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們老一輩教育孩子信奉的是“棍棒底下出孝子”、“玉不琢不成器”,因此經常用棍棒、皮鞭教育孩子,他們最喜歡對老師說的一句話是“孩子交給你了,不聽話就使勁揍”,相信70後、80後基本都捱過揍。
打孩子對孩子的影響有多大,看看前兩天新聞熱點“20年後毆打老師”就知道了,常某因為上學時被打,留下了心理陰影,一直隱藏在心裡,直到20年後遇到老師爆發出來。
所以,對於很多70後、80後來說,既有他們的親身經歷,又因為文化水平的提高,對於西方育兒理念的認可,所以現在的父母開始普遍信奉“快樂教育”,講究尊重孩子,釋放孩子的天性,結果走上了另一個鋸斷,養出了各種“巨嬰”,孩子動不動就跳樓自殺。
從辯證的角度,從來沒有一種教育方式適合所有的孩子,也從來沒有一種教育方式可以應對孩子所有的成長階段,最正確的教育方法只有一個,那就是因材施教。但是因什麼材,施什麼教,就需要父母去把握了。
快樂教育,平等尊重孩子好不好?
我覺得非常好,有利於培養個性化的孩子,發揮孩子的積極主動性。但是我認為,我們不能一成不變的總是採用“快樂教育”的方式,總是跟孩子講尊重平等,至少在孩子6歲以前,適當的“打罵”對於孩子的成長是有利的。
我之所以這樣認為,主要基於以下三點:
1、孩子的行為準則
6歲下的孩子依靠什麼原則來指導他們的行為?是道德?是規則?是理智?還是邏輯?都不是,他們依靠的行為準則是任何動物都具有的本能---追求快樂。因為道德、規則、理智等,這個階段的孩子根本還不具備這些能力,你跟一個4、5歲的孩子談善良、愛心,他懂嗎?
所以,這個階段孩子的行為準則就是最求快樂,怎麼高興怎麼來。
所以我們會看到孩子看到喜歡的玩具就去拿,就去搶,他才不管是超市的,還是別的小朋友的。
2、智力發育不完善
雖然做出格的事,但也不一定要打罵啊。是的,如果只是做出格的事,然後跟他講道理他聽的話,確實不用打罵,但是這個階段的孩子講道理根本就不聽,因為他們智力存在缺陷,他們壓根就不懂道理。
很多父母把孩子當做縮小後的“成人”,認為他們除了體型比較小,知識經驗不足,別的方面跟成人差不多。事實上,他們跟成人的差別大了,特別是在智力上,他們的思維方式、認知能力,跟成人相比完全可以看作是兩種不同的物種。
有興趣的可以瞭解下皮亞傑的認知理論,我再我的專欄《兒童發展規律》裡有詳細介紹。
看完,你就知道幼兒與成人在智力上有多大差別,可以說是兩個不同的物種。
我在這裡重點說下6歲以下的孩子的兩個思維特點,
一是單維思維。孩子的大腦處理能力有限,他們在處理一個問題時,只能從一個角度思考問題,而這個角度往往就是他們追求快樂的本能,而無法顧及別的方面。所以,孩子一旦認準了一個問題,就跟鑽了牛角尖似的,說什麼他都聽不進去。
二是沒有道德規則意識
道德、規則意識是社會化的產物,是為了讓大家更好的交往而產生的,是後天教育的結果,不是一出生就具備的。舉個例子,排隊規則,如果就你一個人,還需要排隊嗎?肯定不需要了,正是因為社會化,為了維護大家的利益,所以產生了這種排隊的規則。
正因為道德、規則的意識是後天教育的結果,所以一開始的孩子根本就沒有這個意識,所以父母用尊重平等、講道理的方式他們壓根就聽不進去,因為他們根本就不懂。對牛彈琴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正因為孩子的這種智力缺陷,所以註定了父母講道理的方式通常是無用功。只有後期隨著孩子認知能力的發展,孩子才逐漸把這些道德、規則意識內化,開始遵守這些規則。
3、孩子對於錯誤的認知
如果6歲下的孩子對於規則沒有認識,那麼他們依靠什麼準則來判斷對錯的?事實上,他們判斷對錯不是依賴於規則,而是依賴於結果。
如果做了這件事,受到了懲罰,那麼他會認為這件事是錯的,不應該去做。相反,如果這件事做了沒有受到懲罰,那麼他會認為這件事是OK的,可以去做。比如孩子搶了別人的玩具,父母沒有懲罰他們,他們便不會認為這種行為是錯誤的,下次還會繼續搶。
只有當受到的懲罰越嚴重時,他就會認為錯誤越嚴重。說到這裡,父母也應該明白為什麼我支援打了,當孩子犯了特別嚴重的錯誤,就必須要打,嚴厲的懲戒才會讓他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說白了就跟訓練動物一樣,對了就獎勵,錯了就懲罰,然後他就知道什麼是對錯了。
父母如何教育6歲下的孩子
那麼,當6歲下的孩子犯錯時,父母應該如何教育呢?
第一步:警告,講道理
如果孩子出現了不良行為,父母首先採取的第一步是警告,告訴孩子不應該這樣做,然後給孩子講道理,解釋下為什麼不能這樣。
雖然我們說講道理的方式通常是不管用的,但是我們首先還是要給孩子講一下道理,讓孩子知道為什麼不能這樣做,萬一管用呢?而且,我們教育的目的最終也是要讓孩子為什麼不可以,所以道理還是要講的,但是不要指望透過簡單的重複講道理來制止孩子。
第二步:堅定的制止
當警告、講道理不管用時,父母的教育方式就需要升級,就需要動手了。最初級的動手就是父母制止孩子,比如孩子如果搶別的小朋友玩具,警告無效後,父母就可以把孩子抱起來,不讓他去搶別人的玩具,直到孩子同意不再搶了才讓他繼續去玩。
這個制止的過程中,孩子肯定會哭,會鬧,但是父母只要做好自己,千萬不要發火,對孩子大吼大叫。父母只要控制他,不用過多的說教,這時候也不用去講大道理,因為你已經講過了,他都懂,就是不去做。等孩子情緒穩定了,你再跟他強調一遍原因,如果他還繼續犯錯,就還這樣對他。
這樣幾次,孩子就知道不應該這樣做了,父母是認真的,要遵守這個規則,從而把規則內化。
在控制孩子的過程中,還有一種進階的教育方法,就是共情。這就需要父母有比較高的情緒觀察和溝通能力了。共情可以讓孩子認識自己的情緒,更快的釋放自己的不良情緒,降低孩子的對抗。
最後一步:打
我們一般是不建議“打”,“打”也不能作為教育孩子的主要方式。但是對孩子比較嚴重的錯誤,或者孩子屢教不改,跟他講道理他又總是不聽的,就需要動用武力了。
比如孩子過馬路問題,父母跟孩子說了很多遍,但是孩子過馬路總是不長記性,父母這時候就需要動用武力,讓孩子意識到他錯誤的過馬路方式有多嚴重。
“打”這種教育方式只能作為特殊的教育方式,用在比較極端的情況下,切不可把“打”作為一種主要教育方式,否則就體現不出“打”的嚴重程度了。
總之,我們要設定不懂等級的懲罰方式,根據孩子的問題程度運用不同的懲罰,這樣孩子才能據此判斷出自己錯誤的嚴重程度,切不可用一種教育方式應對孩子的所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