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在市場購買的塑膠袋是不是符合標準,除了肉眼觀察之外,還有哪些科學鑑定標準?5月12日,朝陽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北京市塑膠製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對轄區集貿市場、小門店、商超等經營場所銷售的塑膠購物袋開展抽樣檢測,目前已抽取6組樣品。
據瞭解,抽取的樣品帶回後,技術人員將依據GB/T21661-2008《塑膠購物袋》標準要求,主要針對塑膠購物袋的厚度、寬度、長度等規格尺寸,感官、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等理化指標,漏水性、封合強度、提吊及跌落試驗等物理效能,以及標籤標識等內容進行質量判定。
朝陽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下一步,他們將根據檢測結果,對判定不合格產品依法立案查處。在當天的檢查中,執法人員現場對10餘戶主體進行待抽樣檢查,發現2戶未在塑膠袋顯著位置標註廠名、廠址的情況,屬地基層所對經營者現場發放《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立即下架,停止銷售。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王薇編輯/譚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