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魚奶爸日記原創,歡迎個人轉發和分享
從小培養孩子的金錢概念相當重要,小時候用哭鬧、無理取鬧換來的每一個玩具,都可能成為孩子成長過程中的“絆腳石”,同時家長也會少一次教育孩子的良好機會。
孩子只知道玩具好玩,卻不知道一個幾百塊錢的玩具需要父母花費多少心思,因此隨便丟之棄之也不覺得可惜。
唯有讓寶貝透過自己的努力得到相應的金錢,養成為自己心儀玩具買單的習慣,才能從根源上避免這類事情的發生。
幼兒園給寶寶發“工資條”火了,卻也引發爭議
網友一位寶媽曬出寶寶拿回家的“工資條”,內容還像模像樣的。
經瞭解,幼兒園中老師為了培養孩子的動手能力以及對金錢的概念,專門和每一個小寶貝都簽訂了勞務合同,很有儀式感。
合同的內容大致就是,把寶貝們分為幾個不同的崗位,而後做相應的簡單“工作”,圓滿完成的就能收到老師發的“工資”。
於是,這天她家寶寶就從幼兒園興高采烈地回家了,而後亮出了自己的工資條和收到的一塊錢。
再仔細一看,這工資條做得可謂是相當有心,從細節上就能看得出來老師在這件事上花費了不少心思。
雖然錢不多,都是一兩塊,但寶寶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賺錢,買點自己喜歡的東西,可謂是很有成就感了。
她家寶寶負責的後勤,工資條上寫著“實發一元”,真是很有儀式感呀~對此父母表示很欣慰,孩子愉快地增強了動手能力,也對完成一項工作需要的社交、邏輯有所瞭解,豈不美哉?
眾口難調,幼兒園此番做法也引發了爭議
對幼兒園的此番舉動,大部分家長表示贊同,在勞動中獲得成就感和能力,是最好不過的,紛紛在評論中喊話自家孩子所在的幼兒園。
但也有些家長持反對意見,認為這反而是在破壞孩子的金錢觀:在幼兒園幹活有錢發,難道以後在家裡幹活也要給他錢嗎?這習慣養成了可不好!
還有一部分則是心疼孩子,認為在家都沒捨得讓他幹活,學校是孩子學習的地方,不應該讓他受這份苦!
但說實話,幼兒園能給孩子安排多難的工作呢?估計都是些小事,沒什麼可計較的。
至於金錢觀這件事,其實我站幼兒園的做法,要知道孩子在外勞動和在家做家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在幼兒園幹活發工資的主要目的,是讓孩子瞭解錢來之不易,不能肆意任性。
而在家中孩子的角色就換了,他是家裡的一份子,出份力、做家務是理所應當的事情,不給報酬是合理的,家長也應當為孩子灌輸這樣的思想。
當然,讓孩子主動做家務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需要父母利用一些小技巧培養孩子的責任感。
那具體怎麼做呢?
1、以身作則
如果父母一天到晚都懶在家裡,一點家務活都不做,那麼孩子自然就形成不了做家務的習慣。反之,父母樹立了好榜樣,孩子也會有樣學樣的。
2、不做過分指導
孩子剛接觸家務時,可能動作不會太嫻熟,此時家長不要用強制性的態度規定孩子只能做什麼,應該用引導性的語態告訴他們怎麼做會更好、更高效;或者看看孩子有什麼其他想法,說不定這更適合他。
孩子上小學時接觸的家務應該要由簡到繁,不要一開始就來“下馬威”。
讓孩子從日常生活中的學習如何做家務、如何承擔責任,體會到成長的快樂,做到自然過渡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