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訊息,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開開庭審理方舟子(本名方是民)與崔永元名譽權糾紛上訴案。
方舟子與崔永元名譽權糾紛開審真相內幕曝光
一審法院判決認定方舟子、崔永元部分微博均構成名譽侵權,判定雙方相互道歉,刪除侵權微博並互賠各項損失4.5萬元。方舟子、崔永元均以一審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為由向本院提起上訴。
據此前媒體報道,雙方由於轉基因食品安全性展開論戰,並各自連續發表針對對方的若干微博言論。
2013年9月,崔永元發表微博:“轉基因食品,你可以選擇吃,我可以選擇不吃。我有理由有權利質疑你懂的‘科學’。”方舟子微博回應說:“你沒有資格質疑,應當創造條件讓國人可以天天吃轉基因食品。”雙方論戰升級。
方舟子訴稱,自2013年11月15日起,崔永元發表數十條對其侮辱、誹謗的微博。其中有“以肘子為頭目的網路流氓暴力集團”、“肘子一邊300萬美元在美國買豪宅,一邊在網上哭訴安保基金不夠用了”等侮辱、誹謗性言論。
2014年1月21日,方舟子起訴崔永元侵犯名譽權,崔永元隨後提起反訴,海淀法院決定受理反訴,並與本訴合併審理。審理過程中,雙方均稱,對方釋出的微博構成侮辱、誹謗,而他們自己釋出的微博內容屬實、評論適當。
今年6月25日,該案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方、崔微博均構成名譽侵權,判定雙方相互道歉,刪除侵權微博,互賠經濟損失4.5萬元人民幣。
判決後,方舟子律師彭劍當庭表示將上訴;而崔永元則透過新浪微博表示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