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早報|倫敦汽車撞人事件致11傷 警方確認為交通事故
英自然歷史博物館外發生車撞人事件 警方:非恐襲
當地時間10月7日下午,在位於倫敦的英國自然歷史博物館(Natural History Museum)外有汽車蓄意衝上人行道,並撞傷多人,一名男子當場被捕。目前,警方正對嫌疑人的作案動機等進行進一步的調查。英國《衛報》援引警方發言人的話稱,“目前並沒有資訊表明這是一起恐怖襲擊事件。”
俄再將日船員扣留在爭議島嶼 日曾支付百萬釋放金
10月5日,所屬於日本北海道厚岸町厚岸漁協的秋刀魚捕撈船“第63福壽丸”在日本根室市東南30公里海域遭到了俄羅斯邊境警察局的臨場檢查,之後船員被帶到國後島(俄方稱庫納施爾島)古釜布港(俄方稱尤日諾庫裡利斯克)接受俄方的調查,日本政府要求俄方儘快放人。而去年,日本秋刀魚捕撈船“第8朝洋丸”上的17名船員被俄羅斯扣留了一個月以上。
驚魂未定又出事 女子試圖越入英國白金漢宮遭逮捕
一名30歲的女子因試圖攀爬進入英國白金漢宮遭警察逮捕。當時,白金漢宮(Buckingham Palace)的官員觀察到該女子爬上前門試圖越入宮殿內,不過在她翻越大門之前很快被2名警察帶走。警方稱,該事件與恐怖襲擊無關。就在不久前,英國自然歷史博物館(Natural History Museum)外有汽車蓄意衝上人行道,並撞傷多人。在曼徹斯特發生恐怖襲擊事件之後,英國首相特蕾莎·梅於宣佈將英國面臨恐怖主義威脅等級提高至“危急”級別。
吉爾吉斯斯坦副總理因車禍遇難 現年38歲
當地時間10月7日,吉爾吉斯斯坦副總理捷米爾·朱馬卡德羅夫在一起車禍中遇難,車禍位置距離吉爾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凱克60公里。7日早晨朱馬卡德羅夫乘車前往西南部塔拉斯地區檢視10月15日總統大選的籌備工作。約7時30分,他乘坐的吉普車與一輛卡車在楚河州莫斯科區薩多沃耶村附近相撞。公報說,車禍導致朱馬卡德羅夫以及他的司機和助手身亡,卡車司機受傷。
在俄遇難的14名烏茲別克公民遺體已獲辨認
烏茲別克外交部7日在其官網釋出訊息稱,10月6日凌晨在俄羅斯弗拉基米爾州交通事故中遇難的14名烏茲別克公民的遺體已得到辨認,並公佈了他們的名單。
慰安婦塑像在舊金山揭幕 日本抗議者怕的是什麼?
9月22日,舊金山市首個“慰安婦日”當天,“慰安婦”塑像終於在該市正式揭幕。這是第一組在美國主要大城市設立的“慰安婦”紀念物。這組塑像引起了日本一些人的強烈反應,其中最令人瞠目的是大阪市長吉村洋文的表態——他聲稱,因為這組塑像,大阪市將考慮取消與舊金山市長達60年的友好城市關係。
土耳其總統:已在敘利亞境內啟動新一輪軍事行動
土耳其總統埃爾多安7日宣佈,土方已在敘利亞西北部伊德利卜省啟動新一輪軍事行動。土輿論認為這是土耳其為在敘設立衝突降級區而採取的行動。埃爾多安當天在執政黨正義與發展黨黨內會議上說,這一行動由土耳其支援的“敘利亞自由軍”在伊德利卜實施,土耳其軍隊現階段從土境內為“敘利亞自由軍”提供支援,俄羅斯軍隊則提供空中支援。
遊客手機不慎掉進兵馬俑坑 秦陵博物院:已歸還
10月4日,一位遊客在陝西西安市參觀秦始皇兵馬俑時不慎將手機掉入俑坑中,周圍遊客將現場圖片釋出在網上後引發熱議。據博物院行政管理部的劉主任介紹,這次掉落手機的是秦兵馬俑三號坑,手機掉落的地方是秦代修建俑坑時用來搭建棚木的二層臺。失主當時就聯絡博物院進行了登記,但是由於國慶假期遊客流量太大,所以只能在4日當天閉館之後才能取回手機,目前手機已經在5日一早歸還給了該遊客。
倫敦汽車撞人事件致11傷 警方確認為交通事故
英國倫敦警方7日釋出訊息說,倫敦南肯辛頓區展覽路當天下午發生一起汽車撞人事件,造成11名行人受傷。倫敦警方已逮捕一名嫌疑人。警方說,這起事件與恐怖襲擊無關,將按照交通事故進行調查。倫敦急救中心表示,事發後,救護車和醫療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共救治11名傷者,大多是腿部和頭部受傷,其中9名傷者被送往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
全國鐵路昨起迎返程高峰 三大火車站加開43趟車
昨天是“雙節”長假的第七天。全國各地鐵路迎來客流返程高峰。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三大火車站加大列車運力投放,共加開旅客列車43趟,滿足旅客回程的需要。昨天,部分火車站的地鐵站在客流高峰時段,採取了限流、逐步放行進站的方式,保證旅客的乘車安全。根據鐵路部門統計,北京南站在10月1日當天迎來了20.1萬人次的客流,已經超過今年春運高峰日的客流量。
近日,靈寶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處理了一起“車撞狗”交通事故。該起事故雖然得到解決,但是事故中的孰是孰非,其實事故民警中也有爭論。如今寵物狗越來越多,日常工作中接到“車撞狗”警情也時有發生,對這樣的事故責任應該如何認定,元芳你怎麼看?
事故科多名長期在一線辦案的民警們進行了集體討論:這起“車撞狗”事件該如何定性,是交通意外還是交通事故?
(一)事情定性。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交通事故的定義是: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據此,交通事故的構成有四個要素:一是事故主體是車輛;二是事故空間在道路上;三是事故原因系過錯或意外;四是事故後果包括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那麼,對於“車撞狗”事件而言,事故雙方是車輛與狗。一般情況下,車輛與寵物犬隻等在道路上發生碰撞、碾壓、刮擦,造成車輛財產損失或者人員傷亡,或者寵物犬隻等傷亡的,符合交通事故的構成要素,屬交通事故,應按照交通事故處理。
(二)責任劃分。經過討論認為,對於“車撞狗”事故責任劃分,應當區分四種情形按照過錯責任原則來認定。
1、因犬隻等未拴系牽引或者牽引不當引發事故的,其所有人應承擔事故責任;
2、如果車輛駕駛人或者乘車人有違法行為或者過錯的,根據車輛駕駛人和狗主人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各方責任;
3、對經過調查無法確定狗主人的情形,記錄調查得到的事實,根據車輛駕駛人過錯的程度確定責任,將認定書交車輛駕駛人;
4、對於發生“車撞狗”事故後逃逸的,一般來說,很多駕駛員在發生撞上動物這樣容易說不清楚的事故後通常選擇逃逸,可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有證據證明對方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一般來說,如果司機沒盡到安全注意義務或違反交通規則引發事故,肯定是要負責任的;狗主人不使用牽引繩也要負責任;司機肇事後如果逃逸的話,通常情況下要負全責,但如果有證據證明狗主人對於事故的發生也有責任,則可相應減輕責任。
警方提示:希望廣大愛狗人士遵守相關規定,出門遛狗時使用牽引繩,文明養犬,做盡職的主人。
編輯:賈佳
(2017-09-07)
華中師範大學官方微博今日釋出了《關於桂元路交通事故的情況通報》,稱9月1日上午11時40分許,在桂元路該校西區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輛停放在坡道上的校外環衛車輛,溜坡致1人死亡。死者王某某,女,湖北大冶人,系該校研究生一年級王姓學生的姐姐。
目前,公安部門正在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事故肇事者已經被武漢市公安局洪山交通大隊控制。
校方通報稱,事故發生後,該校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專班協助處理。校方通報還稱,對此事,學校深感痛惜,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和家屬做好善後工作。
(2017-09-01)
8月24日上午7時許,煙臺開發區交警大隊二中隊接到富士康C區有交通事故,一輛帕薩特轎車與電動車相撞。民警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出警,富士康C區停車場裡一輛黑色帕薩特轎車和一個電動車撞了,民警聯絡指揮中心查車牌查車主電話,發現懸掛魯F3F6xx號牌是原本一輛北京現代轎車,現場帕薩塔轎車涉嫌套用他人牌照。,民警在現場進行尋訪調查,一會駕駛員陶某出來了說車是他的,民警就將駕駛員陶某傳喚二中隊進一步處理了。駕駛員陶某聲稱是車是從網上買的,花了8000元,該車屬於套牌車,車大駕號被用氣焊切割,沒有手續,並且駕駛員陶某無證駕駛。
9時許,二中隊民警又接到大隊指揮中心指令,在206國道與奇山路口有一輛涉嫌套牌金盃麵包車,二中隊警力迅速反應將該車成功攔截,經檢查,該金盃麵包車屬於套牌車輛。駕駛員是蓬萊的,心存僥倖心理來煙臺給侄女拉個小車,車是在蓬萊買的,買的時候只給了一個行駛證,5000元買的,車輛使用其他車輛檢驗合格標誌。
查扣的兩臺套牌車輛具體情況在正在進一步落實調查中。
駕駛員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或者使用其他車輛檢驗合格標誌,處2000元罰款,記12分
(2017-08-25)
花了2500元買了不到一個月的馬犬,因跑上馬路被車撞死。“車撞狗”是否屬於交通事故?應當如何賠償?日前,寧海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事故糾紛案。法院最終判決:狗死亡造成其主人財產減損,應當屬於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償狗主人2000元。
事故經過:剛買一個月的寵物狗被車撞死
事故還要從年初說起。今年40歲的向某是個愛狗人士,十多年來養了不少品種不一的寵物狗。因為向某經營著一家小型超市,打算買只小狗看門。於是今年2月,向某便在網上以2500元的價格向山東某養狗基地網購了一隻幼年馬犬。很快,收到馬犬的向某十分喜愛,每天好吃好喝的照顧。
向某的小型超市緊鄰馬路,平時店裡忙時,他便將馬犬拴在店門口,等空閒了再去遛狗。3月13日,向某像往常一樣將馬犬拴在門口便去超市忙乎了。可意外的是,因為狗繩沒拴緊,馬犬居然掙脫了繩子跑到了馬路上。恰好林某開車經過,因避讓不及撞上了馬犬,導致馬犬當場死亡。
事故發生後,林某並沒有駕車離開,而是選擇報警並原地等待。聽到聲響的向某匆匆趕來,看到愛狗沒了氣息很是傷心。隨後,兩人邊協商賠償事宜邊等候交警來處理。
由於事故的特殊性,交警沒有當場作出責任認定,只是出具了“某日,林某駕車在某道路上與狗相撞,狗死亡”的事故認定書。
因私下調解未果,今年3月底,向某將林某與其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一併告上了寧海法院,要求林某賠償損失2500元,還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在車輛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償
庭審中,林某認可了撞狗事實,但認為向某所提賠償過高。林某還質疑,馬犬沒有養狗證,向某是否為其主人還有待證實;即便是其主人,也沒有盡到看管責任。向某則表示,小馬犬是從山東某養狗基地買來的,有微信轉賬記錄為證,狗主人的身份明確。向某還稱,自己一貫愛狗,養狗也傾注了很多感情,希望法院支援訴請。
承辦法官根據交警部門事故調查,根據向某舉證的與山東某養狗基地的微信聊天記錄、圖片及購買記錄等證據,認定林某是馬犬的主人。對於賠償爭議,承辦法官庭後進行了寵物市場的行情調查,最終酌定賠償價格為2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導致事故發生原因是林某在駕駛車輛時沒有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而向某未用束犬鏈牽引小狗,雙方都存在過錯,負有同等責任,故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償向某2000元。
判決依據:狗死亡造成其主人財產減損,應當屬於交通事故
“車撞狗”是否屬於交通事故範圍?承辦法官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寵物犬屬於個人財產,狗死亡造成其主人財產減損,應當屬於交通事故。
狗被撞傷或死亡應該怎麼賠?法院認為,寵物在交通事故發生中受傷的,責任方應支付實際發生的醫療費,但醫療費不得超過該寵物的市場購買價格;如果發生死亡的,根據寵物的品種價值等因素,參照市場購買價格酌情核定。東南商報記者孔玲 通訊員鄭珊珊
(2017-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