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8月10日從浙江義烏市公安局獲悉,因指使無證人員違規在消防控制室值班,浙江綠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義烏分公司服務的當地一小區物業負責人張某8日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
義烏公安、消防部門對全市高層建築、重點單位開展夜查。
7日晚,義烏公安、消防部門對全市高層建築、重點單位開展夜查,發現綠城物業服務的一小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未持有效的《建(構)築物消防員職業資格證》上崗。
據警方介紹,消防控制室是消防設施管理系統的“心臟”,一旦突發火災,未經專業培訓的值班人員難以及時進行初期報警和處置。《浙江省消防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消防控制室實行二十四小時雙人值班制,值班操作人員應持消防職業資格證上崗,掌握火警處置及啟動消防設施裝置的程式和方法,確保及時發現並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消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指使或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
執法行動中還發現2家高層建築的物業公司存在消控室人員無證上崗的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