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惱羞成怒持刀傷人 法院判決死刑緩期執行

  中國蘭州網8月23日訊息 被懷疑行為不軌後,男子惱羞成怒,持刀將一人砍死,一人致傷。昨日,蘭州中院公佈該案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男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森林與被害人趙某財系永登縣通遠鄉曉林村薛家鋪社鄰居,李森林常年在紅古區打工。

  2016年8月23日16時30分許,被告人李森林乘坐計程車回到家中,趙某財家人因懷疑趙某財兒媳李某蘭(聾啞人)與李森林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遂即去李森林家中對質,趙某財與妻子劉某珠在對李森林責罵的過程中還對其施以拳腳,李森林母親見狀跪在地上懇求趙某財夫妻放過李森林。被告人李森林掏出隨身攜帶的單刃匕首在趙某財胸部捅刺後,又持刀追趕劉某珠和其兒媳婦錢某蘭,在院門外被路人奪下匕首,勸回家中。

  被告人李森林返回家中後發現趙某財躺在地上,即從房間拿出一把菜刀在趙某財的頭項部砍切,並持菜刀將被害人趙某財的孫女小趙砍傷。經法醫鑑定,趙某財系被銳利砍器砍擊頭部、項部及被銳器刺破肺臟、心臟致大失血死亡;小趙右肩部皮膚裂傷,屬輕微傷。

  蘭州中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森林因鄰里矛盾,持刀捅刺、砍切被害人趙某財,致趙某財當場死亡,又持菜刀砍傷未成年人趙某,致其輕微傷,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懲處。被告人李森林不能正確認識和處理矛盾,持刀殺害被害人,主觀惡性較深,手段兇殘,犯罪情節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論罪應對其判處死刑。鑑於被害人對案件的引發有過錯,被告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罪行,本案又系鄰里矛盾引發的犯罪,可酌情對被告人李森林從輕處罰。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合理部分應當予以賠償。

  為保障公民生命權不受侵犯,懲罰犯罪,判決如下:一、被告人李森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二、被告人李森林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48206.13元。(記者 許沛潔)


  離婚後淨身出戶,心存不滿,竟意欲與前妻同歸於盡,於是持刀前往前妻家,將前妻母親及前妻殺死後,又試圖自殺未果,然後打110報警自首。昨天下午,潘某故意殺人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34歲的潘某家住奉賢,初中畢業後又讀了夜校,曾在百加得公司工作。3年前與衛某結婚,不曾想僅僅兩三個月後,兩人的婚姻就亮起了紅燈。在磕磕碰碰地維繫了一年的婚姻生活後,兩人最終於2015年7月辦理了離婚手續。由於潘某是淨身出戶,雙方婚姻維持的時間又不長,此後,兩家還為彩禮的退還問題產生了糾紛,潘某在庭上表示,自己和衛某是經他人介紹認識後在一起的,但兩人婚後感情不太好,對方嫌自己不給家用,而自己也的確只在婚後第一個月給過前妻錢。“剛結就離,想著就窩火,所以想跟她同歸於盡。”潘某說。

  這個念頭一直環繞不去,在案發前一個月,離婚後又無業的潘某就買好了一把水果刀,2016年7月4日上午6時許,在附近徘徊了一陣的潘某攜帶水果刀來到衛某家裡,先在一樓樓梯口遇到衛某母親,因對方叫了一聲女兒,潘某不容分說就持刀刺向對方胸部、頸部等處,並致其死亡。然後又跑到3樓,又持刀刺向在衛生間剛洗漱完畢的衛某,潘某說,“她當時只是問‘為什麼要這樣’,以及說‘不要牽連我父母’。”

  在潘某敘述殺人經過時,在附帶民事訴訟席上的衛某父親多次傷心地掉下了眼淚,並不時握緊拳頭,壓制自己的憤怒和傷心。而前來旁聽的被害人其他家屬也在庭下不時啜泣,以至於主審法官不得不要求家屬控制好情緒,不要影響庭審現場。庭後,被害人衛某的父親明確表示只要能依法嚴懲被告人,其他方面的賠償都可以不在乎。

  潘某連殺兩人後,也想一死了之,於是持刀割腕自殺,未遂後,他又試圖用切割液化氣皮管的方式自殺。在兩次都沒有成功後,潘某走到衛某家的院子裡撥打110報警自首,並被隨後趕來的公安民警依法對他予以刑事拘留,並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批准於2016年9月28日被執行逮捕。

  在庭審過程中,對於公訴人列舉的事實、證據以及起訴的罪名,潘某都表示沒有異議。只是在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對於受害者家屬提出的喪葬費賠償和死亡賠償金的要求時,他表示自己不願,也沒有能力賠償,而這一表態也讓庭下他的親戚朋友發出無奈的嘆息。但辯方律師則表示,儘管被告人態度明確,但他的家人還是願意在合理的範圍內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

  在最後的陳述中,公訴方表示,儘管被告人有自首行為,但所犯罪行特別嚴重,犯罪手段極為惡劣,後果特別嚴重,實屬法不容從寬,因此建議法院對被告人依法予以嚴懲。辯方律師則認為,被告人有自首行為,同時到案後認罪態度良好,希望法院能酌情予以適當地從輕處罰。

  本案並未當庭宣判。

  (2017-07-22)


  近日,廣州市番禺區、黃埔區先後發生多人被刺傷案件,嫌疑人用刀具傷人,所幸受傷人員無生命危險。

  經偵查,犯罪嫌疑人為同一人,特徵為男性,年約25歲,身高約170釐米,體型較瘦,該男子處於流浪狀態。此前已在番禺區、黃埔區多次用刀傷人,但目的不明確,侵害物件不特定,刺傷人後就逃跑,活動方式不定,已發現有步行、騎腳踏車、搭乘公交行為。

  29日上午10時許,在廣州市公安局的組織指揮下,經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黃埔區公安分局、番禺區公安分局組成的專案組縝密偵查,連續奮戰,辦案民警在黃埔東路廟頭BRT公交車站,成功抓獲日前在黃埔區和番禺區故意傷害他人的犯罪嫌疑人唐某,現場繳獲水果刀1把。(王呂斌)

  (2017-06-30)


  昨天上午9點40分左右,位於定海人民南路16號的工商銀行定海支行營業部大廳裡,辦理業務的市民不多。

  其中,大廳門口,大堂經理徐臻正在向一名30多歲的女顧客介紹業務。

男子惱羞成怒持刀傷人 法院判決死刑緩期執行

  這時,一名20多歲的男子跑了進來,中等身材,穿淺灰色線衫和黑色長褲,褲腿卷至膝蓋處。

  “把卡全部拿出來!”男子突然衝到徐臻身邊,對女顧客出言恐嚇。女顧客嚇了一跳,愣愣地看著男子,以為他在搞惡作劇。

  男子說完話,卻並沒有搶奪銀行卡的意思,轉而徑直穿過右邊的自助區,順著樓梯上了二樓。

  這一幕,正巧被工行舟山分行現金營運中心維護人員邱衛東看到了。與男子擦身而過時,邱衛東瞥見,男子右側皮帶上彆著一把近十釐米長的刀具,“他腰間有把刀!”邱衛東告訴徐臻。

  雖然並不確定男子帶刀來銀行有何目的,但預感到男子來意不善,有生事嫌疑,徐臻馬上打了110。

  隨後,徐臻通知了營業部網點負責人,並與銀行的兩名保安聯動,第一時間疏散了幾名坐在等候區等待辦業務的顧客。

  到現金視窗搶劫 被瞬間制服

  男子上到二樓後,直奔市民卡辦理視窗。

  1號櫃檯前的椅子空著,男子走到櫃檯前,沒頭沒腦地衝女櫃員吼了一句:“你滑鼠不要再動了!”

  隨後,他轉向3號櫃檯,對一名正坐在3號櫃檯前看手機的男顧客吼道:“你把手機交出來!”男顧客抬頭看了一眼一驚一乍的他,並未搭理。

  於是,男子又火急火燎地下了樓。

  而邱衛東見男子行為異常,叫來同事何偉民作伴,正欲上樓尋他。

  他倆見男子穿過一樓自助區後,快步走向大廳的現金視窗,便立即跟上前去,伺機控制住他。

  銀行大廳的監控錄影記錄下了接下來的一幕:

男子惱羞成怒持刀傷人 法院判決死刑緩期執行

  眾人合力 男子被警方帶離

  在邱衛東、何偉民以及另一位保安的共同努力下,男子終於被制服。

男子惱羞成怒持刀傷人 法院判決死刑緩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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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從定海警方初步瞭解到,該持刀男子姓敖,20多歲,定海人,有可能是精神病患者,其多次因精神失常鬧事被扭送派出所

  來源:舟山晚報

  (2017-05-25)


  中國奉節網訊(記者 劉濱清)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觸犯了法律,都必難逃法網。近日,在奉節縣永安街道就發生了一起持刀入室搶劫案,犯罪分子雖然極力“偽裝”,但在經過警方不到24個小時的艱苦奮戰,犯罪分子終被成功抓捕。

  5月12日上午,奉節縣永安派出所接到一緊急報警電話,報警女孩稱:自己在家裡被一蒙面男子入室搶劫,錢和手機被搶。接到報警後,派出所民警就立即趕赴現場調查核實。

  “早上七點鐘左右,正準備出門上班的時候,剛一開門就有一個戴口罩的陌生男子衝進來,用刀威脅我,找我要錢,當時看到有刀我就很害怕,我就很配合他我就把錢拿出來給他了。”受害人李女士回憶稱。

  經過民警的仔細詢問後得知,犯罪嫌疑人因為發現受害人現金並不多,就將其受害人李女士的手機裡面的錢也透過微信的方式轉走了,手機也因此被帶走,並恐嚇受害人不能報警。在得知這一情況後,民警立即對案件進行了綜合分析研判,透過摸排調查,於次日凌晨成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

  案發後縣公安局立即展開調查,透過前期的線索收集、摸排,然後成功鎖定犯罪嫌疑人張某。

  犯罪嫌疑人在實施搶劫後,卻並沒有外出逃走,而是在城區某網咖上網,在網安辦的協助下,民警很快就確定了犯罪嫌疑人位置, 經過民警布控,5月13號凌晨7時許,嫌疑人張某終於被成功抓獲,經過突審,張某對其入戶持刀搶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犯罪嫌疑人張某持刀入戶搶劫的行為,已經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加重情節。”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一中隊民警譚元表示,根據此類案件,將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是沒收全部財產。

  記者在此提醒大家,君子愛財一定要取之有道,不論什麼原因,都千萬不要去觸碰法律的底線,否則必將受到嚴懲,遺憾終生。

  (2017-05-19)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3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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