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星溺亡不予刑事立案 妹妹:追責 我哥不能就這樣白白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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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5月20日,東北大學畢業生李文星,誤入天津靜海區一處傳銷組織,7月14日,其遺體在靜海區的水溝內被發現。今日,重案組37號從天津市公安局靜海分局獲悉,李文星系意外落水後溺水死亡,因此未予刑事立案。

  靜海公安分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探員,李文星所在的傳銷組織為躲避警方打擊,遣散了部分傳銷人員,李文星便在其列。李文星乘車前往火車站途中,司機曾下車吃飯,回到車上後發現李文星不在車內,以為李文星已獨自離開。直至兩天後,李文星被發現溺亡在一處水坑內。

李文星溺亡不予刑事立案 妹妹:追責 我哥不能就這樣白白死去

  ▲大學畢業生李文星生前照片。

  靜海警方:李文星意外落水溺亡 未予刑事立案

  今日下午,有媒體報道,天津靜海警方向李文星家屬通報李文星死亡案件調查情況稱,傳銷團伙為躲避警方打擊,遣散部分人員,李文星在被送往火車站的途中溺亡。警方判定其為意外落水後溺水死亡,未予刑事立案。今日下午,重案組從天津靜海公安分局工作人員處確認了上述說法。

  據此前報道,7月14日18點56分,有路人報警稱,在G104國道旁的一水坑內,有一男性屍體浮在水面,後確認死者為大學畢業生李文星。

  警方從李文星的屍體上找到了身份證、記錄本和錢,記錄本中記錄的內容疑似傳銷組織的洗腦內容。根據以往掌握的傳銷組織的特點,新人員進入傳銷組織後先要被控制、洗腦,控制期間沒收手機、身份證和錢物,洗腦完成後,對傳銷活動予以認可,便可隨意出入。據此,李文星死亡前或已是傳銷組織中可自由活動的人員,警方結合屍檢認為他殺可能性不大。

  靜海公安分局工作人員告訴探員,李文星在被騙到傳銷組織後,曾向該組織交過錢,因此已不在傳銷組織的強制控制中,後該組織為躲避警方打擊,遣散了部分傳銷人員,李文星便在其列。在其乘車前往火車站途中,司機曾下車吃飯,回到車上後發現李文星不在車內,以為李文星已獨自離開。直至兩天後,李文星被發現溺亡在一水坑內。該工作人員表示,李文星確係意外落水身亡,因此未予刑事立案。

  重案對話

  李文星妹妹:準備聘請律師,繼續追責

  10月18日,李文星的妹妹李文月拿到了靜海警方的調查說明。此後接受了重案組的採訪。

  重案組37號:什麼時候得知調查結果的?

  李文月:10月18日,靜海警方將紙質版的調查說明,寄到我們家裡。上面介紹了我哥哥的屍檢結果及死亡原因。

  重案組37號:調查說明中具體寫了什麼?

  李文月:調查說明顯示,7月14日晚上6點55分,我哥哥的遺體,在靜海區西外環與北外環交口附近的河溝內被發現。

  經警方調查,他的口袋裡有身份證及現金111元、銀行卡兩張、公交卡一張。屍檢檢驗結論為,排除暴力打擊痕跡及掐勒頸部、悶堵口鼻等所致的機械性窒息死亡,也排除了安眠藥、殺蟲劑、毒鼠強中毒死亡,符合溺水死亡。

  重案組37號:除了屍檢結果,調查說明中還介紹了什麼?

  李文月:介紹了我哥從進入傳銷組織到溺亡的整個過程。5月17日,我哥透過BOSS直聘網,向“北京科藍”公司投遞了簡歷,但實際上,這個“北京科藍”的招聘訊息,是“蝶貝蕾”傳銷組織的一名成員冒名釋出的。

  5月20日,他從北京乘車到達天津南站,轉坐公交車來到靜海,隨後被帶入傳銷組織。6天之後,他向傳銷組織繳納了2900元的費用。

  後來,這個傳銷組織為了逃避警方打擊,遣散了一部分傳銷人員。7月12日晚上,傳銷人員翟某某租了張某某駕駛的計程車,準備送我哥去天津南站,讓他回家。

  途中,翟某某下車離開。之後,司機張某某又和我哥商量,說想要先吃點東西再送他。張某某帶著我哥來到那個水坑附近,他妻子經營的賣砂鍋的小車處。他下車吃東西,留我哥一個人在車裡。

  張某某吃完東西回來後,發現我哥不見了,但是他和他的妻子並沒有當回事兒。7月14日傍晚,張某某的妻子在水坑中發現了我哥的屍體。

  重案組37號:警方未予刑事立案,對此,你怎麼看?

  李文月:是的,警方稱,根據屍檢結果及現場勘查情況,我哥是意外落水後溺水死亡,排除他殺,因此未予刑事立案。

  對於我哥“意外落水身亡”的說法,我是想不通的。他去水坑邊幹什麼?一個大活人,怎麼掉進水裡的?但是由於附近沒有監控,人也比較少,警方也沒有給出合理答覆。

  重案組37號:下一步打算怎麼辦?

  李文月:準備聘請律師,繼續追責。我哥不能就這樣白白死去,該賠償的一定要賠償,該負責的一定要負責。

  重案組37號:你認為此事的責任方有哪幾個?

  李文月:首先是BOSS直聘網,如果這個網站把關嚴格,就不會出現虛假的招聘資訊,那樣我哥也不會被騙到靜海。8月份,這件事情被報道出來後,BOSS直聘的相關負責人曾聯絡我們家屬,說要來祭奠我哥,但最終也沒有露面,從頭到尾也沒有給予我們任何賠償。

  另外,我哥所在的傳銷組織以及送他去天津南站的司機都有責任。司機當時明知道我哥不見了,卻沒有尋找他,也沒有報警。

  重案組37號:此前,有想過李文星會進入傳銷組織嗎?

  李文月:從沒有想過。因為我們身邊也有朋友進過傳銷組織,家裡人會常常會舉這些人的例子,提醒我哥不要誤入傳銷組織。每次聽到這些時,他都會說,“放心吧,我又不傻,怎麼會進那個地方。”

  重案組37號:他是什麼性格的人?

  李文月:脾氣很好,從來不和別人拌嘴,更別說發生衝突了。性格比較內向,遇上聊得來的人,話才多一點。

  重案組37號:這三個月,家人是怎麼度過的?

  李文月:哥哥體貼而且孝順,常常惦記著家裡人。他走得太突然了,我們還是不能接受。這段時間,每次提起他,父母都會哭。

  天津警方稱李文星送歸途中失蹤溺亡 不構成刑事案件

  此前,大學畢業生李文星因求職誤入天津靜海傳銷組織後死亡引發公眾關注。天津靜海警方近日向李文星家屬通報了案件調查情況。警方判定李文星“系意外落水後溺水死亡”,因此未予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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