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記者在25日下午的教育部新聞通氣會上獲悉:《通知》強調要嚴格控制書面作業總量,要求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小學其他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60分鐘;初中不超過90分鐘。同時,《通知》明確提出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嚴禁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批改作業,讓作業迴歸到學校育人環節中來。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目前,個別地方和學校仍存在作業功能異化、數量過多、質量不高、育人功能發揮不夠等問題。《通知》針對上述問題,立足於切實發揮好作業的育人功能和減輕學生過重的作業負擔提出要求。
據悉,《通知》共提出了十條措施,具體要求有:加強作業指導,教師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和課後服務時間,指導學生儘量在校內完成書面作業,培養和提升學生的自主學習與時間管理能力;認真批改反饋,教師對佈置的學生作業要全批全改,並採取集體講評、個別講解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及時反饋,加強對學習有困難學生的輔導幫扶,切實解決學生在學習中遇到的問題;創新作業型別,學校要合理佈置書面作業、科學探究、體育鍛煉、藝術欣賞、社會與勞動實踐等不同型別作業,充分體現“五育並舉”,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通知》要求,提高作業質量。一是體現基礎性。確保作業難度不超過國家課程標準要求,鼓勵學校系統化選編、改編、創編符合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基礎性作業。二是提高針對性。針對學生不同情況,精準設計作業,根據實際學情,精選作業內容;鼓勵佈置分層作業、彈性作業和個性化作業。三是注重發展性。鼓勵教師科學設計探究性作業和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綜合性作業。切實避免機械、無效訓練,嚴禁佈置重複性、懲罰性作業。
為建立作業管理長效機制,落實部門主體責任,《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門要將作業管理納入縣域義務教育和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導學校完善作業管理細則;經常性組織開展教師培訓和教研活動,舉行優秀作業評選與展示交流活動。督導部門要將作業管理作為規範辦學行為督導檢查和責任督學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教研機構要加強對學校作業設計與實施的研究和指導。學校要切實履行作業管理主體責任,加強作業統籌和全過程管理,把作業設計、批改和反饋情況納入對教師專業素養和教學實績的考核評價。
作者:張爍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