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高祖劉邦於公元前206年楚漢相爭時期,開始分封諸王,想借此籠絡人心,以鞏固中央政權。
他先後分封異姓王 8位,同姓王 9位;此外還分封了大量的功臣侯、王子侯、外戚恩澤侯等列侯。
但令他沒想到的是,封王非但沒有鞏固了政權,反倒成了國家動亂的根源。在漢初及呂后專制時期,異姓王逐漸被誅殺削奪,後僅剩3人。但隨著同姓王勢力的不斷增長,與中央政府的離心力也越來越大,成了真正的國中之國。
及至文帝、景帝時期,這個問題越來越嚴重。晁錯向景帝提出“削藩 ”建議後,激起了諸侯王的不滿,釀成了以吳王劉濞為首的打著“清君側”旗號的七國之亂。
既然削藩不成,那就不削;不僅不削,還要加大分封規模,一次“批發”眾多王位。
這就是“推恩令”。
公元前127年,漢武帝接受主父偃的建議,推行“推恩令”,下令諸侯須推恩分封子弟為列侯。這樣,名義上是施行恩德,實際上削弱了諸侯王的勢力。這一政令,雖然諸王心裡不爽,但受到了廣大的沒有封地的諸王非嫡長子的熱烈歡迎和支援。
這樣,封地多的王國被分成了幾個較小的侯國,而按照漢制,侯國隸屬於郡,地位與縣相當,且歸中央直轄。經過若干分封后,王國的勢力逐漸被消弱和瓦解,失去了與中央政府對立的資本。
隨便推恩令的實施,侯國的數量也越來越多,其轄地僅有數縣,徹底解決了王國封地過大和中央政權弱小的問題。
“奪”沒解決了問題,“給”反而解決了。
看來,一條道路走不通時,換個思路,反而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