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談為何叫停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無合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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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談為何叫停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無合法依據

  國內三大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均已被叫停。視覺中國 資料

  繼比特幣中國發布關停公告後,近日火幣網等交易平臺也宣佈將於月底停止人民幣交易業務。至此,國內三大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均被叫停。

  價格波動劇烈,消費者保護缺失

  近年來,比特幣價格迅速攀升,引誘大批群眾入場。一大批“虛擬貨幣”跟風輪漲,2017年萊特幣價格上漲476%,瑞波幣價格上漲54倍,以太幣價格上漲13倍。

  與主權貨幣不同,“虛擬貨幣”的“信用”基礎是數學演算法,其價格取決於演算法的可靠性及市場信心等因素,技術上還存在很多缺陷和漏洞,其價值根基非常脆弱。

  中國政法大學網際網路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李愛君認為,虛擬貨幣是網路化的產物,在網路內流動的數字化資訊是所有人無法控制的。網路空間的程式碼是虛擬貨幣執行的基礎,投資者只能透過前端介面操作,表面上“控制”著虛擬貨幣。而虛擬貨幣服務機構的運營者可能透過控制程式碼而成為虛擬貨幣的實際操控者。

  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日前釋出公告稱,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市場投機氣氛濃厚,價格波動劇烈,投資者盲目跟風炒作,易造成資金損失。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臺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

  亞太未來金融研究院執行院長杜豔認為,各類比特幣交易場所的設立既未經批准,也未有監管,為做大交易規模,不惜提供融資融幣等槓桿交易,加劇了價格的震盪和泡沫化,公眾在未受任何法律保護的情況下參與此類交易,潛藏巨大的金融風險。

  躲避監管,成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兇”

  比特幣正日益成為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兇”,潛藏社會風險。比如,近期多方渠道反映,比特幣在所謂的“暗網”(Dark Web)世界作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網”指只能用特殊軟體或特殊授權才能訪問的網路,透過使用非常規的伺服器地址、網路傳輸協議並層層加密的方式,使得網路通訊雙方的位置、身份等資訊難以追蹤。“暗網”中充斥著各類嚴重違法犯罪活動。比特幣發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監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動便利等特徵,已成為“地下經濟”的首選工具。

  杜豔認為,比特幣及交易所等產業鏈的存在,構築了一個法定貨幣之外進行資產轉移、融資的違規金融市場,增加了監管部門對金融安全和穩定的管理難度,滋長了監管套利、金融犯罪。它給金融市場帶來的風險和社會安全隱患,已經遠高於其創新價值。

  在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中,發現大量以“虛擬貨幣”為道具和幌子,實為傳銷、非法集資等的非法金融活動,如“克拉幣”“萬福幣”“馬福羅幣”等;近期又出現了虛擬貨幣發行(ICO)活動,用發行虛擬貨幣的方式進行融資。這些活動借用“虛擬貨幣”創新概念,實現對各類非法金融活動的包裝,使得對非法金融活動的識別、界定和打擊變得更為困難。

  “不管以怎樣的名義進行金融創新,應透過本質看其存在的價值,金融創新的前提是合規,對經濟有益、對金融消費者有益,反之則應被限制和取締。”杜豔認為,近期國家快速出手進行的各類清理整頓,市場應該清醒認識到,監管套利的時代已一去不復返,應把資金投入到真正的金融創新上。

  李愛君建議,投資者應堅持理性投資,不盲目跟風,也不能心存僥倖。投資有風險,尤其面對一個新型模式更應該審慎投資,以免成為違法分子掠奪財富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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