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研製的《全國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學質量報告(2018年度)》(下文簡稱《報告》)公開出版發行。《報告》顯示,2018年高校教授為本科生授課比例僅為77.11%。
這一報告反映的是2018年度我國高校本科教育教學情況。並不能檢驗2018年推出大學本科教育政策後的效果。但是,在不斷強調要建立教授給本科生授課的制度的背景下,仍有兩成多教授沒有為本科生授課,表明推進教授給本科生授課,還任重道遠。
2018年曾被我國輿論稱為“本科教育質量年”。當年年初,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要求完善教授給本科生上課制度,實現教授全員給本科生上課。2018年9月,教育部印發的《關於狠抓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的通知》提到,要制定教授給本科生上課的專門管理規定,確保教授全員給本科生上課。
隨後,2019年10月,教育部發布《關於一流本科課程建設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提到“高校要嚴格執行教授為本科生授課制度,連續三年不承擔本科課程的教授、副教授,轉出教師系列。”這些措施都明確指向建立教授給本科生的制度。
這些措施能解決高校部分教授不給本科生上課的問題嗎?這有待觀察。因為早在2001年,教育部發布的《關於加強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就明確提出,“教授、副教授必須講授本科課程。一般情況下,55歲以下的教授、副教授原則上每學年至少為本科學生講授一門課。如無特殊原因,連續兩年不服從學校安排講授本科課程的,可不再聘任其擔任教授、副教授職務。”
為推進這項工作,2002年4月,教育部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部屬高等學校發出“關於開展教授講授本科基礎課情況調查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全國所有普通高校就教授上本科基礎課情況進行全面調查並填報教育部擬定的專題調查表格。針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教育部重申,各高校要特別要嚴格執行關於“55歲以下的教授、副教授不講授本科課程的,不再聘任其教授、副教授職務”的規定。
然而,這一規定並沒有真正得以執行。在規定釋出17年之後2018年,教授給本科生上課的比例仍只有77.11%。需要指出的是,對於教授給本科生上課,還有不同的理解,嚴格的會是每學年都給本科生上一門課,而不嚴格的,可以是幾個人一個學年共同給本科生上一門課,或者兩三個學年給本科生上一門課。不少高校在統計教授給本科生上課時,是按不嚴格的統計,兩三個學年只要上過一兩次課都算。
“教授100%給本科生授課”,“連續三年不承擔本科課程的教授,將轉出教師系列”,是2018年後推進教授給本科生上課的“新政”。而與2001年推出的政策相比,這一“新政”,其實要求更寬鬆。2001年的要求是“教授、副教授必須講授本科課程。”這也可以理解為100%全員授課。而“一般情況下,55歲以下的教授、副教授原則上每學年至少為本科學生講授一門課”,這一要求比“連續三個學年不授課,才轉出教師系列”的規定就更高。
那麼,過去10多年來,對“必須講授本科課程”、“不上課不再聘任教授、副教授”的規定,並沒有嚴格執行的高校,會把“100%授課”,“三年不授課轉出教師系列”的新政當回事嗎?如果高校不把新政當回事,2018年之後的高校教授給本科生上課比例資料也不會好看。
這就要進一步分析高校不願意動真格推進教授給本科生上課的制度的原因了。總體看來,我國高校,尤其是重點高校,重視學術研究,遠超重視人才培養。因為學術研究的成果有更明顯的展示度,在各大學排行榜中,學術研究成果所佔權重都很高,有的高達70%的權重,而大學排行榜的排名,是不少高校辦學者看重的辦學政績。從實際的辦學導向看,我國不少高校都在“辦論文中的大學”。這從高校制訂的教師考核指標中也可見一斑,高校考核教師最主要的指標,是發表論文數、申請專利數、課題經費數。
近年來,部分高校聘任剛畢業的博士擔任教授,被傳為“佳話”,可學校聘任的依據只是博士發表的頂尖論文,並沒考察其教育教學能力。順著這樣的思路,一名教授哪怕10年不給本科生上課,只要科研成果突出,沒有學校會不讓其當教授。在愛論文,還是愛本科教學方面,一些大學是有明顯的取捨的。
因此,要建立教授給本科生上課的制度,必須把本科教育作為本科院校的“立校之本”。要破除辦學與人才評價中的“唯論文論”,不要追求成為“論文中的大學”,而要辦培養一流人才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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