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女子網上結識乾爹詐騙 這乾爹智商也是感人

    39歲女子網上結識乾爹詐騙 這乾爹智商也是感人

  女子侯某透過網路結識男子蔣某,並稱其為“乾爹”。侯某先後以修車缺錢、幫忙向警方“撈人”等為由,讓蔣某為其匯款,共計180餘萬元。昨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此案未當庭宣判。

39歲女子網上結識乾爹詐騙 這乾爹智商也是感人

  網上相識後設計騙錢

  侯某現年39歲,有前科,與蔣某經QQ相識。蔣某說要追求她,她就編造孩子生病等各種理由,騙取蔣某錢財。

  昨天上午,短髮、戴深色寬邊眼鏡兒、穿一身紅衣的侯某被帶入法庭。她現年39歲,有前科,曾於1996年9月、2010年8月,因犯盜竊罪、詐騙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

  蔣某以受害人的身份出庭作證,要求侯某賠償其損失。蔣某妻子也到庭旁聽。

  檢方指控稱,2012年8月至2014年10月,侯某透過QQ聊天,先後以修車缺錢、幫忙向警方“撈人”等名義,讓蔣某為其匯款,共計180餘萬元。檢方認為,侯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庭上,侯某供稱,她與蔣某經QQ認識後,蔣某說要追求自己,和自己處物件,還說要幫自己的忙。她編造過孩子生病、補辦駕照、離婚分財產需要律師費等各種理由,騙取蔣某100餘萬元。

  侯某的辯護律師認為,在180餘萬元中,除這100餘萬元外,其它金額沒有證據證明是侯某騙取。蔣某對侯某以“乾女兒”相稱,只要侯某說要錢,蔣某就盲目匯款,這助長了侯某屢屢要錢的習慣。此外,侯某的社會危害性較小,認罪態度好,能如實供述,故請法院考慮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量刑。

  盲目匯款“乾女兒”

  蔣某說,自己曾找侯某幫忙向警方“撈人”。但他漸漸發現,侯某隻是要錢,並不辦事,就到派出所報案。

  蔣某供述稱,他與侯某認識不久,侯某就以遇到急事為由讓他匯款,“每次在1000元至2萬元不等,共計180餘萬元”。匯款時,蔣某多是以現金形式,透過自動存取款機存到侯某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的賬戶上。也有些是透過銀行卡轉賬。

  蔣某稱,第一次匯款是在2012年8月,侯某說車壞了,要用錢修理,他給她匯去了500元。此後,侯某編造過孩子生病等各種理由要錢。

  2013年4月,蔣某妻子因醉駕被抓,駕駛本被吊銷。他問侯某是否有熟人可幫忙“撈人”。侯某自稱有一個舅舅,姓李,在交管局工作,可以幫忙將蔣某妻子“撈出來”。但他妻子仍然被法院判處拘役3個月。侯某又稱,可以找人將“乾媽”提前接出來,並以此為由,一直讓蔣某給其匯款。

  2013年7月,蔣某妻子被正常釋放。侯某又稱,能辦好“乾媽”被吊銷的駕駛證,依然讓蔣某給其匯款。

  從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8月5日,蔣某給侯某匯款共計63.57萬元。

  蔣某稱,妻子出來後,因為侯某沒有幫忙,他開始讓侯某還錢。侯某卻稱,因為鬧離婚,需要分割財產,她的錢都被凍著,解凍錢需要手續費。此後,侯某便以手續費為名,讓蔣某繼續給她匯款。蔣某又先後給侯某匯款33.41萬元。

  蔣某表示,每到自己給侯某匯款以後,侯某就以其他的理由推託。2014年10月,他最後一次給侯某匯款。他漸漸發現侯某隻是要錢,並不辦事,是個騙子,因而到派出所報案。

  從未見面被照片所騙

  侯某曾發給蔣某→張照片,蔣某覺得“很漂亮”。但照片上的人並不是侯某,這→點,蔣某並不知情。

  對於為何屢次匯款給侯某,蔣某回憶稱,因為侯某給他發過一張照片,“照片很漂亮”。

  蔣某稱,侯某比他兒子大不了幾歲,“她打電話時叫我乾爹,喊我媳婦乾媽,還說自己很有錢。”為了見到侯某,他先後跑過二三十次,“但一到地點,她就撒個謊跑了”。在庭審前,他從未見過侯某。他匯給對方的錢,也是自己向別人所借,因此才想讓侯某還錢。

  但是照片上的人並非侯某。對此,侯某辯稱,蔣某向她要照片時,她在外面,手頭沒有自己的照片,就把朋友的照片發了過去,“我們倆長得很像。”

  針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以及蔣某所講的匯款數額,侯某多以“我有病,在吃藥。以前的事兒記不清了”予以回應。

  庭審結束後,經主審法官劉礪兵允許,侯某同旁聽席上的母親進行了簡短對話,“照顧好你自己。”侯某對母親說,隨後被帶下法庭。

  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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