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教育培訓機構受傷誰擔責?江都法援中心這麼做
2020年底,12歲的少年小雷在江都某培訓機構學習時發生意外,導致左手嚴重劃傷。父母一邊揪心孩子的傷情,一邊又氣憤培訓機構以及造成事故另一方家長,不肯給予賠償。前不久,在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下,小雷一家最終拿到了賠償款。
培訓機構內,小學生左手劃傷
談及那場意外,小雷的父母至今心有餘悸。“培訓機構是用玻璃門做格擋,分出各個空間,事發那天,一個男孩小明強行拉動玻璃門,導致玻璃破裂,小雷的手被玻璃割傷了。”小雷的父親楊先生回憶起兒子受傷的情形,心疼不已。
意外發生後,小雷被立即送往醫院接受治療,醫生診斷他的手指、手腕多處神經、肌腱被損傷,併為他進行了手術。在小雷接受治療期間,培訓機構墊付了2萬元醫藥費,小明的家長墊付了3000元醫療費。
此後,楊先生和愛人向培訓機構及小明一家討要賠償未果,2021年初,他們帶著小雷,來到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法援助力維權,調解拿到賠償款
“孩子的受傷,給我們一家子帶來了很多麻煩,學習、工作都耽誤了,治療也花費了不少錢。”在法援中心,楊先生向工作人員、法援律師講述了事情的來龍去脈。看著圖片中小雷手上20多公分的縫合傷口,大家都無比心疼。“我們一定竭盡全力幫小雷維權!”
此後,法援律師蔣芯妍嘗試聯絡培訓機構和小明父母進行調解,然而培訓機構表示,他們已墊付了2萬元醫療費,而且小雷家還拖欠著培訓費,他們不應該再支付賠償。小明的父母也表示,已經墊付了3000元,不願意再支付款項。
於是,蔣芯妍為小雷寫了訴狀,訴訟維權,並帶著小雷進行傷情鑑定,鑑定機構認定,這次受傷,造成了小雷九級傷殘。法院受理案件後,組織三方進行調解,最終達成一致調解結果,小明父母給付小雷11萬餘元賠償,培訓機構給付小雷3萬餘元賠償。
“真是太感謝法援中心了!”近日,小雷一家拿到了首筆5萬元賠償款後,訂製一面“敬業正直解民憂,律師模範暖人心”的錦旗,贈予法援中心和蔣芯妍。
維護兒童權益,江都法援竭盡全力
區法援中心主任馬愛民介紹,這是一起未成年人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在現實生活中,學校、培訓機構、遊樂場等場所,往往容易發生類似的兒童受傷事件。
“要提醒相關單位、場所的負責人、經營者,一定要加強安全意識和監督管理,這既是對兒童的關心關愛,也能避免意外發生,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馬愛民也提醒廣大家長,生活中要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教導孩子遠離危險,否則發生意外,造成他人受傷,家長作為監護人,也要為孩子的行為買單。
近年來,區法援中心高度重視未成年受援人案件辦理,竭盡全力幫助少年兒童在人身損害、撫養糾紛等案件中維權,獲得受援人及家屬的一致好評。“《法律援助法》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裡面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範圍和程式有了更明確規定。”馬愛民表示,今後區法援中心將嚴格落實《法律援助法》,加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確保應援盡援,全力為孩子討公道。
來源:揚州市江都區融媒體中心
作者:通訊員 景林 湯士貝
融媒記者 王誠 實習生 王鼎
【來源:江都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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