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迎來整治。10月14日,教育部等五部門下發通知,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提出規範性要求,明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資訊必須真實、準確、合法,不得出現“快速取證”“免考包過”“考不過退款”等對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並部署開展違法違規廣告專項整治行動。
這種“免考包過”之類的繼續教育廣告已經有一定時間。比如2013年《人民日報》報道,很多遠端教育招生機構打著露骨的廣告語,以“包過”、“免試”等噱頭吸引招生。這類廣告的出現,既拉低了繼續教育文憑“含金量”,也誤導了公眾,還擾亂了繼續教育秩序,有關部門此次出手治理很有必要。
之所以出現這類廣告,從需求角度來說,隨著職場競爭越來越激烈,而學歷是職場的“敲門磚”、升職的“助推器”,部分低學歷人群為提升自身競爭力,選擇報考大專或者專升本。這種需求很正常,不正常的是部分人有急於求成的心理,想走捷徑拿學歷,於是相信“快速取證”“免考包過”之類廣告。
從供給角度看,幾乎所有的高校都設有繼續教育學院,圍繞這些繼續教育學院又滋生不少社會化的教育機構,扮演著繼續教育助學、助考的角色。大概是因為競爭激烈,這類社會教育機構在廣告宣傳上越來越出位,透過比較極端的、不切實際的廣告用語來忽悠公眾,以便招收更多學生,創造更多業績。
雖然這類廣告做出了保證性承諾,但由於繼續教育的考試、發文憑等,由高校或者各省自學考試管理機構把關,這類社會教育機構並不能兌現自己的承諾,其結果,不僅侵害了報名學生的權益,也損害了繼續教育形象和公信力。相關報道顯示,一些地方這類社會教育機構不能兌現承諾後選擇捲款跑路。
而此次五部門下發通知,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內容、程式等提出規範性要求,並部署開展違法違規廣告專項整治行動,推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可謂是治理“免考包過”之類廣告的良藥。這對於規範繼續教育廣告發布行為,保障報名學生合法權益,維護繼續教育秩序,都具有重要意義。
從廣告發布程式來說,此次通知明確了高校法人書面授權或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備案的機制。從廣告內容而言,強調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資訊必須真實、準確、合法,不得出現“免考包過”等保證性承諾。這等於給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戴上“緊箍”,壓縮這類廣告隨意“吹牛”空間。
同時,還部署各地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對違法違規案件進行查處。也就是說,要對線上線下的繼續教育違規廣告進行一次風暴式的全面治理。而風暴式治理之後,這類社會教育機構也不要幻想繼續“吹牛招生”,因為五部門將推動治理常態化,不給這種“吹牛廣告”抬頭的機會。
不過,在治理繼續教育“吹牛廣告”之外,還應該治理繼續教育中的不規範行為,比如說某些高校的遠端教育,據說學員交錢報名後,不用上課,開卷考試,論文也可網上下載,還能保證拿到學位。可見,某些繼續教育學院辦學極不規範。如果不能規範高校辦學行為,恐怕繼續教育亂象不止。而只要徹底治理高校違規辦學,“吹牛廣告”自然就缺少根基,因為社會教育機構一旦不能兌現保證性承諾,也面臨被投訴、被起訴風險。所以“吹牛廣告”要治,違規辦學也要治。
(南方都市報,作者馮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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