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投資股市事實真相曝光

  養老金投資股市事實真相曝光!經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充分採納公眾建議,進行了修改完善,日前由國務院正式印發,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養老金投資股市事實真相曝光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基金)是廣大群眾的“養命錢”,也是重要的公共資金。當前,隨著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養老基金積累快速增加,現行政策規定的銀行存款、購買國債方式已不能適應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人口老齡化挑戰愈益嚴峻,養老基金支付壓力逐步加大。對此,要在繼續加強基金管理的同時,加快完善基金投資政策,拓寬投資渠道,積極穩妥地開展養老基金的投資運營,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這不僅有利於增強制度的吸引力,調動參保積極性,擴大覆蓋面;更有利於拓寬基金來源,增強養老基金的支撐能力,促進制度可持續發展。

  《辦法》明確,養老基金實行中央集中運營、市場化投資運作,由省級政府將各地可投資的養老基金歸集到省級社會保障專戶,統一委託給國務院授權的養老基金管理機構進行投資運營。基金投資運營採取多元化方式,透過組合方案多元配置資產,保持合理投資結構。目前只在境內投資;嚴格控制投資產品種類,主要是比較成熟的投資品種;合理確定各類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股票等權益類產品合計不得超過資產淨值的30%;國家對養老基金投資運營給予專門政策扶持,透過參建國家重大工程和重大專案、參股國有重點企業改制、上市等方式,保證養老基金投資獲取長期穩定的收益。

  《辦法》強調,養老基金投資運營,必須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控制風險。明確受託、託管、投資等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投資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管控,維護公眾利益;相關工作人員要遵守職業規範,嚴禁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和他人謀取利益;投資機構和受託機構分別按管理費的20%和年度投資收益的1%建立風險準備金,專項用於彌補養老基金投資可能發生的虧損。

  《辦法》要求,養老基金投資運營必須堅持依規運作,公開透明,接受公眾監督,對人民和社會負責。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養老基金投資運營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辦法》,加強基金管理、經辦、投資、監督等各環節的協作配合,共同防範投資風險,推動基金投資運營順利實施,實現基金保值增值,更好惠及廣大公眾。(新華社)

  機構觀點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實驗室主任劉煜輝表示:養老金入市有利於改造當前市場的投資者結構,讓更多的機構投資者入市,有利於完善中國資本市場的價值發現能力。

  華泰證券羅毅:總量3.5萬億的養老金,按照30%的比例投資股市,有望帶動萬億資金入市;長線資金的入市,從歷史時期可以看都表明此位置是市場的階段性底部;巨量資金的入市,將利好大金融等藍籌股。

  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養老金入市利於養老金保值增值,也利於資本市場的穩定發展,屬於資本市場的重大政策,利於穩定市場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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