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僅有退休金,還需要進行個稅年度彙算嗎?
對於絕大部分納稅人而言,退休後會取得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還有一部分退休人員可能取得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取得的這些收入以及退休時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取得的安家費、退職費等,都屬於免稅收入,不需要進行個稅年度彙算。
●退休後被單位返聘取得收入或有其他收入的,可能產生退稅或需要補稅嗎?
退休人員所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是免稅收入,不需要參與個稅年度彙算,但有部分退休人員因工作需要又回到工作崗位開展相關工作,從單位取得工資薪金;還有部分納稅人退休後透過講課、諮詢、出版書籍等方式取得勞務報酬、稿酬或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這些收入都不屬於免稅收入,應當作為綜合所得進行個稅年度彙算。
●參加工作不滿一年者,個稅年度彙算會產生退稅或補稅嗎?
每年都會有應屆畢業生、重新就業人員進入職場,也有不少職員年度中間退休或離職後選擇暫時不工作,對於這些年度內實際工作不滿一年的人員,如果平常取得工資薪金按規定無需預繳個人所得稅的,則一般不用辦理個稅年度彙算。反之,這些納稅人在2019年度取得綜合所得時已經依法預繳了個人所得稅,那麼可能會產生相應的退稅。
另一方面,如果取得收入時,單位沒有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那麼這些入職不滿一年者就需要辦理個稅年度彙算並進行補稅了。
●年中跳槽者個稅年度彙算會需要補稅嗎?
年中跳槽的企業員工,在依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以及充分享受相關扣除的基礎之上,由於全年綜合所得的適用稅率與此前分段計稅所適用的預扣率不同,從而可能產生補稅的情況。年度中間跳槽的人員一定要結合自身情況,關注不同階段綜合所得加總計算後,適用稅率與預扣率不同而產生的稅款差額,並及時辦理補稅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