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告大爺分手費 兩人同居三年後不歡而散

  老太告大爺分手費兩人同居三年後不歡而散!某些情侶在分手後,總會有後續事情,例如討要分手費!今年85歲的大爺黃阿公,8年前與比自己小18歲的老太劉阿婆相戀並同居。兩人同居三年後不歡而散。雙方分手時簽訂協議約定,由黃阿公支付10萬元給劉阿婆。兩人分手近5年後,黃阿公一直未付錢給劉阿婆。劉阿婆一紙訴狀將黃阿公告上法庭,要求對方兌現付錢的承諾。日前,海口龍華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判劉阿婆勝!

老太告大爺分手費 兩人同居三年後不歡而散

  據悉,黃阿公由於年事已高生活行動不便,加之子女常年在外,生活起居無人照顧,黃阿公請求她搬來一起居住並照顧其生活起居。劉阿婆說,她對黃阿公的狀況心生憐憫,不顧自己也年事已高同樣需要照顧,便答應了黃阿公的請求。兩人同居期間,她盡心盡力,對黃阿公的生活呵護有加,即使自己年老行動不便也毫無怨言。對於分手的原因,劉阿婆表示是因為自己年紀太大,實在無法更好地照顧黃阿公的生活。

  黃阿公說,與劉阿婆相識時,劉阿婆自稱離異未婚十多年,他誤以為雙方均是單身。於是他以為劉阿婆願與自己好好過日子。兩人相識不到一年,他於2008年4月獨自出資買下位於海口府城的一套住房。黃阿公說,出於誠意,他不僅註明該房產二人共享產權,且承諾他死後房子產權全部歸劉阿婆所有。

  讓他感到失望的是,劉阿婆以主人自居,根本不把他放在眼裡。黃阿公說,劉阿婆沉迷於各類彩票及麻將,無暇顧及他的日常生活所需。黃阿公表示,兩人同居期間,劉阿婆的不擇手段、斂財心切的行為讓他更加堅定了分手的決心。黃阿公稱,劉阿婆在其不知情、未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從其銀行賬戶提取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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