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外網看到一個討論要不要強迫孩子跟親戚擁抱的討論,裡面的一些觀點讓我很受觸動。如果是出於禮貌,違背孩子的意願,讓他去擁抱、親吻對她來說還是陌生人的親戚,會傳達給孩子一種觀點,我的身體不屬於我。人與人之間的親密接觸是正常的,我的不情願是不正常的。要真這樣的話,孩子這樣的想法會有什麼後果?真是細思恐極。
中國人之間並不流行親密的社交禮儀,擁抱親吻這種法式熱情,成年人做起來其實蠻尷尬的,但對小嬰兒卻不會,親親、抱抱、摸一摸,是最自然的表達親暱的舉動,這是長輩的善意。於是我們的孩子,從一出生,就在擁抱和親吻中開始了社交活動:
當孩子表現出不情願的時候,爸媽還會在旁邊洗腦,“阿姨喜歡你呀”、“叔叔是跟你玩呢”。
向孩子索取親密,也許懷著一萬個好心好意,長輩示愛,親戚示好,交際示範,禮儀教導,但很少有人會記起,無論任何形式的親密接觸,作為被親密的孩子,都應該手握一票否決權。
給孩子權力拒絕親密,不是為了學會尊重,也不是為了理解界限,而是為了我們時刻在意卻時時忽略的,安全。
今天,我們為著各種禮儀情感上的考慮,強迫孩子與人擁抱親吻,明天,就有可能讓孩子遭受難以言說的身體傷害,卻不知如何保護自己。
因為,無視孩子的意願,強迫他與人擁抱親吻,便是在告訴孩子四件事:
第一件事,你身體並不由你做主
這句殘酷的話,任誰也不會說出口,但是自己的行動,也許正在忠實地踐行“你的身體我做主”。
輕度行為:“寶寶,跟阿姨打個招呼!” 抓起孩子的手歡快地揮舞。
中度行為:“來來來,跟小姐姐拉拉手!抱一抱!親一個!” 推著孩子和其他小朋友親近。
重度行為:“讓阿姨抱一個吧~”“親親奶奶吧~” 把孩子放到別人的手中 / 懷中。
心裡的好意,言語的輕鬆,都掩蓋不了這樣一個現實,孩子對自己身體的使用權被一次次無情侵犯。
長此以往會怎樣?孩子也許會認為,當大人想做身體接觸時,儘管我不願意,但他們是好意呀,也只能由著他們了。
最壞的結果會怎樣?當不懷好意的身體接觸發生時,孩子也許並沒有足夠的意識去拒絕。
合適的做法應該是怎樣?
1. 當孩子表現出抗拒時,停下來,用言語再次徵詢孩子的意見,給他一定的時間考慮再做出反應,並尊重孩子的決定。
2. 如果真的想給孩子示範擁抱和親吻的社交禮儀,不必直接讓孩子上,完全可以先由大人作出示範。如果你說哎呀這多不好意思啊,那請問為什麼要求孩子這麼做呢?
3. 如果真的覺得擁抱親吻是很招人喜歡的社交方式,很想讓孩子學會,可以在父母和孩子之間進行教學活動嘛。平時多用擁抱和親吻的方式表達愛意——下班回來給孩子一個大大的擁抱,睡覺之前給孩子一個甜甜的晚安吻,孩子一定能夠學會的。完全沒有必要讓他在不夠舒適的社交場合直接學習演練,誰說孩子不會覺得尷尬呢?
第二件事,和認識的人有身體接觸是安全的、舒服的
這樣的場景也許很常見,孩子被要求和別人擁抱,但是表現出不願意,父母在旁邊說:“沒事沒事,這是媽媽的同事呀。”“怕什麼呀,這是你爺爺啊!去抱抱爺爺吧~”
依然是出於好意,實際上卻是在告訴孩子,眼前這個人是好人,因為爸爸媽媽認識他,因為他是你的親戚,所以不用怕。
但是,孩子真真切切地感到不舒服了,也明明白白地表達出來了,如果大人卻還是用這樣的言語告訴他“你不用怕,讓這個人抱抱你親親你,沒有關係的!”這樣的邏輯有多可怕你知道嗎?
《中國兒童性侵現狀調查報告》顯示,2013-2015 年間,內地媒體共報道了 968 宗兒童性侵案件。在 2014 年曝光的 503 起性侵兒童案中,熟人犯罪 442 起,佔比 87.87%(未提及雙方關係的案例未統計)。在 2015 年曝光的 340 起案件中,熟人犯罪 240 起,佔比 70%。
事實是,安全和認識沒有必然的聯絡。我們沒必要教給孩子,不要和陌生人說話,陌生人都是有危險的,因為人對於陌生事物(人)的警惕是天生的,會天然的在不熟悉的事物(人)面前小心行事。相較於陌生人,更值得警惕的是熟人,有資料顯示,80%的性侵都是發生在熟人之間的,絕對不能讓孩子形成這樣一個觀念:因為他是認識的,所以跟他接觸是安全的。自我保護,應該從尊重孩子的身體感受開始。
合適的做法應該是怎樣?
1. 帶孩子和別人見面時,先把其他人介紹給孩子認識,給他一定的時間去觀察和熟悉這些陌生人。
2. 正常自然地進行大人間的交談,不需要讓孩子用身體接觸來表達喜愛,感情到了孩子自然會想要抱抱了,他們都是多麼地擅長表達感情啊。
3. 無論如何,孩子依然有一票否決權,“媽媽認識這個人”只是大人提供給孩子的資訊,不能成為要求他們接受身體接觸的理由。
第三件事,你感受到的危險和不安是可以忽略的
大人的世界太複雜,孩子不可能理解其中的彎彎繞繞,但他們對於危險、對於不適,則敏銳的像一頭小獸。保證自己處於絕對安全的境地是本能,你看那個孩子到了新的環境不是先小心觀察再採取行動呢?
我們也許永遠也無法得知,當孩子面對一個高大魁梧的陌生人張開雙臂求抱索吻時,心裡是何等茫然或恐懼或一地雞皮疙瘩,但孩子總會以某些方式表達出來,拒絕、掙扎、哭鬧、面無表情、掉頭就跑……他們明明白白地讓大人知道:我不舒服!我不願意!
如果這時我們再強迫,就在明明白白地告訴孩子:你的那些感受不算什麼!
事實上,不管別人有沒有惡意,只要自己感到不舒服了,就完全有權利表達出來,任何情況下都不嫌誇張,任何情況下都不用不好意思。
合適的做法應該是怎樣?
1. 當孩子表達出感受之後,停下任何身體接觸,明確詢問孩子的感受,確認感受後讓孩子決定是否擁抱或親吻。
2. 也許社交場合中沒有這麼便利,孩子拒絕的一瞬間,大多數情況下或許難以進行這樣理想化的對話。那麼考驗父母的時候到了,根據對孩子平時性格的瞭解,大多數情況下大人應該都能判斷出孩子是否感到不安和恐懼,那麼尊重孩子的情緒和選擇。回家之後再找合適的時間和孩子一起回顧當時的情況,更深入地瞭解他的想法和感受。
第四件事,你需要用身體接觸取悅別人
也許很多人會覺得委屈:我只不過想讓大家都高高興興的,至於這麼上綱上線嗎?老人就是喜歡小孩子,抱一抱親一親能樂呵好久,難道讓孩子稍微委屈一點也會這麼嚴重嗎?
所有人社交的初衷都是為了高興,帶孩子參加聚會確實能很好地活躍氣氛。但是,如果認為只有抱一抱親一親才是孩子建立與他人聯結的方式,那就過於狹隘了。
孩子有太多方式表達熱情喜悅,創造力遠超大人想象。一味強調甚至強迫孩子,見面要揮手、要擁抱、甚至要親吻,反倒是極大地限制了孩子的社交方式,也讓大人的行為在表達這樣一個意思——你不抱抱親親的話,別人就不喜歡你了。
合適的做法應該是怎樣?
1. 如果孩子對常規的問候方式有牴觸,停止強迫他的行為。用這樣的舉動告訴孩子:你無需強迫自己取悅別人。
2. 在合適的時候,鼓勵孩子用自己的方式和別人社交:擊掌、碰腦門兒、鼓掌、微笑、敬禮……無窮無盡,只看孩子願意對眼前的人做出什麼樣的示好方式。這樣非但不會傷害大人間的感情,也許反而會讓朋友親戚和孩子建立獨特的連線,也許會有屬於他們自己獨一無二的問候方式。
希望這篇文章可以提供一種關於兒童安全教育的思路:在生活細節中重視孩子對於安全的感受,尊重他們說“不”的權利,支援他們拒絕以愛之名的侵權行為,唯有如此,面對不可預期的危險,孩子們才更有可能以自尊自信的態度去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