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幾個角度看待“集中清退研究生”

作者:肖羅(教育研究者) 

據媒體報道,近日,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釋出“關於對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學處理的公示”,並附有33名未聯絡到的擬作退學處理的博士生名單。公示顯示,這些博士研究生的入學時間在2005年至2008年,均屬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的博士研究生。報道指出,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近30多所高校公示清退超過1300名碩博研究生,原因涉及“已超最長學習年限”“未報到入讀”“申請退學”等多個方面。

按年級論,2005年入學的博士,到2020年已經是“博十五”了,考慮到學校教學培養資源有限,包括後勤在內的各項服務等還未實現社會化,更為了維護培養質量,一些高校根據本校相關規定清退這些聯絡不上的博士生,無可非議。有論者指出這是中國大學教育從“嚴進寬出”到“嚴進嚴出”的自然體現,也是高校學生管理的正常行為。的確,從“寬出”到“嚴出”,確實是造成上述現象的主要原因。不過類似事件近期集中密集出現,引發公眾的持續關注,依然值得細緻分析。

近期大規模集中清退研究生,很大一部分是補過去研究生管理的歷史欠賬。必要,但不會成為常態。步入21世紀以來,研究生教育進入飛速發展期,研究生錄取人數從20年前的10萬左右躍升至今年的110萬人,博士生錄取人數從20年前的2.5萬左右躍升至今年超過10萬。數量的急劇增長,相應的管理卻相對滯後,多年不畢業也不再參與學習的“殭屍”研究生數量越積越多,已經嚴重影響了研究生教育的質量和聲譽,所以近年來國家陸續出臺了加強研究生管理、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的系列檔案,提出要完善研究生培養分流退出制度,“對不適合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要落實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而要建立實施新的分流退出制度,清算和處理歷史欠賬,對早該分流退出的學生進行集中處理就成了改革的前提。

清退研究生,尤其是大規模集中清退研究生,對在校生也是一場無聲的震懾教育。有效,但不應該成為常態。“清退”本質上是一種教育懲戒,並且是最嚴厲的教育懲戒。“清退”的嚴厲和特殊在於,它是一個被動接受的行為,基本上沒有任何迴轉或者商量的餘地,學生的聲譽自然也受影響。最嚴厲的方式,本不該成為常規手段。反過來如果當這種大規模集中清退成為常態,學校的教育至少是懲戒或預警體系很大可能出了問題。當然,制度在前,該清退的還要清退,只是這不應該是大學“嚴出”的主要觀感。

集中清退一批研究生,於高校而言,應該是類似於一個“揮淚斬馬謖”的行為。學生不能達成學校的畢業要求,必須按章處理,透過嚴格制度,來規範學生的行為,以達到“不清退”或者“少清退”的教育目的。但另一方面,高校也得“揮淚”反思,怎麼樣才能更好地讓學生不清退或者少清退。這就是加強培養力度,完善導師制度,提高導師指導頻率,降低指導學生規模,嚴格和完善招生考試、課程學習、論文開題、中期考核、論文答辯等環節,真正建立研究生分流退出機制。此外,還應該建立多元靈活的學業管理制度,如休學、轉學、肄業、結業等,讓學生在畢業和“被清退”的非此即彼之外,還有更多更優的選擇。這是研究生管理在數量越發龐大之後必須直面並加以解決的問題。

《光明日報》( 2020年09月07日 02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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