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9月6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葉雨婷)今天記者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日前印發了《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指出,培訓材料內容應科學準確,容量、難度適宜,與國家課程相關的內容應符合相應課程標準要求,不得超標超前。
“長期以來,培訓材料存在導向性、規範性、科學性不足等問題,對其編寫、稽核、選用等方面的要求不夠明確,培訓材料管理存在制度缺失。在現實工作中,亟須強化相關規範要求,完善制度建設。”教育部校外培訓教育監管司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說。
該負責人指出,《辦法》所指的培訓材料,是指經審批登記的校外培訓機構自主編寫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習材料,包括線上與線下、學科類與非學科類培訓材料。
《辦法》指出,要明確材料內容編審標準。對培訓材料的思想性、科學性和適宜性提出了明確要求,強調不得出現超標超前問題;列出了12條負面清單,強調要守牢政治底線,不得出現意識形態問題,確保正確育人方向。
《辦法》要求,完善相關人員資質標準。培訓材料編寫研發人員必須政治立場堅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會形象等;學科類人員應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非學科類人員應具備相關行業資質證書或專業能力證明。稽核人員還應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豐富的相關教育或培訓經驗。
《辦法》強調,健全稽核把關制度。由審批培訓機構的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具體的監管工作,實行線上和線下、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材料分類管理。學科類培訓材料採取校外培訓機構內部稽核和教育行政部門外部稽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雙稽核;其中,教育行政部門稽核時,對線上及線下培訓相對固定形式的基礎性材料進行全面稽核,對以資料庫、影片等形式存在的培訓材料進行抽查。非學科類培訓材料在校外培訓機構內部稽核基礎上,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協助相應主管部門開展抽查、巡查。對培訓材料出現違規情況的,督促培訓機構限期整改,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或查處。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