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娃”家長的焦慮如何緩解

● 家長選擇讓孩子成為“雞娃”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在一些名校的中小學招生中,會把學生是否獲得過哪些社會競賽專案的獎項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

● 在中小學招生入學與社會競賽掛鉤的大背景下,讓孩子去參加這些競賽不僅可能違背孩子意願,不利於其自身健康成長,還違背了設立社會競賽的良好初衷。同時,一些社會競賽本身就有違規行為,更不利於學生的發展和成長

● 要深入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和“公民同招”政策,嚴禁中小學招生入學與任何形式的社會競賽掛鉤,堅決斬斷這種利益鏈

□ 法治日報見習記者 張守坤

□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陽

近期,“雞娃”一詞再次刷屏朋友圈。

所謂“雞娃”,就是父母給孩子打雞血,不斷給孩子安排補習班、興趣班,不停地讓孩子去拼搏的教育行為。據瞭解,家長選擇讓孩子成為“雞娃”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在一些名校的中小學招生中,會把學生是否獲得過哪些社會競賽專案的獎項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

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為,在中小學招生入學與社會競賽掛鉤的大背景下,讓孩子去參加這些競賽不僅可能違背孩子意願,不利於其自身健康成長,還違背了設立社會競賽的良好初衷。同時,一些社會競賽本身就有違規行為,更不利於學生的發展和成長。

雞娃現象愈演愈烈

校外培訓熱度不減

最近,北京市海淀區的家長張娜認識了很多新詞彙。她告訴《法治日報》記者,除了“雞娃”之外,現在家長圈中還有很多“黑話”。比如“牛娃”是指某些方面特別優秀的孩子,奧數好的叫“奧牛”,英語好的叫“英牛”;“青娃”也叫普娃,指普通的孩子;“素雞”指以素質教育技能為培養方向,如音體美等才藝;“草校”就是與名校對應的普通學校,“六小強”指位於北京海淀的人大附中、清華附中、北大附中、十一中、一零一中、首師大附中六所中學。

張娜說,她的孩子就是什麼都不突出的“青娃”——既不是“奧牛”也不是“英牛”,更談不上“素雞”,目前上的是“草校”,想踏入“六小強”已經是不可能的事。從往年錄取情況來看,如果孩子能夠進入“六小強”,上清華北大的機率會大大提升,但入學難度也可想而知。

不過還是有很多家長正在為此努力,張娜就曾加入過一個“雞娃”群。“奧數必須參加並且要獲獎,想進實驗班的話還需要考託福,此外還要看孩子各種社會競賽的成績,比如樂器競賽、科技競賽等。如果不逼著孩子去參加各種校外培訓班,以後想進這些學校幾乎比登天還難。”張娜說。

來自北京市豐臺區的家長李紅也面臨著同樣的焦慮。她說,隨著二十二中、師大二附中等陸續釋出中考特長生招生簡章,今年北京中考特長生的招生工作也拉開序幕,有些學校公佈的招生條件比較具體,有些則比較寬泛。

張娜說,周圍的家長都給孩子報了各種培訓班,參加各種等級考試和競賽,同齡人從小就被“雞娃”。她本來也想“佛系”養孩子,但看到這一情況,果斷給孩子安排了繪畫、圍棋、英語、網球等各項課程,只要有時間就去學。“如果孩子不學,就會被其他同齡人落下。讓孩子學習那麼多課程,即使今後政策或者風向改了,也總有一門可以壓中。”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告訴《法治日報》記者,父母之所以執著於讓孩子參加各種競賽,主要原因就在於這些競賽在一些中小學招生中仍能起到重要作用。“並不是說獲得了哪些獎項、有哪些證書就會錄取你,而是作為一種參考,在兩個孩子都有意進入某所學校時,校方會藉此進行取捨。”

與火熱的“雞娃”現象和校外培訓班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一些社會競賽出現虛假行為,校外培訓機構亂象叢生。

據瞭解,近日有家長表示,有的機構老師聲稱花1.2萬元至1.5萬元即可保證獲得北京市級比賽的一等獎,能夠在小升初簡歷中有所幫助。該競賽為“葉聖陶杯”華人青少年作文大賽,由一家名為“北京聖陶文潤教育文化有限公司”的企業舉辦。值得注意的是,該“葉聖陶杯”並非透過教育部審批核準的,以葉聖陶先生命名的權威賽事——“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

競賽成績影響升學

培訓機構藉機牟利

安徽家長劉雷也曾遇到過類似的事情。

“我的孩子在一家校外輔導機構學習數學,每年這家機構都會舉辦數學競賽。這家機構的老師告訴我,花錢就可以在這項競賽中取得較好的名次,而他們和當地一家學校有合作,如果名次高,被這所學校錄取的機率就會更大。”劉雷說,他這才發現,原來社會競賽中存在操縱比賽成績等多種黑幕。

儲朝暉認為,社會上的各種競賽,本身是沒有問題的,但將比賽結果和某種功利目標結合起來時,就超出或扭曲了其本身的功能。

儲朝暉說,每個人的個性或優勢都是多方面的,這些競賽本身反映的其實就是孩子的一種興趣愛好,但當其分數與升學掛鉤時,看似多樣化的競賽實際上只剩下了一種單一的評價標準,由此引發了造假、黑幕等各種問題。

南京師範大學社會發展學院教授程平源對《法治日報》記者說,現在一些教育培訓機構存在過分宣傳、販賣焦慮的情況,目的就是讓家長和孩子多參與一些社會競賽,甚至是違規、山寨的社會競賽,以此牟利。

“無論孩子喜不喜歡,是否有這方面天賦,都被家長強迫著參加,不僅給學生造成額外的學習壓力,普遍高昂的培訓費用對一般家庭而言也是不小的經濟開支。這樣參加競賽,不但違背了教育規律本身,對孩子的睡眠、身心健康等產生巨大影響,還會加劇同齡人之間的惡性競爭。”程平源說。

事實上,從多年前開始,各地教育主管部門和教育部就已經注意到中小學招生與社會競賽掛鉤這一問題,並出臺相關政策進行規制。比如早在2004年,江蘇省、市教育部門便申明,小學階段的學科類競賽活動一律不得舉辦,任何競賽成績一律不與小學升初中和中考掛鉤。

2018年,面對不計其數的中小學生競賽,教育部發布了《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只有在中央編辦、民政部登記註冊的正式機構才能組織中小學生全國性競賽,並且該競賽實行清單管理的制度,每年申請、稽核以及調整一次,並重申競賽的結果不得作為中小學招生的依據。

2020年,《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確,任何競賽獎項均不作為基礎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加分依據。2021年3月31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國新辦釋出會上表示,現有的5項奧賽只面向高中階段的學生,不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明確表態嚴禁中小學招生入學與任何形式的社會競賽掛鉤。

儘管出臺了各項政策,但目前看來,距離其真正落地尚有一定距離,想讓社會競賽完全與中小學招生入學脫鉤還十分困難。

程平源認為,現在的教育還是處於高考這根指揮棒下,對老師和學校的考核還是以升學率為主,而透過社會競賽拿到名次的孩子往往在學校裡成績較好,這也導致一些學校對於相關檢查和要求只是走走過場,他們看重的還是學生的競賽成績。“即使沒有競賽,也會延伸出各種形式的能力‘測試’,這是教育畸形競爭下不可避免的。”程平源說。

在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教授程方平看來,社會競賽與招生入學掛鉤的根源在於公立學校差距較大,讓教育培訓機構鑽了空子。“有些地方的學校師資力量不足,招不到學生;有些學校拼命擴張,甚至到國外去招生。這樣一來,家長的焦慮就轉移給了學生,這都是公立學校資源分配不均導致的結果。”

推進免試就近入學

斬斷非法利益鏈條

如何才能讓中小學招生入學與社會競賽真正脫鉤?201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明確“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

呂玉剛在3月31日的釋出會上也表明,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去年義務教育階段全面實行了‘公民同招’政策,取得了很好效果,這項制度要堅定不移地執行下去,不會有任何改變”;“要深入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和‘公民同招’政策,嚴禁中小學招生入學與任何形式的社會競賽掛鉤,堅決斬斷這種利益鏈。”

除此之外,教育部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加強競賽專案管理方面,嚴格按照競賽專案管理規範和舉辦方的承諾,加強競賽專案的全過程管理,保障競賽專案依法依規舉行;在嚴肅查處違規競賽方面,對沒有經過稽核透過的競賽活動加大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禁中小學校、社會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參加違規競賽活動。

儲朝暉說,按照教育部規定,列入白名單(教育部認定合規)的競賽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要做到“零收費”。但一些專業的機構如果不收費就無法正常執行,有些則玩起了貓膩,換著花樣收費。

“目前我國主要透過行政手段管理這些競賽,就結果來看有些地方並未達到預期目標。不僅可能造成行政部門權力的過度擴張,同時作為行政部門而言,它可能並不清楚競賽是否是專業的。因此在經歷過上一輪管理後,有的過去做了幾十年專業規範的競賽反而中斷了;進入白名單的一些機構,也可能存在造假等問題。”

儲朝暉認為,對於競賽專案和機構的管理,最關鍵的還是要建立起相對獨立的專業評價體系。在評價體系建立起來之前,人們所說的違規主要是相對於政府的政策檔案來說,並沒有從專業的角度進行評價。這個專業的評價體系,既不是由政府也不是由學校組成,而是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評價體系建立起來後,人們會在法治的基礎上依法評價,而不是簡單地用行政的要求或命令說這個是合法的,那個是不合法的,這個是白名單的,那個不是白名單的。最終的評價需進入法治軌道,才能解決這些問題。

程平源也認為,單純運用行政手段讓中小學招生入學與社會競賽脫鉤,其中會產生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等問題。“不能用行政手段一刀切,還需回到教育本身,尤其是教育評價本身,對孩子多元化評價,不僅看成績也看能力,不僅看高分也看高能,許多問題自然而然都會得到解決。”

程方平說,由於缺少專門的學校法,在教育的許多環節缺乏評價標準,公立學校出現巨大差別,學區房、教育培訓費用等已經壓得許多家庭喘不過氣。可一旦學校教育均衡化,家門口的學校就是好學校,家門口的學校大家都滿意,掛鉤問題自然不復存在。如果僅是出現什麼問題解決什麼問題,根上的事情不解決,治標不治本還會出現其他問題。因此,專門的學校法現在應提上議程。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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