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晚快新聞】 秋季開學,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將調整
5 月 28 日,記者獨家獲悉,合肥市公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將進行調整。新標準將從今年秋季學期開始正式執行。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實行 " 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 "。
【公辦園】
1、財政全額供給公辦幼兒園
省一類園(市特一類園)每生每學期 2700 元(每生每月 540 元);
市一類園每生每學期 2450 元(每生每月 490 元);
普通園每生每學期 1900 元(每生每月 380 元)。
2、財政差額供給公辦幼兒園
省一類園(市特一類園)每生每學期 3100 元(每生每月 620 元);
市一類園每生每學期 2800 元(每生每月 560 元);
普通園每生每學期 2200 元(每生每月 440 元)。
3、自收自支公辦幼兒園
省一類園(市特一類園)每生每學期 3500 元(每生每月 700 元);
市一類園每生每學期 3100 元(每生每月 620 元);
普通園每生每學期 2450 元(每生每月 490 元)。
【普惠性民辦園】
A 類園每生每學期 4000 元(每生每月 800 元);
B 類園每生每學期 3500 元(每生每月 700 元);
C 類園每生每學期 3000 元(每生每月 600 元)。
【提醒】
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
今年秋季開學起,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實行 " 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 "。按照最新要求,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提供開展延時和寒暑假託管服務以及開辦托幼班的,結合各幼兒園的實際情況和家長需求,經審批後可收取一定的費用。
另外,按照 " 家長自願、據實收取、單獨建賬、及時結算、定期公佈 " 的原則,可以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具體由幼兒園和家長簽訂協議,明確收費標準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