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來,我對自己的研究生一直有四個要求:要認識繁體字;要寫一手比較像樣的鋼筆字;至少要背默二百首古詩詞;要記兩百本書名和他們的作者名。
十多年過去了,有人記住了;有人當作耳旁風,甚至還有人背後說:“趙老師自己傻,讓我們也跟著傻。”
我所在專業有兩種碩士生,一種是三年制的“課程論研究生”,另一種是兩年制的“專業碩士”。每年有很多來自全國各地的“專碩”學生,他們不全是中文系畢業。短短兩年學制,其中有四個月是實習,有限的時間內,要學的課程非常多,所以對於學習如何成為一名合格乃至優秀的未來語文教師,用時甚少。
曾經有學生對我談起:“一學期快過去,我也不知道學了些什麼,我們在讀的一本語文課程論的書,看不懂。”那本書恰好我也有,確實看不太懂。於是我對她說:“看不懂就不要看。文科的書,如果看不懂,是作者表述不清楚,可能作者自己就沒弄明白,或者根本不想讓你明白。維特根斯坦在他的《邏輯哲學論》的序言裡說:‘凡是能夠說的事情,都能夠說清楚,而凡是不能說的事情,就應該沉默。’西方哲學都可以看懂,我們講語文的書反而看不懂?”
至於三年制的學生,我常對他們說:“讀課程論不如學點教育心理學,你們到中學是教書,既沒有資格也不適合畢業就去編制課程和教材。”
這些學生的基礎參差不齊,有人連中文系本科的課程還沒有完全學過,現在卻在學一些外國教育理論、課程理論,忙了一學期,卻不知道自己所學為何。長此以往,到了中學連講臺都站不穩,這也是我為何會對他們提出這四項要求。
事實上,經常有學生離校幾年後和我說:“現在才明白您當初對我們的要求是對的。”
為什麼我要對學生提出那幾個要求呢?我一直認為,一個合格的語文教師應該讓學生喜歡你,佩服你,喜歡你教的課,其他大道理不必多講。
那麼,什麼樣的老師才能得到學生喜歡?語文教師的看家本領是什麼?
我想到自己的中學老師楊匡海先生。我當時進中學前,就知道有這樣一個老師,他會寫古詩,在報刊上發表過小說和文章,還會書法篆刻。
那所學校的老高中生告訴我:“這個老師人好。”後來,認識這位老師,覺得“這個老師真的好”。我去中學教書前,去向他討教,他告訴我:“一個老師要善於說學生的好話,鼓勵三年,笨孩子也會聰明起來,傻的老師喜歡自吹自擂,喜歡訓斥孩子,其實學生肚子裡有一本賬。罵了三年,聰明的人也會傻掉。語文老師要有幾樣看家本領,字要寫好,要會寫文章,多背一些古詩詞,課本上文言文最好自己背出來,不要看書本念。”
我曾經擔任中學教師近八年,對老師說過的這些話深以為然。我認為,這些都是常識:要真心對學生好,把學生當自己的孩子;字是人的第二張臉,學生喜歡漂亮的老師,當然也喜歡有一手好字的老師,應聘時,負責招聘的校長也喜歡板書好的人;自己能夠熟誦古詩詞,不但上課能夠“左右逢源”,而且還給學生做榜樣;識繁體字,有助於我們讀古籍;能夠記名人名著,可以辨別什麼是真金,什麼是“鎏金銅”。
元好問有詩云:“少陵自有連城璧,爭奈微之識碔砆。”我們如果不認識真正的“璧”,就會把“碔砆”當成璧。這種情況現在司空見慣。有學生寫關於文言文的論文,參考書目居然不引王力、呂叔湘、張中行一流名家,卻去引一些連斷句都有困難的博士生碩士生的論文,就是證明。
我對研究生提出這些所謂的“看家本領”,用現在的話叫“硬體”,我說:“凡硬體要硬,否則就要吃虧。你學多少理論,別人不知道,但是你的板書不好,你的普通話不準,別人一下就可以看出來。”
語文課誰都聽得懂,好像誰都可以提一點意見。美術老師可以說:“你的板書太潦草”;後勤主任可以說:“你的普通話不太準”;管學生思想工作的主任說:“你沒有突出因文悟道的原則。”如果叫他們去聽高三的數學或外語課,他們就不一定能懂。所以,我對研究生的要求就是,教學上不能有短板,因為中學語文人人都懂。現代語文教育誕生以來,社會上對語文教學的批評最厲害。現在仍然是這樣。比如每年的高考,大家都來議論作文題。
然而,語文教師還缺的一種常識就是對“專業意識”的堅持。美國教育心理學家林格倫曾經說過:教育不像其他專門職業如醫學、法律和工程,它對公眾來說,比較開放並易於理解。這種關係的好處之一是教育工作者比其他專業工作者更容易響應社會需要。但是不利之處是較難使教育工作者養成專門知識的觀念和專業意識。例如,有調查表明,教師一般都關心能從他們專業以外的人們那裡接受認可和賞識;而其他專業的人員則更關心他們本專業的同事和其他成員的認可。
但是,教師不同,尤其語文教師,常常因為“外行人對他和他的工作有意見而過分焦慮”。為了尋求外行人的表揚和認可,他們經常會受外行人的教與學的觀念指導。不僅是非語文的同行,還有家長也會常常以“嚴要求”對待老師。
教師必須要有“專業意識”,語文教師同樣如此。當然,前提必須是“專業過硬”。
作者:趙志偉(作者為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副教授)
編輯:沈湫莎
責任編輯: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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