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敗家打賞網路直播, 父母怎麼監管?

  新聞說網路直播行業出現危機,危機的出現並不意外,直播弊端早已凸顯,比如引導熊孩子們的瘋狂打賞就是其中之一。

  雖然網路直播的興起為生活增添了不少樂趣,提供了展示自我,娛樂放鬆的精神享受,透過直播打賞獲成就感,吸引不少未成年人為此沉迷其中,花費鉅額去打賞,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花費大量金錢打賞與其年齡、智力不相符,打賞行為應該是無效的。

  但是由於大部分打賞行為都是在其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產生,等父母發現要追回打賞,需要提供相關憑證並舉證打賞人為未成年人,這種舉證相當有難度。

  《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規定實行實名制,監管部門審查主要是看直播平臺證照是否齊全,內容是否違法。

  實踐中,平臺真正將實名稽核落實到位的為數不多,打賞作為直播平臺的重要收入來源,平臺管理對此持模凌兩可的態度。

  如何規避孩子們非理性的打賞,除了限制打賞的額度,提供消費提醒等一些技術手段外,家長的監管和正確的教育引導很重要;對於平臺來說,規範的管理才是平臺盈利的保障,如同網遊一樣,盈利和社會責任的衝突是網路直播需要解決的問題,必要的審查義務和提示義務未盡到,只會給平臺發展帶來麻煩。


  據報道,彭先生夫婦在廣州打工,14歲的兒子小彭讀初中,在暑假中常看直播,還對女主播謊稱18歲,並用媽媽的金融賬號打賞16萬元。

  小彭暑假時和同學進了一個遊戲玩家QQ群,QQ群裡有人拉他們去“觸手TV”直播平臺,說是看高手怎麼玩遊戲。

  小彭認識了觸手TV主播“大乃敵”,他給自己取了個網名叫“獨寵大乃敵”,在接下來的兩個多月裡打賞16.6萬元。

  “我只知道她姓什麼,其他資訊都不知道,語音都沒有聊過,就是QQ打字交流。”14歲的男孩子,對女主播已經相當痴迷,“當時也問過她幾歲,她說是22歲,我說我18歲,想把自己裝成大人的樣子。”

  事情發生後,彭師傅用兒子的賬號登入了觸手TV,去看兒子到底在玩什麼看什麼。越看他越想不通,怎麼會有這樣的遊戲,這樣的遊戲直播有什麼好看,為什麼要花真金白銀去送給一個連面都見不到的女主播。

  在直播間裡,各種彈幕都是在譏諷小彭,譏諷大人沒有管好孩子,女主播還在主頁上公佈了小彭的個人資訊,彭師傅大怒:“你騙了他的錢,還把這些資訊發上去幹嘛?”

  站在一旁的妻子看到兒子的個人資訊被掛到網上後哭了,網路世界讓這個只有小學六年級文化水平的女子覺得有些害怕。

  彭師傅和妻子10年前就到廣東某服裝廠打工。縫一條牛仔褲褲頭賺幾毛錢,夫妻倆一天能縫上千條。這16萬元是夫妻倆10年的所有積蓄。妻子將錢放在餘額寶裡,因為利息比銀行活期高一點,兒子知道支付密碼。誰又能想到,這些錢竟這樣沒了。

  觸手公司法務說,已經聯絡讓女主播把釋出的小彭個人資訊刪掉,在國慶之後會和彭家聯絡商量事情的解決方案。

  直播拉近了人們之間的距離,也讓更多的人能夠有平臺去展示自己。但隨著直播的發展,卻屢屢爆出諸多負面新聞,一時間讓人無所適從。

  14歲、2個月、16萬元……新聞裡的一組數字,讓人們對熊孩子的“與時俱進”有了更直觀的認知。

  上

  直播平臺的亂象早已有之,此前就有“8歲男童將家裡9萬元的積蓄用於打賞遊戲主播”、“女孩用父母25萬積蓄打賞主播”等新聞見諸報端。但此次事件的惡劣之處在於:該主播在小彭交代真相後,竟將小彭的個人資訊進行公佈,並任由其他粉絲嘲諷。

  且不說小彭僅是一名14歲的孩子,還未成年。就算是一名成年人,他的個人資訊也不應被他人任意披露。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而在此次事件中,該名主播不僅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小彭的個人資訊進行保護,反而將其披露於公眾眼前。此種行徑已然涉嫌侵犯未成年人的隱私權。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一杯苦咖啡”:這就是國家轉型戰略,東莞的小姐大部分都做了直播了

  網友“到底啥時幹”:十四歲就想吃肉了

  (2017-10-09)


熊孩子敗家打賞網路直播, 父母怎麼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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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wo-大漠”:去了兩次,還真沒啥好吃的。

  網友“上海使用者60xxxx068”:

  (2017-09-25)


  Lisa Vannatta是一位加拿大美女主播,她金髮碧眼,不僅顏值高、舉手投足自帶女神光,更有著一副前凸後翹的極品身材,是許多加拿大宅宅們心中的女神。當然對她想入非非的人也非常多,但人家已經名花有主了。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小李探花有飛刀”:亞裔美女

  網友“U星人91xxxx126”:還是亞裔美女美

  (2017-09-27)


  傳摩拜單車和ofo兩大巨頭將合併,一家否認一家不置評

  據彭博社報道稱,摩拜和ofo投資者正在洽商合併,以結束燒錢的競爭,合併後估值可能會超過40億美元。顯然,以這樣的估值,雙方前期的投資人都可以全身而退。在此前幾天,ofo的投資人朱嘯虎也曾公開表示,只有合併才能盈利。從去年以來,共享單車已經成為最熱的一個領域,也是局勢變化最快的一個領域。一直都有人預言:兩家打到最後只能合併。

  對於這一訊息,摩拜方面表示,摩拜單車將繼續專注於使用者體驗和全球拓展,不考慮合併。而ofo方面則對此不予置評。

  懂懂說:

  按照近兩年中國網際網路發展的規律來看,只有合併才能結束燒錢大戰,這似乎已經成為投資人的套路。但合併、做大估值,惟一受益的就是投資人。滴滴與快的合併後,再收購UBER,現在估值已經達到500億美元。估值節節高,前期的投資人受益,但滴滴的業務真的撐得起這500億美元的估值嗎?此外,合併後市場上一家獨大,沒有競爭牽制的壟斷性市場中,使用者的利益不再有保障,對使用者也非常不利。任何市場發展都有正常的經濟規律,這幾年中國的網際網路創業已經淪為資本方的遊戲工具,而偏離了基本的市場規律。任何市場都應該有良性競爭才能長期發展,否則無異於竭澤而漁。

  “

  平臺請擔責:中學生16萬打賞女主播,螞蟻短租變螞蟻搬家

  近日,網路上又曝光了一件女主播與熊孩子的打賞糾紛事件:一名14歲的初中生透過支付平臺偷偷把父母16萬多元存款打賞給了觸手平臺的遊戲女主播。當打賞的事情曝光後,該學生與女主播道明瞭原委,沒想到,女主播竟將他的個人資訊公佈在了主頁上,並任由其他粉絲嘲諷,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心理壓力。最讓人不解的是,觸手作為平臺方對這件事敷衍的態度:在國慶之後會和彭家聯絡商量事情的解決方案。觸手的管理者都去過節了,這個家庭的節怎麼過呢?

  另外,此前有媒體報道稱,一對杭州夫婦將自己裝修一新的婚房在螞蟻短租App上出租,但遭遇了專業慣偷,住客利用螞蟻短租App無需實名的漏洞,退房時把房間裡的東西給打包帶走。螞蟻短租隨後做出回應稱案件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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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懂懂說:

  一個是未成年人無節制的上網打賞,一個是短租客身份資訊造假順利透過稽核。這些事件並非偶然,包括之前的“翟欣欣事件”,平臺為了快速發展而疏於管理,平臺上的漏洞被利用導致使用者財產損失,甚至是以生命為代價。一件件觸目驚心的事件爆發之後,絲毫看不到平臺處理問題的誠意。難道,創業者只以發展為目的,而不顧你的社會責任了嗎?這樣的創業會帶來哪些負面的社會效應?難道為了發展,其它都可以不顧了嗎?

  大咖說

  5G將深入整個產業鏈

  你會在整個產業鏈上看到5G。每家產業公司都在嘗試制定一個數字戰略。這將是5G網路面臨的一個巨大機遇。聯網的醫療保健、遠端醫療檢查以及其他領域的關鍵任務服務。比如,如果你在雲端放置一個起搏器,你就需要考慮提供那種型別的網路和連線,你需要提供那種級別的重要服務。

  ——高通CEO史蒂夫·莫倫科夫

  第一輪“AI競賽”將會在十家巨頭中產生

  第一輪的“AI競賽”我認為會在目前的前十家巨頭中產生,比如谷歌、Facebook、百度、騰訊等。但如果在下一個階段中能夠發展出不依賴大資料的AI,那麼可以說AI技術取得了革命性的顯著進步。就像人類並不需要大資料去進行感知,嬰幼兒只需要看過十幾只貓和狗就能將它們分辨出來,而機器學習目前則需要幾百萬只的貓與狗的圖片為例進行識別。

  ——前《連線》雜誌主編凱文·凱利

  行業速覽

  國內

  中國聯通成立巴西子公司

  10月3日,中國聯通(巴西)運營公司於巴西聖保羅正式開業。這是中國聯通國際有限公司在南美設立的首個分支機構,也是中國聯通國際公司繼俄羅斯後在金磚國家成立的又一個子公司。

  顧穎瓊回應賈躍亭起訴

  針對此前顧穎瓊發表的關於賈躍亭及樂視文章,樂視控股透過公眾號發文稱,美國西海岸時間9月29日上午,美國洛杉磯高等法院根據公司股東賈躍亭申請,向顧穎瓊發出臨時禁令。對此,顧穎瓊回應稱,不怕賈躍亭起訴將和他在美國法庭交戰。

  OPPO獲准在印開設自主零售店

  據路透社報道,印度已經批准了智慧機制造商OPPO在該國開設單一品牌零售店的請求,為OPPO直接面向印度消費者銷售手機,擴大現有批發業務鋪平了道路。

  比特幣礦機、顯示卡遭甩賣

  9月份,多部委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採取了嚴厲的監管措施,比特幣市場被叫停,比特幣礦機和顯示卡也受到不小衝擊。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在二手交易網站上,比特幣礦機、顯示卡資訊逐漸增多,且降價大甩賣,原來兩萬的價格,現在兩千就能買到。

  劉愛力辭任中國移動執行董事

  10月3日,中國移動在港交所釋出公告稱,劉愛力因為工作調動原因,辭去中國移動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職務,自2017年9月29日起生效。公告中稱,劉愛力已確認與董事會無不同意見,也無任何事項需要通知中國移動股東。

  阿里將建首個智慧加油站

  最近有訊息透露,馬雲將會於十月在杭州建立第一座“阿里智慧加油站”。據悉,這座智慧加油站註冊後,將會記錄車牌、車主淘寶ID、油品等資訊。進入加油站後會透過安裝有紅外攝像頭的機械臂來開啟油蓋,自此開始,機械臂會自動完成:擰開油塞-選擇汽油-加油-油滿擰上油塞-關上油蓋等一系列操作。

  臺積電董事長明年6月退休

  10月3日凌晨,臺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宣佈,將在當前一屆董事任滿也就是2018年6月之後正式宣佈退休,未來將不續任下屆董事,也不參與任何經營管理部門工作。

  國外

  特斯拉電動卡車釋出推遲

  當地時間星期五,馬斯克釋出推文稱,原定於10月26日的電動卡車釋出,將推遲到11月16日。馬斯克表示,電動卡車釋出時間跳票的部分原因是,“近期公司所有的資源都將投入到解決Model 3的產能瓶頸以及為遭遇暴風的波多黎各提供家用儲能電池上。”

  蘋果正調查iPhone8電池事件

  自iPhone8系列新機開售以來,已經有來自5個國家/地區的使用者報告了6起電池鼓包事件。對此,蘋果證實,正在調查iPhone8和iPhone8 Plus電池鼓包致螢幕開裂事件。

  高盛擬幫助客戶交易比特幣

  據彭博社報道,一名熟知內情的訊息人士透露,高盛集團正就如何幫助客戶交易比特幣及其他數字貨幣的問題展開探索。該匿名訊息人士稱,高盛正在與加密數字貨幣專家展開對話,但尚未制定商業計劃或實施時間表,也並未進行任何比特幣相關投資。

  全球有7.3億部iPhone正使用

  日前資料分析機構Newzoo分析了iPhone當前的使用和趨勢,資料顯示,2017年7月,全球有7.3億部iPhone正在使用中,佔全球人口的1/10。根據蘋果的財報,截至到2017年6月,蘋果已經銷售12億部iPhone。

  法拉第未來又一名創始高管辭職

  據The Verge報道,處境不佳的電動汽車創業公司法拉第未來第二位創始高管已經從公司離職。The Verge獲悉,法拉第未來供應鏈管理部門負責人湯姆·韋斯納,昨日從公司辭職。這一訊息得到法拉第未來證實。

  蘋果曾透過三星像高通施壓

  據國外媒體報道,最新披露的法庭檔案揭示了蘋果和高通之間專利糾紛的起源。檔案顯示,一位未透露姓名的蘋果高管曾要求三星向韓國監管機構施壓,加大對高通的調查力度,以迫使高通降低專利使用費。

  傳iPhoneX良品率低於10%

  日前,財經新聞網站Brightwire在推特爆料稱,目前iPhoneX的良品率已經低於10%,首批100萬部iPhoneX的生產要推遲到12月份才能完成。從消費者的需求來看,100萬部的產量無異於杯水車薪。

  亞馬遜正式接到歐盟罰單

  據路透社北京時間10月5日報道,亞馬遜公司在週三接到歐盟通知,被命令向盧森堡補繳大約2.5億歐元(約合2.95億美元)的稅款。這樣亞馬遜也成為了最新一家在歐盟打擊不公平稅收安排過程中被處罰的美國科技公司。

  谷歌釋出系列智慧硬體

  日前,谷歌在秋季新品釋出會上,相繼釋出了Pixel 2、Pixelbook、Google Home、Pixel Buds、Clips多款硬體,涵蓋了手機、PC、音箱、耳機、VR、運動相機,這讓谷歌變得更像一家硬體公司。與這一系列硬體同時釋出是谷歌新戰略:AI為先。

  (2017-10-07)


  前段時間媒體報道貧困學生為給心儀女主播打賞,不惜偽裝成富二代,甚至在是花光父母積蓄後透過貸款十幾萬元來維持打賞,而父母卻在家吃低保。這一事件發生不僅引起我們對貸款和借貸平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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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在小編看來,這種外表虛榮實則心理自卑的年輕人不少見。特別是當下收入差距和就業壓力增大,會因此造成很多普通家庭的年輕大學生在心理上既失落又缺少安全感。而為了彌補落差,有些人會極力掩飾偽裝自己,為攀比手機,為追求奢侈詐騙同學等,甚至不惜用虛擬世界的一擲千金來獲得心理滿足。而那些讓年輕人眼紅的貸款平臺更是層出不窮,那麼小編這裡就分享一下經驗人士提供的一些弊端和一些選擇觀點僅供大家參考。

  既然目前網路貸款平臺存在嚴重製度漏洞,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可以把投資額度分拆成幾百至幾 千元不等的額度,然後分別借給不同的借款人。在借款人上可以多樣化借貸,比如分別借給個體戶,有網 店店主,事業單位員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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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當“穩賺不賠”的債主,先要練就火眼金睛,善於發掘優質的借款人。網貸平臺在釋出借款人的借款請求時,“選擇借款人就像選美,身世家底都要考慮。 ”原則上來說哪怕利息低一些,但只選擇資料翔實,並且有抵押或擔保的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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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我們上面提到的那位貧窮大學生當然也是不符合此型別的借款人。其實除了自知之明還需要的是選擇適合自己的貸款平臺捷創貸,捷創貸呢額度小的好處在於能夠限制借款人的慾望和降低換不上的風險。所以小編這裡還是想要告訴大家使用貸款平臺的同時更要擺正自己的態度,才不會誤入歧途!

  (2017-09-24)


  不知道是因為現在家庭都富裕了起來,在錢方面對孩子比較寬容,還是因為錢都變成了手機裡的數值。現在小孩對錢的概念是越來越模糊了。小編小時候對錢的概念十分清晰,5毛錢兩包唐僧肉(一種話梅肉乾零食),100塊錢就是200包,一萬塊那是想都不敢想的。

  而前幾日,四川的一個14歲的男孩,在暑假透過遊戲群瞭解到了某遊戲直播平臺,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裡,以網名“獨寵大乃敵”的身份,瘋狂打賞了一位王者榮耀遊戲女主播近16餘萬元。

  如果同是關注這位女主播的玩家,看著排名第一的大R玩家,可能會想:哇,土豪啊。可事實卻並非這樣,14歲的小彭並不是土豪也非富二代,父母是在廣東某服裝廠打工,夫妻倆省吃儉用,靠著每天縫千把條牛仔褲,十年來積攢了16萬元,錢平時都放在餘額寶內,而小彭知道父母的餘額寶密碼。就這麼把父母的血汗錢通通的花出去了。

  如果說小彭的16萬打賞還存在著平臺主播誘導,觀看直播觀眾的彈幕崇拜等因素導致的。那麼接下來這位李女士家的熊孩子可就太沉迷於這款手機遊戲了。

熊孩子敗家打賞網路直播, 父母怎麼監管?

  在遊戲裡購買鑽石可以提升能力,跟更高級別的玩家進行遊戲,李女士家的熊孩子這麼說。同時在這一款遊戲中他共消費了220591萬.

  同樣是掌握了家長的支付密碼,李女士信用卡透支19餘萬,餘額寶中的2萬多被用完。事後李女士有教育孩子,孩子也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跟媽媽道歉了。可失去的22萬還拿的回來嗎?李女士聯絡了遊戲廠家,遊戲商說48小時內回覆,可李女士等了4個48小時還是沒等來答覆。這筆錢能拿回來的機率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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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如今,錢都變成了手機裡的一串數值,交易變成了動動手指,如此快捷便利的方式令孩子對錢的概念十分模糊,家長平時要做好金錢觀的教育,不僅是花錢的教育,更多的錢的概念,手機消費的概念更需要警惕與好好引導。直播平臺遊戲廠家更需要懷有一定的社會責任,雖說是主動消費,但對於認知能力低下的小孩子,各大企業更需要適當的監督與限制,不要昧著良心賺錢。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220591萬?

  網友“黑虎阿福”:廣大不管。

  網友“春日野穹”:然而廣電不管,國外的影片老是插手禁了

  (2017-10-01)


熊孩子敗家打賞網路直播, 父母怎麼監管?

  隨著網路技術的飛速發展,網路直播從去年開始,迅速地火了起來——各類直播平臺如同雨後春筍一般,“蹭蹭”地拔節瘋長。在這個過程中,網路直播的許多弊端也開始暴露出來。

  今年以來,新聞報道關於中小學生花天價打賞女主播的事情層出不窮。這類事件一經報道,就引起了大家廣泛而熱烈的討論。那些作為小孩子的父母們,紛紛擔心自家的孩子,會不會自家的孩子一時被女主播矇蔽,做出不可挽回的傻事。

  最近發生的一起天價打賞女主播的事件,就發生在幾天前:14歲的中學生小彭,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裡,前前後後一共打賞了女主播將近17萬元。殘酷的現實卻是這樣的——小彭的家庭只是普通的工薪階層,父母都在工廠裡上班,做著縫補牛仔褲的工作。

  這件事情發生以後,小彭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這16.6萬元是他父母一輩子的積蓄,現在卻被自己不理智地揮霍掉了。他覺得自己很對不起自己的父母,於是就去向女主播討要自己之前的打賞。當然,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這位可憐的少年無功而返,他感到非常地絕望。

  然而,這位女主播卻越發地尋釁起來——她在自己的直播平臺公開了小彭的個人資訊,任憑她的粉絲們對小彭冷嘲熱諷;小彭在粉絲們的謾罵聲中,體會到了人生的艱難和無助,也為自己之前的荒唐的行為,留下了悔恨的淚水。

  女主播的這種“傷口上撒把鹽”的行為,讓許多的網友覺得這位女主播欺人太甚!小彭由於涉世未深,不幸誤入歧途,個人家庭財產受到了巨大的損失。然而,這位女主播卻沒有絲毫的一點歉意,還把他人的隱私視為兒戲,讓小彭脆弱的心靈受到了二次傷害。

熊孩子敗家打賞網路直播, 父母怎麼監管?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條文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女主播的這種狂妄做法,她顯然是在把法律視為兒戲,把她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我們不禁要問,那些只會賣弄顏值的女主播,她們存在的社會價值是什麼?

  看到這類讓人悲痛的事件不斷髮生,我們不禁希望各類直播平臺能儘快出臺相應的規定,將直播納入正常的軌道上來,不要再讓那些“充滿惡意的女主播”成為葬送青少年大好前程的隱形殺手。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Δ´)!”:坑娃的爹,老子乾的事情讓娃娃去擋,真的好嗎?

  網友“U177385609”:我只想知道這事處理的結果,和這個女主播的現況

  網友“VW18081WV”:主播?換言之就是網路乞丐

  (2017-10-08)


  劉森律師

  歡迎點選頭像關注我們——律師評創業。

  摘要:未成年人大額打賞主播的事件屢有發生,相關款項可否返還?詳見本文的討論。

  標籤:未成年人,打賞,主播,隱私

熊孩子敗家打賞網路直播, 父母怎麼監管?

  近日網上盛傳一則新聞:一名14歲中學生在2個月內打賞某位女主播16萬元,幾乎花光父母的全部積蓄,之後該中學生的個人資訊被公之於眾,由此引發廣泛而激烈的討論。其實在此之前,類似的未成年人打賞事件已多次發生,例如“8歲男孩花光父母9萬餘積蓄打賞遊戲主播”、“13歲女孩花掉父母25萬積蓄打賞男主播”等新聞多次見諸報端。

  本文無意就上述事件的是是非非進行評說,僅從法律層面進行簡要理論分析,以便創業者從中吸取教訓。

  廣大直播業工作者們,本文僅是理論分析,如有錯誤或不合理衝撞之處,我們提前進行道歉,並歡迎評論和討論,以糾正我們的錯誤之處。

熊孩子敗家打賞網路直播, 父母怎麼監管?

  1.

  擅自公佈使用者的個人資訊,涉嫌侵犯隱私權

  如果新聞報道中提及的14歲中學生個人資訊被公佈一事屬實,則顯然有必要討論一下個人隱私問題。

  據不完全統計,關於隱私權的相關規定如下:

  (1)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第六十九條規定,“侵犯未成年人隱私,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2)

  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3)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也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

  根據上述規定:任何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否則將承擔行政處罰、民事侵權賠償等法律後果。

  在我們的《高鐵乘務員要求律師出示身份證被拒,該要求究竟有沒有法律依據》一文中,我們針對個人隱私與公共安全的平衡問題進行了討論。而在打賞事件中,似乎並無可與個人隱私問題並駕齊驅、需要平衡的因素。由此,我們可以毫不猶豫地、旗幟鮮明地提出,任何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我們認為,如果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被洩露,其社會評價可能將明顯降低,其以後的學習、生活也將受到長期不良影響,因此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其父母可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侵權責任法》等相關規定,要求披露者承擔行政及民事責任。

熊孩子敗家打賞網路直播, 父母怎麼監管?

  2.

  未成年人進行打賞,父母可否要求返還

  我們首先對“未成年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概念進行界定。據不完全統計,關於該等概念的相關規定如下:

  (1)

  《民法通則》第十二條規定,“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

  《民法總則》(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第十九條規定,“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顯然,無論是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還是按照前不久開始施行的《民法總則》的規定,14歲中學生都屬於未成年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只能獨立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以及純獲利益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應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否則即為無效的民事活動。

  本次事件中,14歲的中學生將16萬元鉅款打賞給女主播的行為,顯然屬於失去利益的行為,不屬於純獲利益的行為,也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其行為的性質、巨大的金額與其日常生活和學習需求不相匹配,在其法定代理人(父母)不予同意和追認法律效力的情況下,應屬無效的民事行為。

  在民事行為/合同無效後,根據《合同法》,因該行為/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因此,如不考慮證據因素,14歲中學生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向直播平臺成功討回16萬元打賞款項的可能性較大。

  至於14歲中學生曾經謊稱18歲成年人的情節,即便該情節屬實,我們認為其並不妨礙打賞行為的無效性以及款項的返還,至多可以降低平臺的過錯程度,減少相關賠償金額(如有)。

熊孩子敗家打賞網路直播, 父母怎麼監管?

  3.

  建議

  結合上述分析,我們對創業者提出以下建議:

  (1)

  創業者作為經營者,務必對交易對手的年齡進行核實,確保其已經成年,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其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也應確保其民事行為經其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

  創業者作為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務必保護交易對手的個人隱私,不得擅自予以披露,否則可能承擔行政、民事責任。

  (3)

  身為人父、人母的創業者,務必抽出更多時間關愛自己的孩子,並確保其健康且有節制地使用網路,保管好網銀密碼,杜絕孩子大額打賞事件的再次發生。

  對於類似的未成年人打賞事件,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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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告:

  1.

  本文是在理論上進行探討而已,僅供參考。這種探討有理論上的意義,對其他類似案件/事件也有啟發。我們的寫作當然有很強的目的性,不過不是某些讀者所稱“為了炒作”,而是為了普法及進行法律探討!這就算是我們寫作的正當性宣告吧。

  2.

  各位讀者,喜則品讀,不喜勿入,請珍惜你花在閱讀上的時間!我們歡迎針對具體問題進行深入討論,但不歡迎斷章取義和一味堅持錯誤直覺,鄙視無知的人身攻擊、謾罵和詆譭。

  3.

  某些讀者對於法律問題要麼漠視,要麼曲解,要麼想當然地進行評論,要麼進行人身攻擊,這是非常不健康的法律討論氛圍!一個能夠理性思考的民族,不該如此!

  劉森律師,北京金誠同達(上海)律師事務所。微信公眾號:律師評創業。微訊號:liusen448319857。

  附:相關判例和相關規定

  1.

  相關判例

  1.1.

  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2007)開民一初字第1841號案中提出,“本院認為,未成年人教育和保護應該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適用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頻道傳播A某受體罰、虐待的行為,淘思中心體罰、虐待A某並配合**頻道將體罰、虐待過程公開的行為,明顯降低了A某的社會評價,並對A某以後的學習、生活產生長期的不良影響,損害了A某的名譽。……擬判決如下:一、涉案節目立即停止播出,並不得以任何形式傳播;二、被告**頻道、某某在**頻道《女人故事》欄目播出向原告A某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的公告。播出的內容應事先經本院審查同意,播出的形式是在**頻道播出《女人故事》時在熒屏下方插播文字,每期《女人故事》不少於3次,播出的期數不得少於三期;**頻道如不自動履行上述行為,則由本院擬定道歉公告,在與**頻道節目覆蓋範圍相當的電視臺播出,費用由**頻道負擔;三、**頻道賠償A某精神撫慰金6000元,某某賠償5000元,並相互承擔連帶責任……”。

  1.2.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在(2011)長民二(商)初字第507號案中提出,“本院認為,……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進行的民事活動是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相適應,可以從行為與本人生活相關聯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為,並預見相應的行為後果,以及行為標的數額等方面認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該等法律規定均旨在保護未成年人之利益。本案中,原告B某簽約時雖已至十七歲,心智狀態已趨近成熟,但受讓桌遊店行為系與原告日常生活無關的商事行為,原告對該等行為尚不能充分理解並預見其後果。且三萬元價格對於在校學生而言,金額較大,顯然超出其獨立支配的範圍。由此,原、被告簽訂的合同不能被認定為與原告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該等合同亦未得到原告法定代理人之追認,應為無效。對於爭議焦點4,根據我國《合同法》之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2.

  相關規定

  2.1.

  《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第六十九條規定,“侵犯未成年人隱私,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2.2.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2.3.

  《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2.4.

  《民法通則》

  第十二條規定,“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5.

  《民法總則》(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第十九條規定,“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2017-10-10)


熊孩子敗家打賞網路直播, 父母怎麼監管?

  少年小彭瘋狂打賞女主播16萬,當小彭發現自己“闖禍”並對女主播說明事實後,該主播竟將小彭的個人資訊公佈在了主頁上。

  看到這條資訊之前,我還以為現在的未成年人只會在遊戲中亂花費。而今,我的錢包開始瑟瑟發抖。

  作為90後的我們,小時候可能偷拿過父母的錢去買零食、玩具……而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移動支付的流行,現在的00後小孩,不偷拿父母的錢了,而是偷偷使用父母的移動支付賬號在遊戲和直播中亂花錢了。

  在網際網路直播未火起來之前,大人們一直對網際網路讓自家小孩沉迷遊戲、荒廢學業一事痛心疾首。

  甚至在近年,小孩子使用父母遊戲賬號大手筆亂買裝備和皮膚的事情時有發生。

  國家文化部對此制定了《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騰訊在今年也推出了“騰訊成長守護平臺”幫助家長監控未成年人遊戲行為,並在2017年9月21日宣佈“未成年人不理性消費經核實一律退還”。

  然而,網路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是躲過了遊戲卻栽上直播。

  隨著全民直播的流行,未成年人偷偷使用父母移動支付賬號打賞主播的事情時有發生:

  “偷拿家裡還貸的錢,男童3天打賞主播2萬元”、

  “10歲男孩打賞女主播 4天花掉 6000元”、

  “8歲男童將家裡9萬元的積蓄用於打賞遊戲主播”、

  “女孩用父母25萬積蓄打賞主播”

  ……

  直播中粉絲打賞是主播們的主要盈利方式。

  父母對孩子的監管不到位是孩子在網路上亂花費的主要原因。

  但直播平臺魚龍混雜,缺乏有效管理的現象也是令人擔憂。

  有人說錢是少年自願打賞的,怪不得女主播,但這個女主播加了少年的QQ,並以男女朋友關係引導小孩打賞,且不說詐騙,一個未成年人對這個“溫柔的陷阱”該如何防備?

  然而,令人網友憤怒的是,女主播得知事實後,採取的措施是將小彭的個人資訊公佈在平臺,和粉絲一起嘲諷小彭。

  擅自將一個未成年人的資訊公佈在網路平臺,甚至群諷,這種素質的主播是如何透過直播平臺的稽核的?

  魚龍混雜的直播平臺對成年人來說就是一把雙刃劍,而對不諳世事、沒有辨別能力的未成年簡直就是一張魔爪,觸手可及,防不勝防。

  主播們希望得到關注、獲得打賞,看客們喜歡獵奇、窺伺他人的生活,平臺想要流量。

  看似大家各取所需,井水不犯河水。

  然而目前,很多直播平臺的管理稽核還不到位,對圖片影片的稽核還沒有成熟的技術,人工稽核效率太低,甚至有些直播平臺使用低俗的直播內容來為平臺引流,對主播們的註冊資質也沒過多限制。

  粉絲打賞原本是網友對主播們直播內容的認可和滿足自身情感需求的感謝,而到了一些主播身上卻變成一種變相乞討,甚至以各種低俗內容來吸引眼球。

  低俗內容成本低,操作簡單,迎合了部分網民的需求,但這不是直播平臺對低俗內容、主播資質管理不到位的理由。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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