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鬥氣撞飛對方,鬥氣原因太可笑。“我剛走下車向警察示意,聽到背後一陣發動機的轟鳴,回頭的瞬間就沒有了知覺。”29日下午,王某躺在病床上,向筆者回憶起自己受傷的經過。
29日中午,王某的妹妹王小姐報料稱,她的哥哥駕車在孫文東路行駛時,因不滿吉某駕車突然變道超車而發生糾紛,兩人在馬路上驅車追逐數百米後,又下車發生鬥毆。在等候交警到場處理的過程中,王某被吉某駕車撞傷,身上多處骨折。
30日16:58分,市公安局東區分局官方微博發出訊息稱,8月28日中午,吉某(男,34歲,四川省人)駕車行至東區孫文東路某小區附近路段時,與王某(男,29歲,中山市人)因車輛通行問題發生糾紛。吉某故意駕車撞向王某,致王某受傷、車輛受損。吉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該局刑事拘留。
◎POLO司機王某
“他手持鐵棍,衝過來打我”
29日下午5時30分,筆者來到市中醫院住院部向王某一家瞭解情況。王某身上有多處外傷,左腿、右手和下巴裹有紗布。
王某及其女朋友汪某稱,28日中午12時左右,兩人駕駛一輛紅色POLO經過孫文東路齊東路段,車速約為40公里/每小時。
“這路段只有兩條車道,其中一條又畫有停車線,停滿了汽車。我靠外車道行駛,在經過農商銀行附近時發現,後面有一輛黑色的奇瑞風雲2正從我右後方高速駛近。而此時我的右前方還有兩輛電動車,後面的汽車根本沒有鳴笛,也沒有減速避讓的意思,我只能夠緊急減速並打左方向盤避開。”王某說。
“那部車超越我之後,還急剎了一下,幸好我及時剎住。短時間內對方的兩次莽撞讓我置於險境,這瞬間點燃了我的怒氣。”之後,王某一路鳴笛一路追趕了對方數百米。
“追到車管所附近,他再次突然剎車,我從右側避開急停在了他的右前方。我下車準備找對方理論時,也發現他正在下車,手上還拿著一根半米長、拇指粗的鐵棍。”王某回憶,“我還沒有開口,他已經衝了過來拿棍打我。”
衝突中,王某奪下了吉某手中的鐵棍,吉某又跑至附近的窗簾店拿起一根約兩米長的鐵棒,之後兩人一直僵持。在這過程當中,汪某不斷勸阻,並撥打110向警察求助。
“等了約幾分鐘,我看到有巡警的車駛近,就將汽車從馬路中間開走,停靠在路邊。我走上附近的公交站向警察揮手示意,突然聽到背後有一陣發動機的轟鳴聲,正在回頭檢視的過程中,我感覺整個人騰空飛起,並失去了知覺。”王某說。“對方肯定是故意的,我當時也站在旁邊,看到奇瑞突然加速向公交站撞去。”汪某告訴筆者。
王某的病歷顯示,他身上有三處骨折、兩處挫傷、右眼有異物以及多處皮外傷,未見其他傷勢。“醫生說,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恢復,還要做兩三次手術。”回憶起發生的糾紛,王某感嘆:“是公交站臺的臺階救了我,也慶幸當時穿的也是拖鞋。如果沒有臺階的緩衝,拖鞋抓地力也較弱,恐怕我的傷勢會嚴重得多。”
◎奇瑞司機吉某
“並非故意撞人,誤將油門當剎車”
29日下午6時許,吉某及其妻女攜慰問品來到現場探望王某,但被王某一家拒絕。王某表示:“一切按照法律程式處理,我們各自承擔應當的責任。”
“我並不是故意的,當時看到交警也是想靠邊停車,但因為被對方打蒙了,頭腦模糊才錯將剎車當油門。”吉某告訴筆者。
吉某自稱是一名書法作坊的老師,當日上午完成工作後正回家吃飯,“我家就在事發地點不足200米的民居,這條路我經常走,因為在上下班時間,車開得也不是特別快。”
與王某敘述的不一致,吉某稱回家路上他根本沒有超車,只是在發現後車頻繁鳴笛後才停車。“我是聽到後面的車不斷按喇叭,才第一次發現那輛紅色POLO的,一路上我沒有超過他的車。當我停車準備檢視情況的時候,發現對方車上下來兩個人,所以拿起伸縮棍才敢下車。我的身板比較瘦弱,伸縮棍是姐姐送給我以作防身的。”據筆者觀察,吉某身高不足一米六,身材算不上高大。
“下車後,他(王某)不斷挑釁我,讓我打他。我一時氣憤就準備用棍子掄他,可是剛揮手就被他奪去伸縮棍,其後他一路追打我,我逃至一五金店後隨手拿起一根鐵棒跟他形成對峙。”吉某稱,“看到警車到來,我也準備將車停在路旁,但上車後才發現十分頭暈,可能是由於剛才被毆所致。模糊當中等我反應過來,已經把他撞倒了。現在想來應該是把油門錯當成剎車了。”
吉某的妻子則稱,事故發生後吉某立刻致電家人。“我倆母女趕到現場後,發現吉某神志很不清醒。我們一家三口和王某一起坐上了救護車。”吉某的妻子稱,“救護車只有一個床位,當時躺著的是我丈夫,王某是坐著的,我丈夫被打得非常厲害。”
據瞭解,28日中午,吉某一家被送至開發區源田醫院,王某則被送至中醫院。28日下午,吉某已經出院並協助交警進行事故調查,現場所見,吉某身上有一兩處外傷及淤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