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高考的公平不能被玷汙!

近期,山東“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的女子陳某某,高考分數比當年文科類專科分數線低243分,被頂替者高考分數超出理科類專科分數線27分,考上了山東理工大學,但錄取通知書卻被陳某某獲取。訊息一出,輿論為之譁然。

經過高考的人,都明白高考對一個人的重要意義。儘管,在當今社會,個人成功的道路千條萬條,高考也不再是一個人成功進階的唯一通道。但是,對絕大多數人而言,透過高考改變自己的命運,仍然是個體通往成功最公平便捷的通道。

不論是城市還是鄉村,每到高考這個特殊的時節,與高考有關的話題總會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轟鳴的工地會為高考停工,飛馳的汽車會為高考靜音,這一切不僅僅是社會公眾的自覺,更是對奮鬥和公平的尊重。

高考,寄託著中國人對公平正義的渴求,寄託著中國人對美好生活的期許,承載著無數家庭的美好希望。因此,高考的公平,歷來都是牽動人心的特殊話題。這是一個不能被玷汙的特殊領域。這種期待,是超越個體、輻射整個社會的。

也正因為如此,當有關高考不公平的事件發生時,往往比其他問題更容易激發社會大眾的集體痛恨。

央視報道:頂替者學歷已被取消

然而,就是在高考這個特殊領域,而且是在高考錄取結果上,有人竟敢有非分之想,假冒他人身份、冒名頂替上大學,這樣的訊息,簡直駭人聽聞。

冒名頂替,是一種侵權行為,又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侵權。透過不法手段,對他人人生實施的“盜竊”,行為是極端惡劣的。如果這種侵權行為發生後,在第一時間能得以糾正並及時彌補,對個體的危害尚且可以補救。

如果時過境遷,當一個人年華逝去,因為沒有學歷而在個人職業發展路徑中吃盡苦頭後,在某個特殊時刻,得知有人盜竊了自己的人生、自己本可以有另外一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時,會給受害人帶來怎樣的痛苦?

所以,冒名頂替,後果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代價極為沉重,法律對這種行為,應給予嚴肅懲戒。

行為人因冒用他人身份資訊取得的證件、資格應該被依法登出、剝奪。在舞弊過程中涉嫌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民事賠償方面,我們應充分考慮侵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的嚴重精神損害,併科學評估侵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的損失,給予受害人以全面、充分的賠償,以充分填補侵權行為給受害人帶來的嚴重損害後果。

眼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經獲得透過,並將於明年1月1日予以實施。在這種時代背景下,出現這樣的極端案件,應該引起全社會的反思。這樣的行為本不應該出現,這樣的事件也絕不能再出現。

我們要充分考慮我國民法典人格權獨立成編所體現出的給人格權以更高層次法律保護的立法精神。透過正確適用法律、科學釐定賠償,給被冒名頂替者以有力的法律支撐。

讓一度缺位的公平,不再繼續缺席。

原標題:反思“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高考的公平不能被玷汙!

值班主任:田豔敏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1152 字。

轉載請註明: 反思“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高考的公平不能被玷汙!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