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屆中國電影金雞獎9月16日晚在呼和浩特揭曉。范冰冰憑《我不是潘金蓮》獲得了金雞獎最佳女主角獎。事實上,《我不是潘金蓮》成為當晚最大贏家,除最佳女主角獎外,馮小剛、於和偉也憑該片獲得最佳導演獎、最佳男配角獎。
《我不是潘金蓮》確實成為了金雞獎的主角,不僅很多參與演出的演員拿了大獎,導演、編劇也是鋒芒畢露。可是《我不是潘金蓮》的獲獎並沒有迎來名至實歸的讚美,並沒有迎來影視觀眾的叫好。為何出現這樣的尷尬?獲獎的影視劇為何不能得到觀眾認可,卻能得到專家認同?
《我不是潘金蓮》這部看上去很接地氣、很“真實”的影片,曾經遭到了徐州法官李曉梅、北京律師鄭好的實名炮轟,稱電影存在法律硬傷。當時引起了全國專家和觀眾的關注。
對於電影《我不是潘金蓮》中,究竟有些什麼法律問題,司法實踐中又是如何處理的?法官李曉梅直言不諱的指出了存在的法律硬傷:不可能存在“假離婚之訴”;起訴離婚糾紛必須要有結婚證;法律上有沒有“假離婚”這一概念;後悔“假離婚”,可重新申領結婚證。而事實上是,《我不是潘金蓮》這部電影的細節恰恰都是錯誤的。
影片中錯誤百出的法律知識,則會在不知不覺中影響到看電影的觀眾。他們在今後遇到此類問題和糾紛的時候,一定會認為“電影裡都這樣說了”,於是就會模仿錯誤的方式方法去維權。現實生活中,類似法律知識、生活知識錯誤百出的電影、電視還是很多的。記得去年一部全國很火的電影,就在“孩子失蹤報案時間”上出現了錯誤,引發了民間對於司法公平的質疑,而實際上並非如此,只是電影的編劇不懂得常識,寫錯了內容。還有就是一些關於生活常識、健康常識的錯誤,想表現病入膏肓的時候,就必然安排主人公“吐血”,不管患了什麼樣的疾病,都是如此,這豈不是可笑的?
就像《我不是潘金蓮》中出現的法律常識錯誤一樣,你說看了電影的觀眾,是不是在今後遇到此類糾紛的時候,就會效仿呢?最為重要的是無論這部電影演技多好,也不能掩蓋其存在的問題。而且,這部電影傳播的也不是積極向上的正能量,在出現糾紛的時候,首先想到的就是“僱兇殺人”,是在傳播違法的手段和暴力,這恰恰是最不能容忍的。
《我不是潘金蓮》海報
本來是打算就事論事來表揚馮小剛和《我不是潘金蓮》的,結果小鋼炮一篇小媳婦擠兌王健林“小心胸”的微博又讓人在動筆之前分了神。
其實萬達院線佔万達整體業務的比重也沒那麼大,王健林也不至於真的操心到排片比例這麼小的事宜,所以小鋼炮這次的開炮是不是為了電影炒作,大家心裡都明白。
有意思的是,以往有個文藝片說自己排片低什麼的,吃瓜群眾們不管關不關心文藝片的,多少也願意站出來指責一下無良院線光顧票房沒追求排爛片,讓有心追求進步的觀眾們在黃金場次找不到排片。
但這一次似乎風向有些不一樣,怎麼感覺站隔壁老王家的人更多一些。
顯然,人們都天然容易同情弱勢群體。而以馮導的地位和《我不是潘金蓮》的陣勢,他們已經足夠強勢。於是我們看著一個老大說,“我們在別家地頭上人家都稱大哥,怎麼到了你家地頭上你們這麼不待見?”
而且“不待見”的理由還是明擺著的,都知道是因為華誼挖了萬達高管的事情。年中的時候鄭鈞就著《搖滾藏獒》已經把這茬翻過一遍,這回王思聰這個“小當家”也就明擺著跳出來承認,這就是“洩私憤”,怎麼著了。
沒有了哪一方屬於“弱勢群體”的道德壓力,這場紛爭也就當真就看看熱鬧。這邊看著小鋼炮酸唧唧的諷刺土豪萬達就會“買買買”,調侃人家不如把全中國的電影公司都收購了好讓“小牆皮”葉寧無處可去,或者“10.9%的排片意味的10.9%的心胸”這般同樣把自己心胸額度露個底兒掉的刁鑽控訴;那邊看著霸道總裁王思聰兩手一攤,一副“我們家就是有錢任性,華誼挖牆腳這事我們就是不爽了我們自家有地兒就是咽不下這口氣就是伺機打擊報復你來咬我呀”的勁頭,好像也真的是後者看來比較爽。何況人家說在理了一句話,誰也不會跟錢過不去,真的票房好上座率高,院線經理們自然會多排場次,這才上映小半天,就這麼沉不住氣。何況事前還專門發了預告,“老炮兒”儼然成了老心機boy。
話分兩頭說,作為一個剛從電影院出來的觀眾,也能夠體會馮導可能還沉浸在自己戲中人物的某種情結裡有點難以自拔,於是順帶拿這事搞個人戲合一的“行為藝術”。
范冰冰飾演李雪蓮
影片裡范冰冰飾演的李雪蓮一開始為了分房假離婚,“想騙人結果把自己給騙了”,之後一路上訪告狀,“想告別人,結果自己給關了起來”。她想去找丈夫說理,質問為什麼他欺騙自己娶別的女人,被丈夫反咬一口成了“潘金蓮”。李雪蓮從來沒有壞心,只是認死理,覺得自己佔理兒,就非要個說法,要說法的過程中一不小心就噁心到了別人,但最後結果其實都是噁心了自己。這個人物思維和行為的路徑,是不是還真跟馮導咬萬達排片的事挺像?
撇開這個真心覺得沒必要的低階炒作,單說電影,《我不是潘金蓮》是一部非常值得一看的國產電影,從多倫多和聖塞巴斯蒂安電影節那會兒開始,提前看過的不少人都已經把它奉為“2016年度最佳國產電影”。無論形式和故事,這部電影都無愧於“電影”的尊嚴。
圓形畫幅的創新在觀感上,的確帶來新鮮而富有實質意義的感受而絕不只是噱頭。一種窺視的錯覺帶來了一種視覺上更為集中的關注方式。人物與場景在全新鏡頭格局之下呈現的美學考究,充滿東方式的美感。在這些圓形遮罩中,時而是煙雨小鎮的詩情畫意,時而是酒桌上遞煙勸酒的民俗氣息。加上琵琶、笛簫等民樂的搭配,氣韻上讓人覺得美得合宜又得體。
李雪蓮上告到北京,鏡頭又變成了正方形,相形之下整個影片傳遞的氣氛和氣質也隨之改變。而更有意思的是領導在講話時的構圖,常是方中有圓,圓中又帶方,層層疊疊造成縱深的透視以及正反打的強調,都在告訴觀眾一種充滿中庸意味的處世哲學。
最近幾部備受好評的電影都關乎荒誕。《驢得水》荒誕地刺痛人的貪念和軟弱,《比利·林恩的中場戰事》讓戰爭的硝煙交織在橄欖球中場秀光怪陸離的煙火裡,《我不是潘金蓮》戳的是官場。一個明明自己遭遇完全站不住腳的農村婦女,也沒被判個什麼冤假錯案,居然搞得幾任從縣到市再到省裡官員們不得安生地大動干戈。
一開始旁人當她是小白菜,她丈夫說她是潘金蓮,她覺得自己冤得像竇娥。結果她還學白娘子,會修煉,一修就練了10年的功夫,這些個著名的女性在李雪蓮身上合為一體,攪得片中20多號男人雞犬不寧。
和《秋菊打官司》不同,假離婚騙房李雪蓮真要打官司還真是不佔理,她的訴求“和前夫復婚再離婚”,官員們覺得她“吃飽了撐著”也不算冤枉她。隔著圓形畫幅,觀看的感受自然變得主觀,好似天然帶著距離和判決去審視。
而這一路的無理取鬧竟撓到的現實問題不少,離婚買房、計劃生育、下屬給領導慶金婚,公安局喝茶,領導意思下達後的層層曲解,“寧肯保守不能激進“的官員行事宗旨,面對領導視察和重大活動期間決不能出亂子的警覺,一樁離婚案扯到“在全世介面前丟國家臉”的上綱上線,小幹部“純為領導分憂”的積極性,事後總結一套套的馬後炮……社會和官場種種,不動聲色行雲流水地都點到了。馮小剛的這出喜劇,並沒有刻意撓人的笑點,觀影過程中卻常能讓人會心笑出聲來。可到底說的是官場,沒有過於辛辣的諷刺總讓人覺得有那麼點意猶未盡。但能拍到這樣的地步,也得虧馮小剛排過春晚,跟領導們關係槓槓的了。畢竟能在電影裡看到人民代表大會開會,也是比好多炫目天馬行空的特效更難得了。
馮小剛、范冰冰、大鵬與觀眾進行交流。
電影上映這波熱鬧反正是掀起來了,罵仗不知是否還會繼續。萬達雖然是全國第一大院線,但既然其他院線都給了40%以上的排片,所以絕不至於出現諸如《百鳥朝鳳》當年讓想看的觀眾看不著的情況。隨便點開任何一個票務網站,分分鐘附近都有即將開場的《我不是潘金蓮》恭候欣賞。作為這個被好萊塢電影霸佔的11月,這部“單挑”好萊塢的國產片本身賣相品質真心是不錯,非要爭這一口氣敗了吃相想來有些可惜。再大的金主也不會跟錢過不去,觀眾更是不用操那份心。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過兒”:金鎖演的都不看
網友“月影幽竹”:其實電影真心不錯,但是馮導一開炮必然逃不掉炒作的嫌疑,恐怕適得其反呢
網友“樹上焚香”:不喜歡馮小剛難看的吃相,但是尊重她的才華和電影,嗯,我是去萬達看的,場次其實蠻多,只不過有的是小廳播映,說實話,對這個電影挺失望,圓啊方啊什麼的,像雞肋,沒有對劇情也沒多大影響,范冰冰不適合此類角色,電影裡沒有交代這件事情發生的來龍去脈,一上來就只看見一個“刁民”,還要觀眾去理解和共情,是否有點難為人。有這麼強大的原著背書,電影也就是這樣,我不知道一眾媒體吹個啥
網友“李慧琳”:王思聰的粉更多了現在
網友“我也”: 一個極具風險的題材。題材為劉震雲獨有,但能寫出的人有一群,能匯出的人有一幫。 影片前三分之一故事分量不足,人物出場和塑造均倉促,使得“高階首長”訓話一場來頭太大,壓得過頭,失衡。 結尾范冰冰說自己其實是為了多生一個孩子才去告狀,完全顛覆了先前強調“我不是潘金蓮”的理由,劇情瞬間崩塌,整個故事失去基石。 大量畫外空間的應用是過去馮小剛電影不曾有過的,以“不動”勝“萬動”,雖覺新鮮,由於量大,“靜止”過多,便覺有偷懶的嫌疑。 畫面時而圓形,時而方形,觀影頗覺彆扭,導演用意不明,難以揣摩。 大量旁白解釋劇情,累贅,繁雜,失卻了電影特質。 演員都不錯,范冰冰、董成鵬、張嘉譯、趙毅、劉樺的表演皆可圈點,幾位面目生疏的演員尤其出彩。 導演對於電影形態和視點把控的曖昧讓影片減分不少,這已是老問題了。 算是中國電影中的一部,為何在國外得了獎,只能去問電影節。
網友“Yes軼n_n”:我怎麼覺得微博底下一票全都是佔万達的都好像是水軍?!
網友“UniqRo”:馮有多少部不是爛片?
網友“jerrywell”:從開始就炒作,抵制。
網友“感覺還好的靜靜”:還我神奇動物和薩利
網友“狼嚎夜空321”:“吃瓜群眾”是哪類?
(1970-01-01)
文/劉娟
【作者簡介】劉娟,筆名拂塵,現居河北保定,喜歡唱歌,喜歡寫寫畫畫,喜歡一個人行走,願用詩意的筆,抒寫浪漫的人生。
【本文由作者授權釋出】
“說是小妾不是小妾,說是丫鬟不是丫鬟”,這就是《金瓶梅》裡西門慶的第四房小妾孫雪娥在西門府的尷尬境遇。說丫鬟,她有名份,說小妾,她沒地位。她沒有潘金蓮的心機,也無李瓶兒的風騷,更沒有吳月娘無法動搖的“大婦”權力,甚至還不及那個僕婦宋惠蓮讓西門慶喜歡。
一部《金瓶梅》道不盡的風流韻事,寫不完的女性悲劇,是一部女人的恥辱心酸史。
若說金瓶梅里哪個女人的遭遇最能反映封建社會婦女的辛酸和悲涼,當屬孫雪娥。她一生都被命運無情地捉弄,仰人鼻息、艱難而卑微地活著,從沒享受過真正的愛情,最後孤獨地死在妓院裡,結局極為悽慘。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造成孫雪娥悲劇人生的根緣,離不開當時的社會現狀,離不開西門慶的殘忍,當然也有她自身的原因。
在《金瓶梅》第九回介紹了她的出身:先頭陳家娘子陪嫁的,名喚孫雪娥,約二十年紀,生的五短身材,有姿色,西門慶與他戴了鬒髻,排行第四。她本是西門慶已故夫人陳氏的陪房丫頭,因年輕漂亮,被西門慶收為第四房小妾,人稱四娘,其實就是一個天天和鍋碗瓢盆兒打交道的廚娘。她雖然個子不高,但是清瘦可愛,尤其是皮膚白皙嬌嫩,這一點連西門家的奶孃如意背地裡都誇道:“別的也罷了,你們家四孃的皮肉倒白淨,跟俺娘(六娘李瓶兒)差不多,嬌小玲瓏,讓人也愛她。”言語中道出孫雪娥的嬌柔美麗。最重要的是她還燒得一手好菜,而西門慶不僅迷戀女色,還貪吃,對這樣一個時時處處都以利益為上的人來說,身邊這樣一個小美人,不要白不要,給她一個名分,讓她踏踏實實替自己管好廚房,張羅好一大家子的飯菜,再合適不過了。可對於孫雪娥,被西門慶佔有並收了房,她是不是有“飛上枝頭變鳳凰”的興奮呢?我想在她的心裡,曾經也有過一時地開心。想想自己從一個奴才升為主子,又做的一手好菜,一定能拴住西門慶的心。誰料,西門慶就是一個貪吃好色之徒,他一直就是在利用孫雪娥,當佔有她之後玩兒夠了,發現她沒有其他女人風騷嫵媚,便在吃飽喝足之後拍拍屁股走人。孫雪娥性格軟弱,既不會撒嬌,也不會一哭二鬧三上吊,只好忍氣吞聲,逆來順受,不然她的結局也不會那麼慘。
在當時中國封建妻妾制的社會里,妻與妾的地位極不平等,這在《大明律》中有明確的規定。這種妻妾不平等在《金瓶梅》裡體現地淋漓盡致,小妾對奴才而言是主子,但在主子之中實為奴才。孫雪娥是陳氏的丫頭,是奴才的身份,陳氏死後,她無依無靠,在西門慶這個暴君加淫賊面前,她更多的是懼怕,哪有什麼愛。正是這種心理,讓她在眾人面前一直都是唯唯諾諾,夾著尾巴做人,因此即使是後來的五姨太潘金蓮和六姨太李瓶兒,都沒有把她放在眼裡。
西門慶之所以把她收房,一方面是她有些姿色,另一方面是看中了她的廚藝。都說要拴住男人的心,首先拴住他的胃,這話在孫雪娥身上卻不盡然。以西門慶風流放蕩的性格,怎可能被一個女人拴住,在他眼裡孫雪娥本質上還是一個奴才,讓她“率領家人媳婦,在廚中上灶,打發各房飲食”,不過是給她點甜頭兒,讓她當個廚房總管,長期為自己效力罷了,這西門慶還真是一個無恥之徒。
想那諾大的西門府,每天迎來送往,幾十口人的一日三餐,什麼果品糕點、宵夜零食等等,三天一大宴,五日一小宴,即使有丫頭媳婦幫忙,孫雪娥的工作量也是非常大的。雖然付出的勞苦多,但得到的卻是最少,你們說她窩囊不窩囊?飯做得再好,卻不解風情,這樣的女人,西門慶能喜歡嗎?也就是一時的新鮮,新鮮勁兒過了便把她拋在腦後。這樣的生活對孫雪娥來說非常壓抑,她又沒辦法解脫,其實她根本就沒得選擇,西門慶就是個惡棍加流氓,孫雪娥不敢爭辯,也不敢逃跑,只能默默承受。
小說中寫西門慶來孫雪娥房中留宿的時候極少,“有一年多沒進他房中來”,只有一次是喝得酩酊大醉,搖搖晃晃地就闖進孫雪娥的房間。孫雪娥忙不疊地鋪床薰香,伺候西門慶睡好,然後就是“一宿無話”,既然“一宿無話”說明兩個人並沒有同房,這也充分說明西門慶看不上她。自己的男人不待見,所以她便沒有經濟來源,妻妾姐妹們湊錢玩耍飲酒,她從不參與,能躲就躲。時間久了,人們習以為常,更沒人拿她當盤菜。因此每次上臺面招待客人都沒她的份,吳月娘帶眾妾外出遊玩,就讓她看家,從沒把她當做妻妾中的一員。
俗話說若要別人看得起,首先得自己看得起自己。在女人扎堆的西門府裡,論家世與財富,她比不了孟玉樓和李瓶兒;論妖嬈和風情萬種,她比不了潘金蓮,因此她極度自卑,即使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敢爭辯。
魯迅先生在《我之節烈觀》一文中說:“……古代社會,女子多當作男人的物品,或殺或吃,都無不可……”在以男權為主導的封建社會,女人沒有地位,更談不上人權,那種痛苦,甚至能夠苦到麻木,她們受到不公的待遇,淪為生育的工具。如果不是正妻,生的孩子一般也得不到重視。大多女人甘願認命,因為反抗的結果就是結局更為悲慘,這讓女人們望而怯步,甚至認為這就是女人的命,這樣扭曲的心態正是長期地被壓迫造成的。而孫雪娥正是這樣的心理狀態,習慣了被無視,習慣了被欺負。
在《金瓶梅》第四十回裡,西門慶給妻妾們做衣服,吳月娘是兩套錦袍,四套妝花衣服;李嬌兒、孟玉樓、潘金蓮、李瓶兒是每人兩套羅緞衣服,一件緞子袍;而孫雪娥只有兩套衣服,沒有袍子。這樣明顯的差別,在西門府裡早就成了慣例。西門慶厚此薄彼,她心裡雖有怨言,卻不敢說,加之常年獨守空房,女人正常的慾望被壓抑著。她是個女人,也希望得到男人的撫慰和愛護,她在西門慶那裡得不到愛,心靈與肉體都忍受著煎熬。這時候來旺出現了,他是西門慶身邊最得寵的小廝,來旺也看出這個“主子”內心的孤獨和寂寞,於是經常施一些小恩小惠給她,這來旺雖然長得醜,但畢竟填補了孫雪娥心靈的空虛,因此,一來二去,兩個人好上了。其實孫雪娥也是想借來旺來引起西門慶的注意,借來旺來實現一種寄託。哪知道西門慶和來旺的媳婦兒宋慧蓮好上了,而來旺又來勾引西門慶的小妾,這真是莫大的諷刺!想那來旺也有些手段,一定讓孫雪娥得到了從未享受過的快樂,因此才心心念念地盼著和他私奔。
其實孫雪娥之所以看上一個下人,在我看來歸根結底還是西門慶的原因。她屢次遭到西門慶的暴打,又加上在西門府裡不公正的待遇,最終導致她對西門慶徹底死了心。
第一次捱打是因為西門慶想吃荷花餅,便吩咐孫雪娥去做。孫雪娥認定是潘金蓮在挑撥,成心為難自己,就和潘金蓮的大丫頭春梅吵了幾句,這本來是一件小事兒,沒想到被金蓮添油加醋一番挑撥,激怒了西門慶,他衝到廚房,把正在做飯的孫雪娥一頓痛打,嘴裡還罵道:“好賊歪剌骨,我親自聽見你在廚房裡罵,你還攪纏別人。我不把你下截打下來也不算。”
孫雪娥含冤無被打,跑去找吳月娘哭訴,狠狠的告了潘金蓮一狀,正巧被潘金蓮聽到,於是衝入房中和孫雪娥吵罵起來。潘金蓮哪受得了這種氣,又將被罵之事煽風點火兒的地告訴西門慶,使西門慶又一次暴打了孫雪娥,使其再不敢較真,但是也留下了禍根,最後潘金蓮的死也和孫雪娥有關。
在其他妻妾面前被自己的男人暴揍,可想而知孫雪娥心裡又羞又氣,因此他對西門慶極度失望,和來旺有了私情便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怎奈好景不長,這事兒傳到了西門慶耳朵裡,她又捱了一回揍,和來旺的“愛情”也被扼殺了。
《紅樓夢》第十一回裡,西門慶聞聽孫雪娥與下人來旺有染時,“這西門慶心中大怒,把孫雪娥打了一頓,被月娘再三勸了,拘了他頭面衣服,只教他伴著家人媳婦上灶,不許他見人。”從此,她在西門府裡徹底抬不起頭來,一心只想著什麼時候能逃離這個魔窟。
機會來了,被西門慶用計發配出外的來旺,得知西門慶死了的訊息,便喬裝回來悄悄私會孫雪娥。這次孫雪娥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心只想著和來旺私奔,怎奈她卻犯了一個天大的錯誤,不該偷拿西門府的金銀珠寶。其實她就是個做飯的丫頭,以她的頭腦怎麼能想像的到後果會那樣嚴重,她只想著帶點兒錢和心愛的人一起遠走高飛,開始新的生活。
兩個人私逃沒過多久,孫雪娥就被官府抓住,官賣周守備府,落到了龐春梅的手裡,下廚為奴(《紅樓夢》第九十回)。後來因龐春梅要在守備府中安插情人陳經濟,因當初在西門府裡,孫雪娥和春梅又有過過節,春梅怕孫雪娥告發,便狠心把她賣到娼門,令她飽受摧殘(《紅樓夢》第九十四回)。守備府周秀的親隨張勝出於同情包下了孫雪娥,沒多久張勝殺死了陳經濟,自己也被杖殺,孫雪娥怕受到牽連,在極度驚恐之中自縊身亡(《紅樓夢》第九十九回),終年34歲,這正是一個享受人生的好年齡,孫雪娥卻無奈地走向死亡。
如果不是被賣給陳氏做丫頭,或許她會嫁一個老實人平平靜靜地過一生,以她的廚藝,或許自己開個小飯店,婦唱夫隨也是有可能的。可是歷史就是這樣無情,現實生活中沒有“如果”,只有“必然”,什麼樣的性格造就什麼樣的命運。她曾經試圖抗爭,卻一次次失敗,最終把自己推入深淵……
可憐的孫雪娥就這樣結束了悲苦的一生,她在西門府裡沒有尊嚴沒有地位,稍有不慎就會被西門慶暴打,(因為幹活的出錯呀!她不明白,維繫自己地位的不是你幹了多少活,而是贏得西門慶多少歡心。)她就像一顆小草,艱難而卑微地活著,或許只有死亡才能令她真正地解脫。
孫雪娥的悲劇不僅是那個時代的悲劇,更是當時和她有同樣遭遇的眾多婦女的悲劇。在那樣不平等封建禮教的壓迫下,她們象螻蟻一樣艱難的生存,沒有地位、沒有未來,可憐、可悲、可嘆,又可恨!
孫雪娥的悲劇結束了嗎?要我說沒有,在陽光照不到的地方,無數個孫雪娥依然承受著這樣或那樣的痛苦和折磨,歷史的車輪總在不停地迴圈,很多時候,歷史與現實總是驚人的相似……
(《金瓶梅》裡孫雪娥:悲劇結束了嗎?)
(2017-08-10)
注:圖片源自網路
《金瓶梅》中宋蕙蓮是典型的可憐又可嘆的小人物,因為智商不足,又不自量力地跟西門慶偷情,不但搭上自己一條小命,給老公招致牢獄之災,還害老爹枉丟了性命。
一、傍上西門慶
宋蕙蓮是賣棺材宋仁的女兒,在老公蔣聰被一廚役因分財不均戳死之後,嫁給西門慶府上的僕人來旺當續絃。嫁時24歲,名喚金蓮,因與潘金蓮重名,被吳月娘改叫為蕙蓮。論及長相及性格,《金瓶梅》第二十二回中這樣描述:“
泩
的白淨,身子兒不肥不瘦,模樣兒不短不長,仳金蓮腳還小些兒。悻明敏,善機變,會妝飾,就是嘲漢子的班頭,壞家風的領袖。”
在西門府上為僕之後,耳濡目染,宋蕙蓮學會了描眉塗彩打扮自己,儘管學得不到位,鬧過
紅襖配紫裙子的笑話,
但美貌還是打動西門慶的心。嫌來旺礙眼,就找個由頭安排他赴杭州出差半年,趁機勾引調戲蕙蓮。蕙蓮對西門慶的勾引並無抵抗之力,甚至是迫不及待地上趕著迎合與討好,還頗因傍上高枝而沾沾自喜。
二、激怒潘金蓮
西門慶和宋蕙蓮偷情被潘金蓮發現,潘金蓮氣惱窩火,但為了討得西門慶歡心,潘金蓮強壓妒火,甚至在二人私會缺乏場所時,特意安排丫環秋菊給山子底下藏春塢雪洞裡抱鋪蓋、籠火,為二人的苟合行方便。金蓮也躡跡隱身,偷偷在藏春塢月窗下站聽,聽到的卻是蕙蓮對自己的詆譭和嘲弄。
比如,當西門慶誇蕙蓮的腳竟比金蓮的腳還小時,得意忘形的蕙蓮刻薄地說道:“
拿甚麼比他!昨日我拿他的鞋略試了試,還套著我的鞋穿。
”金蓮一向以小腳為傲,聽這話直氣得火冒三丈。蕙蓮尤嫌不足,又不懷好意地追問西門慶:“
你家第五的秋胡戲(
注:指潘金蓮)
,你娶他來家多少時了?是女招的,是後婚兒來?”
當西門慶說金蓮 “
也是回頭人兒
”時,蕙蓮一臉鄙夷地說:“
原來也是個意中人兒,露水夫妻
。”氣得金蓮兩隻胳膊都軟了,半日移腳不動,
當下就把蕙蓮恨到了骨子裡。
蕙蓮知道金蓮偷聽到她的鄙薄之語,在金蓮面前伏低做小,曲意奉承了一段時間。金蓮為討西門慶歡心,也並不跟她私破臉,反倒是在西門慶面前裝出和諧相處的樣子。但蕙蓮
輕狂不智
、
恃寵而嬌,
不但與平安、惠祥、畫童等人打牙犯嘴,得罪這些僕從;與眾女眷外出賞燈時,竟不知死活地公然把從金蓮那裡要來的鞋套在自己的鞋上來穿,又對雪娥等人趾高氣揚,出言不遜,樹敵眾多卻渾然不覺。
三、給老公招致牢獄之災
等到
來旺
從杭州辦差回來,孫雪娥早就看不慣蕙蓮的輕狂樣,迫不及待地告訴來旺離家的
四個月,他媳婦蕙蓮和西門慶勾搭成奸,潘金蓮提供方便的的事,
還添油加醋地說:“
先在山子底下,落後在屋裡,成日明睡到夜,夜睡到明。與他的衣服、首飾、花翠、銀錢,大包帶在身邊。”
來旺聽後記恨在心,藉著酒意連打帶罵地逼問
蕙蓮,被她一番巧嘴滑舌糊弄過去,
但心中疑慮未消。一日吃醉了酒,對著幾個家人小廝痛罵
西門慶
勾搭自家老婆的醜事,又揚言說:“
只休要撞到我手裡。我教他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好不好,把潘家那淫婦也殺了,也只是個死。”
來旺的一番醉話被家人
來興兒
聽見。來興兒恨他搶了自己的差事,與來旺素來不睦,聽他發此狂言,就悄悄跑到潘金蓮房裡告密。潘金蓮聽得來旺將自己罵成
淫婦並要殺自己,
氣
得粉面通紅,銀牙咬碎,發誓不饒過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奴才。
之後,潘金蓮利用西門慶對她的寵幸,抓住機會猛吹枕邊風,先是三言兩語打消了蕙蓮費盡心機為來旺討得的美差;又設套栽贓,教唆西門慶以“
某日酒醉,持刀夤夜殺害家主,又抵換銀兩等情”
把來旺兒押到提刑所去。
事發後,宋蕙蓮雲鬟撩亂,衣裙不整,
苦苦跪求西門慶放人
,被西門慶敷衍打發後又哀求吳月娘幫忙說情,無果,頭不梳,臉不洗,只是關閉房門哭泣,茶飯不吃。西門慶為哄她開心,就甜言蜜語哄騙她道:“
你放心。我看你面上,寫了帖兒對官府說,也不曾打他一下兒。監他幾日,耐耐他性兒,還放他出來,還叫他做買賣。”
事實卻是,來旺被用了重刑,打的皮開肉綻,鮮血淋漓之後被收監。
宋蕙蓮輕信了西門慶的謊言,繼續跟他廝混,尋機就勸西門慶放了來旺,還說放他出來之後,隨西門慶去近到遠使他也行,幫他另尋個老婆也行。總之,她不可能再是來旺的人了。西門慶被說動了心,又被她伺候得舒坦,承諾日後在對門喬家買三間房給她住,再買個丫頭伏侍她;
也答應改日就寫帖子讓提刑所的夏大人放人。
蕙蓮得了西門慶此話,興奮不已,以為
從此飛上枝頭又幫來旺擺脫了困境,
到後邊對眾丫鬟媳婦詞色之間
未免輕露
,她的
炫耀之語
和
自得之色
先就觸犯了孟玉樓,孟玉樓跑到潘金蓮那裡好一通煽風點火,潘金蓮徹底被激怒,巧言令色,借
助西門慶之手買通夏大人,上下使錢對來旺痛下重手
。可憐的來旺兒被監了半月,沒錢使用,弄的身體狼狽,衣服襤褸,又捱了
四十板,
被
打
的稀爛,釘了扭,上了封皮,被兩個差役
遞解原籍徐州為民,
連孝敬差役的腳步錢都是老丈人宋仁資助的。
四
、兩度
自縊
終身死
來旺悽慘無比地被
遞解徐州了,
宋蕙蓮還被瞞的鐵桶似的
毫不知情
,每日只盼來旺出來。後來發現情形不對,好不容易才從男僕
鉞安
口中得知實情,驚覺自己被騙,還連累得老公遠離他鄉,未知死活。痛哭一場之後,取一條長手巾拴在臥房門樞上,
懸樑自縊卻僥倖被救下來。
獲救之後的宋蕙蓮哭鬧不止,茶飯不思,西門慶安排玉簫和賁四娘子等人陪伴勸慰,又著人送錢送物與她,試圖攏住她的心。
潘金蓮見西門慶仍留意在宋蕙蓮身上,一心要除之而後快,
就兩邊撥火,拼命挑撥離間,唆調著孫雪娥與宋蕙蓮惡鬥不止。終於,一天,在捱了孫雪娥一巴掌,倆人揪扭打鬥一番之後,宋蕙蓮
羞憤交加,忍氣不過,
尋了兩條腳帶,拴在門楹上,
自縊身死,死時年僅25歲。
五
、給老爹埋下滅頂之禍
賣棺材宋仁得知
宋蕙蓮
的死訊,替女兒叫屈,說女兒死的不明白,稱西門慶因倚強姦他,揚言要
撫按告狀,不許人燒化屍首!
其實,他叫嚷得兇,也不過是想多得幾兩銀子傍身。偏偏這點要求都被西門慶不容。西門慶反咬他
打綱詐財,倚屍圖賴。一根繩子捆到縣裡,
當廳一夾二十大板,打的鮮血順腿淋漓。寫了一紙供狀,再不許到西門慶家纏擾,即將屍燒化訖。宋仁被打得兩腿棒瘡,
歸家著了重氣,害了一場時疫,不上幾日,嗚呼哀哉死了。是典型的賠了女兒又搭上自身。
點評:宋蕙蓮式女子的悲哀
宋蕙蓮是個悲情女子,她的悲劇在於
空有一副好皮囊卻缺乏與之相應的智慧.是典型的腦殘女,因為腦殘,她不但讓
自己的人生一敗塗地,還殃及老公與老父。她的腦殘表現如下:
1.
高估自己,缺乏身份感
西門慶有權有勢,妻妾成群,身邊從不缺女人。宋蕙蓮只是他家僕從來旺的
續絃
,不過是仗著點小姿色方能入了西門慶的法眼,她之於西門慶也不過是情場上的戰利品,供他無聊時消遣的玩物罷了。
如果宋蕙蓮有點
自知之明,擺正自己的身份,
利用與西門慶的私情謀點衣飾與錢財,順帶著給來旺謀個好差事,在她所處的社會環境中,倒也能博得旁人的同情。但她
一再高估自己。
從西門慶那裡得了些許寵愛和錢物就
忘乎所以,
喬張作致,欺下犯上。不但得罪眾多僕從,還惹得潘金蓮和孫雪娥恨煞了她。
說到底,人家兩位是有名有份的妾,她只是兩度嫁人的僕,
爭風吃醋也輪不她
,她的輕佻膚淺和缺乏身份感不但讓
眾多僕從對她說三道四,金蓮和雪娥等人與她為敵,
也就此為老公來旺埋下禍根,她卻渾然不覺。女人可以蠢,但蠢到四面樹敵還沾沾自喜就只能是自找死路了。
2.
低估他人,魯莽乏智
她先是低估了潘金蓮的狠辣和心機,誤以為潘金蓮跟她一樣都是西門慶的“
意中人兒,露水夫妻
。”看潘金蓮為她和西門慶的苟合張羅場地,那一瞬間,她不以自己的偷偷摸摸為恥,可能還有種高於潘金蓮的優越感,所以,她在西門慶面前詆譭奚落金蓮,在眾女眷外出時,公然在自己的鞋上套上金蓮給她的鞋炫耀自己的小腳,她逞的是一時之勇,是小女人的
小聰明與小虛榮
,與潘金蓮的
狠辣、善權謀,富心機
根本不在一個段位上。所以,她對西門慶的影響是暫時的,潘金蓮的枕邊風對西門慶所起的作用才是決定性的。金蓮於不動聲色中就置她和來旺於絕境,她卻至死都不清楚到底栽在誰的手裡。
她更大的錯誤還是低估了西門慶的善變與無情。因為西門慶對她的甜言蜜語和悉心撫慰,她誤以為自己魅力無窮,既能利用西門慶對自己的痴迷
輕鬆上位
,亦能保得來旺
平安順遂
。卻不知道她早就被強敵環伺,四面楚歌了。所以,在西門慶情動心熱,給她做出買房和放人的承諾後,她信以為真,
甚至等不到結果就急急昭告眾人,生怕別人不曉得她的魅力和能耐。
她的魯莽輕淺再次將來旺推入險境。知道來旺的悽慘結局後,她的良知和情義讓她對來旺充滿愧疚,西門慶的善變讓她明白他並非如自己所想的那般靠譜。加上潘金蓮、孫雪娥等人的步步緊逼、雪上加霜,她終於在悲憤絕望之下自縊身亡。
也許,她至死都不明白,在西門慶眼中,她只是一個
輕浮淫蕩之人
,是他興之所至的
洩慾工具
。她覺得她拼命救來旺是重情義的表現,可西門慶一句“
他若早有貞節之心,當初只守著廚子蔣聰不嫁來旺了
”就將她打回原形,因為看穿了她的輕佻浮躁,即使最後她死得那樣剛烈,也沒有換得西門慶的好感與敬意。因為從骨子裡就看不上她,不把她當一回事兒,所以,西門慶在她屍骨未寒時就對她老爹痛下殺手,無絲毫的憐惜與愧意。偷情的女人很多,但偷到如此結局的也實為罕見。
透過宋蕙蓮的悲劇人生,我想說的是,同美色相比,女人更需要智慧。單有美色而缺乏智慧的女人不自量力地陷入婚外情,想保全自己是痴心妄想。
(2017-08-27)
女大學生上訪8年!維權本不必走“潘金蓮之路”
2017-09-14
中青評論
2009年,山東省龍口市發生一起上訪者死亡事件。事發後,死者家屬要求追究涉事街道辦幹部的刑事責任,但當地法院立案4年始終未開庭審理。8年後,該案實現異地管轄,檢察院決定以非法拘禁罪追究涉事官員的刑事責任。
死者名叫李淑蓮,她在遭受截訪人員拘禁、毆打後自殺身亡。事發後,三名涉事保安被追究刑事責任,但三名涉事官員遲遲未被追訴。並在2014年由龍口市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
在8年的時間裡,李淑蓮的女兒李寧走上了新的上訪路。李淑蓮的父親和哥哥被迫簽了78萬元的賠償協議,條件是“放棄追究打人者刑事責任”和“火化屍體”,但李寧始終未放棄追問母親死因。
在上訪過程中,李寧“人大學生”的身份,“裸跪”等情節,引發公眾關注。顯然,因為該案在輿論場的持續熱度,引發了司法機關的重視,很難否認異地管轄的決定與此無關。
然而,維權者在法治社會尋求正義,不能長期依賴於非常手段。儘管李寧的身份和維權方式引發了人們的同情和關注,但不是每一個維權者都具備類似的條件和能力。更多維權者的訴求,依然被輿論場的喧囂所掩蓋。被動地打撈這些沉沒的聲音,期待輿論的選擇性關注,恐怕不是常態化解決問題的辦法。
由李淑蓮、李寧的母女上訪案,有人聯想到電影《我不是潘金蓮》。影片女主角李雪蓮常年上訪,成了歷屆政府官員眼中的“老大難”。兩個案件不僅當事人的性命相似,而且都歷時多年沒有塵埃落定。
但是,現實中的李淑蓮案與電影有著明顯差異。李雪蓮是在窮盡法律途徑的情況下,才不得不走上逐級上訪之路的,法院本來判的沒有問題,而是政府做群眾工作的方法出了問題,用影評的話來說就是“誰都沒有錯,但誰都錯了”;李淑蓮案則是在法律程式還沒有走完的情況下被“擱置”了。
現實中,只有極少數法律解決不了的複雜問題,讓當事人走上電影《我不是潘金蓮》描述的那種“潘金蓮之路”。隨著法治的逐步完善,司法能力、司法水平的增強和提高,絕大多數問題都可以透過司法渠道得到妥善解決。如果一開始就堅持法治思維,政府就沒有必要消耗大量的行政資源,以維穩的名義與當事人百般周旋,更不必疲於應對由此引發的各種次生輿情。
目前,圍繞李淑蓮的死因仍存在爭議,特別是李寧本人始終未放棄追問母親死因。在接下來的司法程式中,有必要對李淑蓮的死因作出更權威的鑑定,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
在過去的8年裡,我國的法治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很多領域進步顯著。2014年2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要求建立健全冤假錯案責任追究制度;2014年4月,國家信訪局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引導依法逐級走訪。這些舉措把上訪所要反映的問題引向法治渠道,一些多年“上訪戶”所反映的問題得到解決。
像李淑蓮、李寧這樣關於上訪的“歷史遺留問題”可能還為數不少,有關部門應本著發現一起解決一起的原則,不再拖延和推諉,引導當事人相信法律,最重要的是,為政者自身要時刻堅守對法治的信仰。
落實法治精神,既需要政府和司法機關的積極作為,也需要公民對法律的信任。對於李淑蓮案,李寧在多位律師及學者援助下,選擇相信法律,堅持向司法機關表達追責訴求,也是該案實現突破的前提。在良好的法治環境中,沒有人想成為“潘金蓮”,也沒有人非要走上“潘金蓮之路”,這個道理應由當政者謹記。
文/王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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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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