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內閣首輔權勢滔天,為何還要交好太監?

在今天的日本、英國、泰國等君主立憲制國家裡,“內閣”算得上是一個司空見慣的行政機構,不過這個名詞最早出現在中國的歷史上卻可以追溯至600年前的明朝時期。從執行原理上說,現代內閣制的主要特點體現為“虛君”,即君主只作為國家的象徵而不掌握實權。但明代的內閣卻與此截然相反,其非但不能夠限制皇帝的權力,反而其本身就是皇權的延伸。要講清楚這一點,我們首先需要了解在內閣產生之前,古代的封建帝制是如何運作的,換句話說我們要明白“丞相”存在的意義。

由於皇帝主觀上渴望掌控整個國家,但在客觀上又不得不依賴於丞相的輔佐,所以中國歷史上皇權與相權的鬥爭歷來都極為殘忍和血腥。不過在數千年的糾纏與碰撞中,兩者逐漸達成平衡,及至隋唐時期,三省六部制趨於完善。皇帝為國家元首,之下設定中書、門下和尚書三省;丞相為政府首腦,負責具體事務並管理百官。到了元代,門下省與尚書省被取消,中書省與樞密院、御史臺共同組成新的最高行政機構,並且這種體制一直延續至明初。大明建立之後基本承襲元代舊制,因此朱元璋早期曾設立過左右丞相,只是後來胡惟庸案爆發,憤恨於相權過重而立下祖制:大明一朝永不復立丞相。

在此之前,中書省下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丞相主管中書省,因而六部直接向丞相負責。如今丞相一職被廢,中書省便不復存在,因而下屬的六部變得直接面向皇帝,由此便導致原來由中書省處理的奏摺開始鋪天蓋地地湧向皇帝的案頭。不可否認朱元璋確實是刀槍裡滾出來的皇帝,他可以不怕堆積如山的文案,但誰也不敢保證後輩那些養尊處優的兒孫也能和自己一樣勤勉。而實際上,堅持了一段時間之後甚至連他本人也受不了案牘之苦,這個時候“內閣”便應運而生了。儘管演變至後期內閣已經權勢熏天,但從本質上說內閣充其量只能算是皇帝本人的秘書班子,所以它根本不在大明官制的正常序列之內。

由於內閣多與皇帝直接接觸,參與的又是涉及九州萬方的軍國大事,時間一久難免演化為先前廢除的丞相,所以精於權術的朱元璋特意從品秩較低的官員中挑選閣員,一來這些人精於文墨,可以幫助自己處理公務;二來他們官職低微,不怕後期怙恃弄權。當時六部的尚書均為正二品,其奏摺遞往內閣,而負責審閱的閣員卻只有正五品,這便是典型的“以下制上”。

根據明制規定,內閣不在法定行政序列之內,甚至正式的檔案中從來都不存在“內閣”這一名稱。當時這些充當皇帝秘書的閣員多在文淵閣辦公,因此正式的稱呼是“文淵閣大學士”,只因其參與內廷要務,久而久之外朝官員便呼之為“內閣”。

在洪武、建文和永樂年間,內閣的權力均極其有限,其真正脫胎換骨還要等到仁宗和宣宗時期,因為這個時候內閣得到新的權力——票擬。所謂“票擬”就是閣員將治理國家的意見擬定出來呈給皇帝,後者同意則用紅筆勾決,稱為“批紅”,若不同意則駁回。在這一過程中,內閣對皇權毫無反制的措施,如果皇帝不高興不想“批紅”,內閣乾著急卻一點脾氣沒有。到了後來,皇帝連“批紅”都不願親自動手,而是直接交給放心的太監,由他們掌管大印並決定“批紅”與否,這便是“司禮監”的前身。

明朝內閣首輔權勢滔天,為何還要交好太監?

顯然,在內閣與司禮監的權力分配中,內閣絲毫不佔優勢,這也是歷代強悍的內閣首輔都要苦心巴結太監的原因,畢竟少了後者的同意,內閣的措施即使再好也無法付諸實踐。從歷史上看,大明的黨爭較任何一朝都更為嚴重,如果究其根本的話,或許定下祖制的朱元璋也要負一定的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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