番爭執下來,誰也不想讓步,但是又不想用武力解決。畢竟不是獨立戰爭,為了這麼一塊小地方打一仗實在不划算。所以,雙方非常默契的採取一個共同開發的方式。簡單點講就是,聖胡安島為兩國公用,我不攔著你上來,你也別不讓我過去。
是故,英國的哈得遜灣公司,在島上辦起了牧羊場,開了食品中轉站。這個哈得遜灣公司來頭可不小,是大英帝國時代幾個以殖民地為基本盤的特許公司之一,其在北美的地位類似於亞洲的東印度公司。
哈得遜灣公司控制著英國北美殖民地的大片土地,以及絕大部分英佔北美地區的皮毛貿易,是英國北美殖民地事務主要經辦單位,實力非常雄厚,行事也非常霸道,這無疑是為後來的衝突埋下了伏筆。
當時美國也有一些人,扛起了獵槍,到島上安了家。他們宣稱這片土地歸自己所有,隨後便在島上建立了莊園,種下了馬鈴薯。原本大家相安無事,你養你的牲口,我種我的菜,雙方井水不犯河水,過得也算安穩。
然而,在1859年6月15日那一天,這樣的寧靜,被一頭豬所打破。那天,一頭屬於英國哈得遜灣公司的豬,不知怎麼搞得,跑到了美國人萊曼的菜園子外邊晃悠。萊曼不知道是眼饞豬肉,還是心疼被豬拱吃的菜,端起獵槍,直接將二師兄送上了西天。隨後豬的主人格雷夫便上門要求萊曼賠償,但萊曼拒絕了。
萊曼原本決定賠給格雷夫10美元,但格雷夫要求必須得給100美元才能擺平這事。萊曼覺得你這是在搶錢啊,於是乾脆一分錢都不賠了。他一口咬定是大黑豬跑到他的農場啃他的土豆,自己才出手的,他要求格里芬賠償土豆的損失。因為雙方均不退讓,賠償最終也沒有達成共識。
萊曼的拒絕賠償,讓格雷夫非常憤怒,他本就認為聖胡安島是自家的地盤。你們美國人不僅佔了我的地,還殺了我的豬,關鍵是還不賠錢,師父能忍,大師兄都不能忍。於是,格雷夫找到英國政府撐腰,威脅萊曼如果不賠償,那就等著蹲監獄吧。
這下萊曼也不答應了,明明是你們自己沒管好牲口,撞到我的槍口上來了,怎麼這麼不講道理。於是他們找上美國當局,要求政府給自己撐腰。
美國人向來都是不願吃虧的主,看到自家公民被逮捕,立馬派了軍隊,上島示威要人。英國人見狀更加不樂意了,心想不就搖人嘛,我堂堂日不落帝國,難道還會怕?於是英國人派了三艘軍艦,浩浩蕩蕩的開到聖胡安島,想要驅趕島上的美軍。
不過島上的美軍也是硬骨頭,雖然英軍在兵力上佔據了優勢,卻堅決不退,雙方就這麼一直槓著。英國人見美國人不服軟,便繼續向島上增兵。被欺負到家門口的美國人,雖然在實力上處於絕對劣勢,但始終不想認慫,也在不停的向島上增援。美軍指揮官喬治·皮克特是個暴脾氣,他號稱“要給英國佬再來一次邦克山”,並且要求哈尼准將進行增援。
就這樣,雙方不斷的搖人,從七月底美軍派兵上島開始,到八月底美軍的炮兵上島結束。一個月的時間裡,美軍集結了一支四百多人的部隊,裝備了有4門火炮。而財大氣粗的英國人,則是集結了5艘戰艦,部隊總人數超過兩千人。雙方劍拔弩張,一不小心就會是第三次美英戰爭。
不過還好,最終雙方並沒有打起來。英國人當時的重心早已經不在北美,不想和美國糾纏。而美國人更是不想惹事兒,畢竟當時的日不落帝國正值鼎盛,能不打最好。
他們一致認為:
“兩個大國,如果因為一頭豬而開戰,簡直是太愚蠢了!”。
最終雙方達成協議,英軍佔領島嶼北部,美軍佔領島嶼南部,兩國駐紮總兵力不能超過100人。至於那頭豬的100美元,美國總統也大方地賠償給了格雷夫。1872年,英美雙方找第三方德國調停,在德國的勘察和裁決下,該群島被判給了美國,英國的軍隊下島離開。
隨著英國人的撤軍,這次領土糾紛終於是落下了帷幕,戰爭終究還是沒有打起來,只是那頭攪動風雲的豬最終還是冤死了。
由於這次事件的導火索是那頭倒黴的二師兄,於是在歷史上被戲稱為“豬玀戰爭”。值得一提的是。在聖胡安島上有一座“豬戰紀念館”,紀念著那隻冤死的黑豬。不過話說回來,豬玀戰爭雖然看起來因為一頭豬導致雙方對峙很搞笑也很奇葩,但是更深層次的原因則是主權問題,任何看起來搞笑和奇葩的戰爭,都有其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