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面推行的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是大勢所趨,城鄉義務階段學校是必須要實施的,也是逃避不了的,既然必須面對那就穩妥執行,透過合理科學的實施方案加以貫徹落實。
各地在推行縣管校聘改革時不能偏離縣管校聘的初衷:透過教師交流輪崗的管理體制,均衡城鄉教育資源,有效緩解鄉村學校結構性缺編問題,助推縣域教育振興發展,有效促進縣域教育均衡發展。
但目前透過各地網友反饋的情況來看,各地制定的實施方案及方案要達到的結果似乎已經違背縣管校聘改革的初衷了:有的地方要求教師任教達到一定年限就要輪換學校甚至是強制性流動,有的地方是透過三輪競聘實現競聘上崗的雙向選擇而將落聘落崗的教師異地流動。
我始終認為只有將部分優秀教師交流輪換到缺乏優質師資的城鄉薄弱學校才能談得上有效促進縣域城鄉教育均衡發展,如果只將落聘落崗教師強制異地流動到缺編的薄弱學校,缺編問題是解決了,教育卻沒有得到振興。
更加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這些做法似乎已經成為縣管校聘實施中的普遍做法了而且還有進一步跟風和普及的趨勢!在這種情況下,我也只能期待在縣管校聘實施過程中,要對這兩類老師給予特別照顧以穩定大局!
一類是剛入職不滿三年的年輕教師包括婚孕請假的女教師,這些教師在很多學校教學成績佔比很高的實施方案中是不佔任何優勢的,要將這些教師單獨列出不參與縣管校聘的三輪競聘上崗以確保學校和年輕教師隊伍的穩定。
另一類是年滿50歲以上的老教師,這些教師由於年齡偏大在與中青年教師競聘中很多會處於劣勢(當然也不排除佔據優勢的老教師),不宜將這些落聘落崗的老教師強制異地流動,可規定50歲以上教師不參與競聘以安撫這些老教師的不安情緒穩定大局。
【來源:小星說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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