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唐寧) 甘肅籍男子馬某化名“權在鉉”,冒充韓國藝人與多名女子交往,共騙取18萬元。今天上午,因涉嫌詐騙罪,馬某在朝陽法院受審。庭上,馬某並不認罪,他認為這件事屬於經濟糾紛,錢都是兩名女子在交往過程中自願給他的,他的確簽約在韓國一家娛樂公司做練習生。
指控 男子冒充韓國藝人 交友詐騙18萬
據檢方指控,時年23歲的甘肅籍男子馬某,在2016年7月至10月間,化名“權在鉉”,併為自己編造韓國藝人練習生的身份,在本市朝陽區等地,與一位25歲的上海女子樹某交友,並以投資為由,騙取其9萬元。同年10月至11月,馬某又與一名27歲的山東女子劉某交友,並以沒錢支付房租為由,騙取劉某9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馬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且數額較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 受審不認罪 稱確是韓國練習生
上午9時30分左右,身材消瘦的被告人馬某被帶進法庭。馬某的父母也來到法庭旁聽此案。
馬某稱,他不認可起訴書指控的詐騙事實和罪名。他的確用過“權在鉉”這個名字,這個名字並不是為了騙樹某和劉某而故意起的。
馬某稱,他在案發前,與韓國一家有名的娛樂公司簽約做練習生,“權在鉉”這個名字是公司給他安排的經紀人起的名字。他因為沒有出道,所以每月只給別人寫寫歌,掙的也不多,每月大概能有2萬元左右。
“我沒有跟她們變相要過錢。”馬某辯稱,剛開始跟樹某和劉某交往時,沒有說明真實身份,因為是在微博上認識的,所以心裡有點害怕,而後因為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所以他將真實姓名和戶籍都告訴了對方,而這兩名女子轉給他的錢都是跟她們在一起時花掉的。
證言 “男友”中文說不好 稱能介紹整形醫生
但公訴機關當庭舉證時,出示的在案證據卻與其所說十分不一樣。據被害人樹某陳述,2016年7月,她的微博收到一條私信,對方自稱“權在鉉”,是韓國知名演藝公司的練習生,希望與她相識,後樹某與其互加了微信聯絡。樹某說,後來兩人在北京見了面,“權在鉉”說起中文一頓一頓的,而且每天下午他都會離開,說是去訓練。因此,樹某對“權在鉉”的身份並未多疑。
交往期間,“權在鉉”稱可以幫樹某介紹整形醫生,樹某轉給“男友”5萬元定金。樹某說,事後並沒有任何整形醫院聯絡她,此事不了了之。後來,“權在鉉”又稱,自己在韓國借別人50萬元投資被騙,不還就要負刑事責任,樹某就答應轉給他9萬元先還錢。不想,“權在鉉”此後一直推託工作忙再也沒與樹某聯絡。
而據另一位被害女子劉某證實,她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劉某和“權在鉉”確立戀愛關係後,“權在鉉”稱自己馬上要回韓國,本來他的媽媽是韓國有名的女富豪,可他跟家裡鬧掰不能伸手跟家裡要錢。劉某看男友每天都很傷心,就透過微信轉給男友9萬元。
一天中午午睡期間,劉某偷看了“權在鉉”的手機,檢視其微博後發現,他還與樹某等多名女子聯絡密切,於是她打電話給樹某。兩人核對之後發現“權在鉉”是騙子,於是兩人一起報警。
庭上,檢方建議量刑3年到5年的有期徒刑。文/記者 唐寧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劉金子”:槓桑米打,按一哈色喲
網友“蘿蔔青菜153680750”:騙得好,讓那些祟韓的人見鬼去吧。騙的越多越好。
網友“追女孩子好難”:所以還在熱衷韓星的人長點兒心吧,先填飽肚子穿好衣服,錢省下來買車買房,等你什麼都滿足的時候,你就不覺得韓星有多牛逼了,自己的生活才重要。
網友“丶Only丶Be丨One”:傻子太多,騙子明顯不夠用,
網友“159814407”:哈韓的下場!
網友“Nicols1”:真希望多一點這樣的人,可以減少傻子的數量
網友“null127367878”:蠢人太多
網友“秋天葉子201702”:中文說得一頓一頓的,哈哈
網友“譚建囯”:騙腦殘粉騙的好,支援,
網友“玻凌蓋兒咔生疼”:韓國佬這麼吃香啊
無業男子搖身一變成為“國家公務人員”,到處騙取錢財,結果被公安機關抓個正著。
近日灌雲警方成功破獲一起冒充國家公務人員招搖撞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灌雲籍男子黃某莊,此人幾年前因盜竊被判刑,出獄後又幹起了招搖撞騙的勾當。
6月20日,灌雲縣公安局侍莊派出所接轄區“楓林”賓館老闆朱某雅報警,稱在她家賓館住宿的一名客人不見了,之前他借了她一些現金,並“拿”走了兩瓶“青花瓷”白酒。
接警後,辦案民警立即開展相關調查取證工作。
經查,在“楓林”賓館住宿的這名客人叫黃某莊,自稱是某某縣法院執行局的工作人員,身著制式警服,經常藉故和朱某雅聊天,講自己的一些“辦案經歷”,並時常將存有“辦案材料”的檔案袋、手銬等物品放在賓館吧檯讓朱某雅保管,使朱某雅對其公務員身份深信不疑。
後來黃某莊先後向朱某雅借了現金480元,並藉故“拿走”吧檯價值100餘元的青花瓷白酒兩瓶,然後便不知所蹤。
辦案民警初步判定黃某有重大嫌疑,隨後順線追蹤,於6月23日,在灌雲縣經濟開發區將其抓獲。
經審查,黃某莊對其冒充國家公務人員招搖撞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如實交代了以同樣手段騙取一超市老闆高某華煙款3700元的犯罪事實。
等待黃某將是法律的嚴懲。
警方提醒
辦案民警不輕意將檔案、
警用裝備等物品讓別人保管,
更不會透露案件的辦理資訊,
請大家一定要提高防範意識,
不要被一些假象所迷惑,
謹防自身的經濟財產受到損失,
遇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時撥打“110”。
法律講堂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招搖撞騙罪】: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招搖撞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冒充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且往往具有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這裡指的非法利益不單指物質利益,也包括各種非物質利益,如為了騙取某種政治待遇、榮譽、甚至愛情等。
供稿:灌雲縣公安局
組稿:崔恩棟 萊 易 倪中碩
排版:滕梓言 薛 莉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教父25”:時間長了,連雲港會有思維定勢的,緊接著是地域歧視…不過小偷騙子搶劫的該打死
網友“醉臥琴絃30899614”:哈哈,怎麼又是灌雲?
(2017-07-14)
什麼情況,有人冒充胸神大嫂徐鼕鼕,騙人騙錢還泡男生?
文/北方
徐鼕鼕近照
近日,以一部《餘罪》而一舉成名的“大嫂”也即胸神徐鼕鼕,其多次在自己的微博中透露,有人冒充她的微信,以他的名義行騙。
6月28日徐鼕鼕微博
比如6月28日,徐鼕鼕曾在發微博暗示以後,在評論中解釋稱:
“我為什麼這樣發呢?因為有騙子一直在複製我的微信騙人,所以人心難測,堅信世界還是美麗的!”
徐鼕鼕
到了6月30日,忍無可忍的徐鼕鼕發作了:“親愛的朋友和網友們,有人還是繼續複製我微信騙人騙錢加泡男生…厲害到我換什麼頭像她換什麼頭像…朋友圈內容和她的聲音都很像…從今起我不用微信了,如果再有人用我的名義說一些莫名其妙的言語一定是假的冬不是真的冬!我很難過…”
徐鼕鼕微博
隨後,徐鼕鼕還曬出了冒充她的那位騙子的資料截圖。
徐鼕鼕曬冒充者
“這是她冒充我去和一位男生聊天的大概語言方向。我從來都不會說這樣的話。我剛換的頭像她也用上了。名字也一樣。”
徐鼕鼕微博截圖
看來這是有人想利用一下徐鼕鼕,不過這事兒,搞得過了就違法了吧。
徐鼕鼕近照
網友怎麼看呢?
當然,有人不相信,認為這是徐鼕鼕的觸角戲,有炒作嫌疑。
比如有網友質問徐鼕鼕:“你不裝逼會死?”
網友評論
但多數網友幫徐鼕鼕分析問題:“我覺得那個人肯定隱藏在冬姐姐你微信裡,那個人太噁心了!”
“這已經涉及到侵權了,大可起訴她!”
徐鼕鼕近照
對此,你怎麼看?
徐鼕鼕近照
徐鼕鼕張一山劇照
徐鼕鼕
徐鼕鼕
(2017-07-01)
“省國土廳有我的親戚,能拿上指標”、“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是我哥們,你再等等,沒問題”……就為了這樣的幾句話,竟有人將近兩百萬投入其中,結果血本無歸。本期瑪檢說法為您講述:冒充“能人”辦大事 忽悠騙錢被判刑。
2016年春節的一天,趙丹(化名)與遠房表叔王華(化名)閒談時,說承包退耕還林土地可以賺錢,自己認識“能人”能拿到退耕還林指標,賺錢心切的王華就讓侄兒趙丹幫忙辦,
之後趙丹先後編造五家渠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土松”、副局長“吳亮”的身份,冒用第六師105團國土資源局局長黃某的身份,用一部帶有變音功能的手機和多張手機卡與王華簡訊或者電話聯絡,以取得王華的信任,
將近一年的時間,趙丹以託人辦理退耕還林指標為名,讓王華支付各種費用,還時不時拿出偽造的檔案讓王華看。王華信以為真,繼續砸錢,陸續給趙丹現金或者打款共計189.96萬元。趙丹卻將忽悠來的錢大部分用於賭博揮霍。王華苦等無果後,要求趙丹退錢,趙丹只得說出事情真相,無奈之下的王華憤然報警。
瑪納斯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趙丹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十五萬元。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瑪檢君
現在正值高考後填報志願和錄取的階段,每年到這個時候,不少家長的耳邊總會有這樣讓人“心動”的聲音。“不論分數多少,不論上不上線,只要肯花錢,就能上大學。”在此,瑪檢君要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高校錄取不存在“操作空間”,不要輕易相信他人,謹防上當受騙。
一、謊稱有內部指標
這是犯罪分子的慣用伎倆,偽造檔案、私刻印章,設立報名點、諮詢電話,自稱是高校招生代理或者與高校有“特殊關係”,可以幫考生拿到內部指標或計劃外指標,要求交納“指標費”、“贊助費”。讓家長先付定金,然後迅速撤離。
瑪檢君提醒:我國高考實行“陽光工程”,各高校的招生計劃都是公開透明,向社會公佈的,絕不可能像騙子所說的“只要花錢就能搞到招生指標”。
二、花錢就有錄取通知書
不法分子故意混淆自考、成人高考與普通高校招生的區別,聲稱只要花錢就能拿到錄取通知書。但是這並不是普通高校透過統一考試發出的錄取通知書,最後拿到的畢業證書也不是普通高校的畢業證書,這種證書國家並不認可。
瑪檢君提醒:遇到這種情況,考生和家長要向教育主管部門瞭解學校的辦學資質、招生資格等,從多種途徑瞭解該校的師資力量和辦學成果,以免上當受騙。
三、營利性志願填報輔導
一些社會諮詢機構或個人冒用教育局或高校名義搞高考志願填報現場諮詢、輔導,或仿冒官方網站開展網上諮詢、輔導,號稱專家指導,包準包錄,向考生和家長收取高額諮詢費、輔導費,令考生和家長遭受經濟損失,更重要的是,還可能因此被誤導,失去正常錄取機會。
總的說來,要把握一個原則:要相信高校招生是公平公正的,不要輕信他人,遇到不明白的可向學校、教育主管部門諮詢,透過官方招生網站了解資訊。
文 稿:龐俊麗
製作/編輯:張 濤
審 核:李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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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風騷的二哥”:棒棒的
(2017-06-28)
齊齊哈爾新聞網6月23日訊 (柴惠鵬 許嘉寧)原本自己想找工作,但在網上看到一家臺灣企業的招聘資訊後,嫌疑人耿某搖身一變成了臺企的招工中介,並透過精心設計的騙局,讓10多人上當,詐騙金額近兩萬元。
去年10月,受害人陳某想找一份工作,當時,曾跟陳某一起打工的耿某說自己認識臺灣一家電力集團的招聘方,這家公司給工人的薪水近萬。陳某想既然打工,心裡盤算著,哪兒給的錢多就去哪兒,於是給了耿某2000元中介費,還被耿某帶到醫院做用工體檢,打算赴臺灣工作。可是過了半年,工作的事也沒有訊息。於是,陳某報了警。龍沙公安分局南苑派出所的民警調查發現,從2015年 7月份開始,耿某謊稱以某電力集團公司名義進行招工和勞務輸出業務,每人收取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手續費,先後有10餘名工人交付了費用,耿某還領這些工人進行了體檢。起初,耿某以“正在辦理,很快就好”等理由搪塞,後來乾脆不接電話。
今年6 月8 日,民警將耿某抓獲。耿某今年38歲,據其交代,他之前本想找工作,可在網上看到一家臺灣公司的招聘資訊後,他就照樣炮製了相同的資訊,向周圍人冒充中介代辦。耿某對以辦理到臺灣務工收取手續費為由,騙取10餘名工人1.8萬餘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所騙錢財早已被他揮霍。目前,犯罪嫌疑人耿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進一步工作中。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哎呀黑暗”:斃了吧,現在社會不缺這樣的人才
(2017-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