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熟人騙18人,手段層出不窮太可怕。常常聽人說,這年頭傻子太多,騙子都不夠用了。但是其實很多時候是在現在的騙子方法手段層出不窮,真是讓人招架不住。
冒充熟人騙18人 手段層出不窮太可怕
“我是你的××,現在急需用錢”, 倆90後老鄉夥同一上線,利用這種冒充熟人打電話借錢的手法大肆行騙,3個月騙18人共計23萬餘元。今天上午,《法制晚報》記者獲悉,海淀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分別判處兩人8年和7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案情夥同他人詐騙仨月騙了23萬
23歲的邵某和24歲的王某兩人為老鄉。據檢方指控,2013年8月至10月間,邵某、王某夥同“傻村”等人(均另案處理),冒充熟人給被害人打電話,以急需用錢為名騙取18名被害人向指定的賬戶中匯款,並由邵某、王某將上述贓款取出。其中,邵某、王某兩名被告人詐騙金額共計23萬餘元。被騙者中包括在北京居住的人。
2013年11月,民警將邵某和王某抓獲,並當場起獲贓款現金9600元及涉案銀行卡95張。經核實,其中82張銀行卡為邵某和王某非法持有。檢方認為,被告人邵某、王某的行為應當以詐騙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刑責。
據邵某供述,2013年8月,有名自稱叫“傻村”的男子在廣東茂名市的酒吧遇上他和同村的王某,稱能介紹一個掙錢的路子,讓他們幫他取錢,每取一筆錢就給8%的好處費。
“傻村”先後給了二人20套左右的銀行卡和身份證。之後只要“傻村”給邵某二人打電話說哪張卡進錢了,他們就馬上去銀行取錢,好處費平分。
據王某稱,他一共幫“傻村”取過40到50次錢,共計約30多萬元,他大概掙了1.2萬。
兩人都表示不清楚“傻村”給的銀行卡是哪來的,卡的密碼也只有在取錢時“傻村”會提前告知。王某表示,他們知道錢是透過詐騙騙來的,“因為茂名市有好多人都乾電信詐騙的事,‘傻村’一說我就知道他也是幹這個的。”
這期間為了掙錢,王某還私下花3000元買了3套銀行卡,並寫了“取錢電話:××”的紙條貼在茂名市電白縣水東鎮的酒吧外面和一些電線杆上。
如果有人和他聯絡,王某就把買來的這三套卡的卡號告訴對方,對方如果騙成功了就會聯絡他去銀行取錢,扣除8%的費用之後,他再把剩餘的錢存到對方提供的賬戶上面。
王某利用這種方式,幫人取過三到四回錢,從中掙了900多元,這些情況邵某並不知道。
王某稱,他和邵某沒有冒充過別人的親屬或是熟人給人發簡訊或打電話,只是幫這些騙子套取現金,目的就是為了掙錢。
判決
兩人均構成詐騙罪
與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兩名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詐騙5名被害人的犯罪事實未提出異議,但對其他犯罪事實均辯稱沒有實施,同時認為自己持有的銀行卡都是“傻村”給的,並非他們有意持有。
法院認為,被告人邵某、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他人虛構事實騙取被害人財物,數額巨大,已構成詐騙罪;同時,兩人共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應與其所犯詐騙罪並罰。
關於被告人提出的並未參與指控的大多數犯罪的辯解及辯護意見,綜合在案證據和兩名被告人供述,能夠證實其二人長期非法持有大量他人銀行卡進行取現。且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中涉及的銀行卡最後均在二被告人處起獲,現有證據能夠證實二被告人夥同他人實施了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
綜上,海淀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處邵某有期徒刑7年半,罰金7萬元;判處王某有期徒刑8年,罰金7萬元,涉案贓款兩人共同退賠。
警方買“料”後實施詐騙團伙分工明確
據法制晚報記者瞭解,在公安機關公佈的48種常見電信詐騙犯罪手法中,“猜猜我是誰”、“我是你領導”這兩種詐騙手法最為常見,深受其害的人遍及全國。而據調查,這種詐騙電話幾乎都是從廣東茂名市電白這個地方撥出的,該地區因此被戲稱為“全國電信詐騙第一縣”。
警方介紹,詐騙分子將公民個人資訊稱為“料”。購買的“料”視其詳細程度和職位價格也會不同,比如老闆、局長或者高層領導的資訊價格就會貴一點,而包含了職位資訊的“料”價格也會高一點。
據警方介紹,這些詐騙團伙分工明確,互不聯絡。作案人員大多無業,老人和新人相互之間也會“傳幫帶”,並收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