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各位考生: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將於 7月 7日至9日進行。我縣考點設在西盟縣一中,參加本次考試的各位考生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誠信考試、守規、守紀、守法。為維護考試公平公正的順利進行,請各位考生嚴格遵守以下要求:
1.考試前各考點開放考場,考生根據《准考證》自行前往查詢並熟悉考點和考場。考試期間嚴格遵守考試時間,須在開考前 60分鐘到達考點。服從監考員管理有秩序按要求進行體溫測量及安檢。
2.考生憑《准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證件不齊者一律不得進入考場。
3.每科開考 15 分鐘後不得進入考點(小語種有聽力的開考前 15分鐘不得進入考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考試結束前 30 分鐘(英語科目考試不得早於 16:40 交卷離開考場),未按規定擅自離開考場視為違紀。
4.考生入場,除 2B 鉛筆、黑色鋼筆、黑色碳素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外(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它具有接收和傳送功能的裝置等)、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包括手錶、手環在內的各種計時工具以及塗改液、修正帶、金屬製品等物品進入考場。身上裝有特殊器械(如醫療器械等)的考生須到體檢醫院開證明。
5.考生及同住家屬須認真按照防疫要求,如實申報本人及同住親屬新冠肺炎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疫情高發地區來西人員及境外來西人員接觸史、新冠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觸史。如實完成健康監測,配合防疫資訊排查。考試期間遵守考點紀律和防疫要求,不聚餐、不聚會、避免非必要外出。
6.考試中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確定的程式和規定嚴肅處理,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涉及組織作弊的行為,買賣或提供作弊器材、試題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構成犯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望考生珍惜個人的誠信記錄、名譽及前程,誠信考試。
7.其他要求按《考場規則》執行。
西盟縣招生考試辦公室在考試期間設立我縣違紀違規舉報電話。監督舉報電話:0879—8343515
預祝各位考生考試順利!
西盟縣招生考試辦公室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