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官制發展大變革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明太祖朱元璋殺中書省丞相胡惟庸,廢除丞相一職,使六部直屬於天子,自此,皇權大為擴張,大明皇帝集皇權與相權於一身。但一個龐大的國家政事繁重,非皇帝一人所能辦到,先是設定四輔官,大學士以備顧問,又不得不讓翰林春坊官代看奏章。到明成祖朱棣時期,內閣制度漸成。從廢除丞相到內閣制的建立,這是中國封建社會中央官制發展中的一大變革。
洪武十五年(1382)十一月,明太祖以禮部尚書邵質為華蓋殿大學士,檢討吳伯宗為武英殿大學士,翰林學士宋訥為文淵閣大學士,典籍吳沉為東閣大學士,又設文華殿大學士,以輔導太子。這些人由於經常在宮廷殿閣之內工作,隨時聽候皇帝的差遣,逐漸才被稱為內閣學士或大學士。後調來的人有的便被稱為“入閣”。
內閣大學士的辦公場所在中極殿(華蓋殿)、建極殿(謹身殿)、文華殿、武英殿以及文淵閣和東閣,左右春坊。因為這些地方都在內廷,所以明代大學士就被稱為內閣學士或內閣大學士,其官階僅有五品,相比二品的六部尚書,內閣學士在朝廷的地位並不高,上朝時大學士的朝位班次排在尚書的後面。
這一時期內閣的職權完全還不能和原有的中書省相比擬。內閣大學士本人也不過是五品小官,僅能遵命辦事,之下既沒有任何僚佐,更不得干預各機關的事務,不得參署詔令,更不得以部門或個人的名義發出任何指示命令,各機關奏事也不許關白內閣。可見,當時的內閣完全是一個輔助性的辦事機構。“職卑位微”“帝方自操威柄,學士鮮所參決”。內閣形成
內閣是皇帝的秘書處,而在內閣辦事的主要是翰林院的官吏。內閣設置於建文四年(1402年),即燕王朱棣佔領南京之年,“九月,遂開內閣於東門角內。”當時派翰林院侍詔解縉為侍讀,中書舍人黃淮、王府審理楊士奇為編修,進修撰胡廣為侍講,編修楊榮為修撰,戶科給事中金幼孜、桐城縣知縣胡儼為檢討,共七人為閣臣,備顧問,預機務,皆五品,而恩禮賜賚,率與尚書並。
這時的內閣設立開始制度化,得以參與機務,比洪武年間有了進一步發展。品級雖依然很低,卻已有意識地吸收他們參與論議國家的核心機密。不過,仍規定不得干預九卿諸司事務,不得專制諸司,諸司奏事亦不得相關白。這時的內閣還沒有票擬之權。
其實,明人不把內閣當作一個衙門,因內閣之臣主要出自翰林院,因此,甚至有人說內閣是翰林院的“內署”。入直文淵閣的職掌,大致包括預機務,備顧問,出納帝命,率遵祖憲,奉陳規誨,東宮講讀領其事,修實錄史志諸書充總裁官,還有典藏御筆圖書,以及一切機密文書的記錄整理。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起草詔告諭制敕,有的是徑從宮內傳宜,有的是點簡題奏,擬議批答。擬議批答又稱為“票擬”,這是在宣德時出現的一項重要權力,也就是說,明朝內閣的權力也有一個消長的過程。
在明太祖、明成祖二位帝王時期,他們都比較勤政,能夠親自處理政事,只是有時口頭吩咐大學士代筆擬旨,所以這些大學士只是充當秘書角色,實為皇帝顧問,到了明仁宗朱高熾以後,才地位漸崇。在洪熙、宣德之後,蹇義、夏原吉和“三楊”(楊士奇、楊榮、楊溥)用事,閣權才逐漸強大起來。蹇義是吏部尚書,夏原吉是戶部尚書,二人朝夕備顧問擬旨,但不是閣職,“三楊”是擔任閣職所以位置漸重,又因為是老臣,所以又給加官又給加銜。以至於後來,楊士奇以禮部侍郎、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後加兵部尚書升少師。楊榮以太常卿兼謹身殿大學士,加工部尚書升少師。楊溥加官較晚一些,以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加少保。但雖有加官,其權從未有超過六卿之上。直到英宗正統年間,太后執政,始令內閣專司條旨或票擬,而後有宦官王振專權開始禍端。
洪熙、宣德、正統年間,內閣的地位和作用之所以有進一步的提高,是因為朱高熾和朱瞻基即位時,朱棣時期任用的內閣大學士(三楊)都還在位,以前朝舊臣元老的地位和熟諳政務的身份輔政,年幼的皇帝把很多政務交給內閣辦理,導致了內閣的權力就逐漸加重。內閣地位的起伏與司禮監的崛起
明英宗的正統時期是明朝歷史上一個重要的轉折階段,也是明朝中期的開端。此後的歷屆皇帝,多有荒怠懶惰或寵信宦官之人,而司禮監的秉筆太監可代替皇帝用硃筆批示奏章公文,叫作批紅,這種做法為宦官弄權提供了方便。也導致了此後皇帝身邊長期存在著內閣與宦官之間雙軌輔政的局面。
從明朝中後期開始,內閣大學士開始由尚書擔任,而這些尚書有的還擔任太保、太傅、少保、少傅等, 有很高的政治地位, 官階為正一品, 於是六部尚書有事只好請示內閣大學士, 這就使他們實際上成為內閣的下屬,等於又恢復了中書省統率六部的舊制。明世宗嘉靖以後,閣權膨脹,則“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儼然是宰相之職。由於朱元璋有不準設丞相之約,於是人們稱大學士為輔臣、閣老,對首席輔臣則稱首輔、元輔。內閣便有了宰相化的發展傾向,個別內閣輔臣的權力也像以前的丞相那麼大了,於是相繼出現了像夏言、嚴嵩、徐階、高拱、張居正等沒有丞相之名卻有丞相之權的“權相”。而且閣臣之間鬥爭十分激烈,嚴嵩倒夏言,徐階倒嚴嵩,高拱倒徐階,張居正倒高拱,你踢我踹。以張居正為例,在明朝一百二十六位閣臣中,是最有魄力、才智和最有作為的一位,故有人說他“威柄之操,幾於震主”,又說六卿在他面前是“伺色探旨”“惕息屏氣”,可見六部之權全都總於首輔之手,明朝的內閣權力至此而極。
司禮監的主要太監有:提督太監一員、掌印太監一員,秉筆太監、隨堂太監八九員或四五員。在明英宗正統、天順時,王振、曹吉祥都是專橫跋扈、顯赫一時的大太監,這些宦官勢力的崛起已經把皇帝與內閣大臣分割開來。彼時,內閣雖然擁有“票擬”權力,但這終究不過是給皇帝提供參考的初步意見,一切還都得以皇權為轉移,最後拍板與否仍取決於皇帝的御批(當時叫做“批朱”)。在正統後期,隨著太后張氏去世,“三楊”老去,外朝大臣陷入權力空隙,內閣勢力衰微,開始受制於宦官的“批紅”,輔臣往往也要俯首聽命於宦官。在明英宗二次登基後,當時居奪門之功的大太監曹吉祥就升任司禮太監,還總督京師三大營,掌握了兵權,與當時大將石亨互為表裡,時稱曹石。這期間,皇權也多次嘗試將其從權力體系中剔除,但大部分時間裡仍然如影隨形,成為整個權力體系運轉無法割捨的一部分。
縱觀整個明朝,洪熙、宣德時期,“三楊”所擬的“票擬”,萬曆前期,張居正所擬的“票擬”,差不多都轉化為“批朱”的藍本,閣權之重、閣職之隆,不用多說。但在正統後期及以後,諸如成化、正德、隆慶、天啟等朝的皇帝都特別寵信宦官,甚至將“批紅”的大權也交給宦官頭子代行,內閣的職權自然受宦官的鉗制。王振、汪直、劉瑾、魏忠賢等著名的大宦官,在他們得勢時,無不壓抑和控制著內閣。
內閣與宦官的關係錯綜複雜,互為限制,既有衝突,也偶有聯盟。內閣的設立是客觀上的需要, 而司禮監勢力的崛起則是出於皇帝主觀上的需要, 儘管其所掌握的權力被後人稱為有宰相之實, 但從制度上可看出, 內閣、司禮監都沒有成為獨立的相權, 而是被皇帝成功地分成兩個部分, 成為明朝皇帝集中皇權的兩個政治砝碼,各居一端,保證了皇權的集中。
(本文原創作者:史說新傳,各自媒體平臺同號;部分圖片源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