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溜進火車臥鋪
38歲男子在火車上性侵16歲少女事件敲響我們的防範警鐘。據悉,該男子趁16歲少女熟睡,盡然冒充女孩男友與其親熱,事發後當事人報警,法院判決有期徒刑5年。
在火車上睡覺安全嗎?近日,38歲男子在火車上性侵16歲少女事件敲響我們的防範警鐘。據悉,該男子趁16歲少女熟睡,盡然冒充女孩男友與其親熱,好在事發後當事人沒有忍氣吞聲,報警確認後,法院判決有期徒刑5年。
對16歲的曉晴來說,這是一列開往夢魘的列車。因為暈車,曉晴睡在了下鋪,男友睡在了中鋪。但列車行進中,睡夢中的曉晴突然發現有人鑽進了自己的鋪位,少女以為是自己的男友便沒有反抗,事後才發現是個陌生男子,事情暴露後男子還辯稱以為少女是自己媳婦。透過DNA比對,涉嫌強姦男子最終落網,而他的孩子只比曉晴只小4歲。據堅定,該男子性器官沒有進入,目前,該犯罪嫌疑人因犯強姦罪(未遂)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目前判決已生效。
此次事件提醒鐵路部門,應該提高安全保障措施的應該裝飾攝像頭應該有人巡查,更應該反思的是16歲女孩一點防備意識都沒有即使是自己男朋友也不應該在公共場合曖昧,有網友表示自己活該。
網友評論:
輝煌UV燈:未成年?那要是她男朋友做了,算不算強姦啊?法律不是規定,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不管她同意與否都按強姦論處嗎!
夏之烈焰:這種人渣,就該嚴懲。女孩子坐火車必須得留心,特別是單獨一個人。
v情迷潘帕斯v:正常人都這麼想 十六歲就如此放蕩沒救了,發生性行為居然眼都不眨一下,可見經歷的性生活不少!姑娘這生算是毀了!
大黃蜂飛行:經審查,確認許某在實施強姦的過程中,性器官並未完全進入。
SWEETT--甜:覺得判的太輕了,根本沒震懾作用。還有,不完全進入是什麼鬼,不是以接觸到做判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