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處分的7箇中央紀委委員 誰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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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中央紀委八次全會有很多亮點。
比如,1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微信發文披露,中央紀委向十九大工作報告審議程式發生重大變化。
之前歷屆中央紀委向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由中央紀委常委會單獨徵求黨內意見,中央紀委全會進行審議,並直接同意將報告提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審查。
這一次程式有了新變化:
一是,中央紀委工作報告稿先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後,和黨的十九大報告稿、黨章修正案一同在黨內徵求意見;
二是,中央紀委工作報告稿經十八屆中央紀委八次全會審議通過後,先提請於10月11日召開的黨的十八屆七中全會審議,再由七中全會提請於10月18日召開的黨的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審查。
政知見上一篇分析文章漏了這一點,真是重大失誤,特此補上,也跟各位小夥伴說抱歉。道完歉後,接著說紀委全會,說說中央紀委委員的事兒。
不同處分
9日的十八屆中央紀委八次全會公報披露,劉生傑被撤銷中央紀委委員職務。這是自被選出後,十八屆中央紀委首次撤銷中央紀委委員的職務。
據政知君統計,包括劉生傑在內,十八屆中央紀委委員已經有7名被處分,分別是申維辰、梁濱、王仲田、李建波、曲淑輝、李剛、劉生傑。不過,受到的處分並不相同,具體見下表↓↓↓
△被處分的中央紀委委員
簡單總結一下,處分可以分為幾種:撤銷中央紀委委員職務、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一年或二年)、開除黨籍。後四種都能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找到,處分嚴重程度由左到右依次遞增,開除黨籍是最嚴重的處分。
“撤銷中央紀委委員職務”僅針對劉生傑。這些受處分的中央紀委委員中,劉生傑的身份比較特殊,他是個軍人,此前的公開職務是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副部長。其他6人都是黨的高階領導幹部,其中申維辰、李剛是正部級官員。
軍人委員
政知見這裡解釋一下,中央紀委委員中的軍人。
中央紀委委員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2012年11月選舉出的十八屆中央紀委由130名委員組成,除了19名常委外,有31人來自中央紀委、中央紀委監察部派駐機構或與其合署辦公的內設機構,25人是地方紀委書記,25人來自於中央機構、國務院部委,17人來自軍隊,8人來自央企,5人來自地方領導班子。
最初選出的17位來自軍隊的中央紀委委員,主要是軍隊的紀委書記。比如劉生傑在軍改前曾擔任原總後勤部副政委兼紀委書記。
中央紀委常委中也有一名來自軍隊,最初當選的是時任中央軍委紀委副書記劉濱。據中央紀委常委、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張紀南此前介紹,十八屆中央紀委的19名常委中,有8位“不駐會常委”來自中組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單位,主要負責中央紀委和所在單位的工作,這種模式有利於加強反腐的組織協調。劉濱當時就是“不駐會常委”之一。
不同形式
繼續說回這些被處分的中央紀委委員。
政知見注意到,這7人被處分的訊息釋出形式並不相同。
像劉生傑這樣,由紀委全會公報披露的,還有王仲田、李建波。今年1月8日釋出的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公報有這麼一段:
全會審議並透過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王仲田同志嚴重違紀問題、李建波同志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之前作出的給予王仲田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李建波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辭去中央紀委委員職務的決定。
這是官方首次披露兩人違紀。距離兩人最近的一次職務調整已有一年之久。
早在2016年年初,王仲田就被免去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副主任、黨組成員一職,李建波則被免中央紀委駐交通部紀檢組長職務。王仲田生於1956年,被免時將滿60歲,李建波生於1959年,距離紀檢幹部63歲的退休年齡還為時尚早,卸任也因此一度引發猜測。
更常規的程式是,中央紀委先發布處分訊息,再經中央紀委全會追認。比如,曲淑輝的處分決定此前已由中央紀委通報,這次僅由全會追認,與之類似的還有申維辰。
相比申維辰,梁濱就特別一點,他是先被中央紀委全會開除黨籍,再由中央紀委釋出其“雙開”通報。所以,“雙開”通報中他的職務是“十八屆中央紀委原委員、河北省委原常委、組織部原部長”。
另外,李剛的違紀訊息由全國人大披露,具體處分由紀委全會披露。
不同的問題
最後再說說這些被處分中央紀委委員的問題。
7人中有5人被確認“嚴重違紀”,1人被確認“違紀”。紀委全會公報中有這麼一句:“審議並通過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xx嚴重違紀(或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
存在“違紀問題”但並不嚴重的是李建波,被“責令辭去中央紀委委員職務”,黨紀處分是“嚴重警告”,是幾人中最輕的。
沒有被提及“違紀問題”的是劉生傑,會議只是審議並透過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撤銷劉生傑同志中央紀委委員職務的報告。
說完這些細節,政知見(微信ID:bqzhengzhiju)再說說“嚴重違紀”的5人,目前僅申維辰、梁濱、曲淑輝的違紀細節有所披露:
申維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收受禮金;與他人通姦。
梁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收受禮金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收受他人財物;與他人通姦。
曲淑輝同志擔任中央紀委駐民政部紀檢組組長、民政部黨組成員期間,未按照黨中央要求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對駐在部門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嚴重失職失責;未按照黨中央要求聚焦主責主業,長期干預和插手駐在部門下屬單位相關工程專案,並從中謀取私利。
不同下場
這7人的下場又如何呢?
申維辰、梁濱被判刑。2016年7月,受賄10年、總額超557萬的梁濱被判有期徒刑8年。3個月後,受賄長達20餘年、總額超9541萬元的申維辰,因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
曲淑輝被降級,由副部級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降級後,1955年3月出生的她就該退休了。
李剛、王仲田被免職,前面說了王仲田已近退休年齡,李剛生於1955年,距離正部級的退休年齡尚早。
不再擔任駐部紀檢組長的李建波,以交通部黨組成員的身份繼續公開露面。
至於劉生傑,被撤中央紀委委員職務後,這位中將的具體情況仍有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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