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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寶涉虛假宣傳 “七連冠”廣告語終審被判賠償300萬

由 鍾離綺琴 釋出於 綜合

加多寶涉虛假宣傳

近日,王老吉和加多寶的一系列糾紛案件迎來第一個終審判決,王老吉起訴加多寶涉虛假宣傳,加多寶上訴被駁回,敗訴方加多寶將為“七連冠”廣告語付出300萬元的賠償。

王老吉起訴加多寶涉虛假宣傳案迎來新進展,27日,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舉行新聞釋出會通報,北京高院日前對王老吉起訴加多寶“七連冠”廣告語虛假宣傳案做出了“駁回加多寶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這是2012年廣藥集團勝訴王老吉商標仲裁案後,王老吉和加多寶一系列糾紛案件迎來的第一個終審判決,敗訴方加多寶將為“七連冠”廣告語付出300萬元的賠償。

加多寶曾釋出了“加多寶涼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廣告宣傳語。2014年12月,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定上述廣告語由於在表達上不真實、不恰當且遺漏了重要的資訊,構成了虛假宣傳,判令加多寶公司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王老吉300萬元。

判決出來後,加多寶不樂意了,隨後提出上訴,7月23日北京高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昨日加多寶方面回應稱,根據國家權威機構的報告顯示,在罐裝飲料市場,加多寶生產的罐裝涼茶自2007年至2013年,每年市場銷售份額穩居罐裝飲料銷量第一名,報告資料客觀真實。

但是法律不會偏袒某一方,在該案件一審中,北京三中院認為,“加多寶”品牌自2012年才開始被獨立投入使用,其品牌歷史尚未有7年之久,2008年至2012年中國行業企業資訊釋出中心的中國罐裝飲料市場銷售額第一名頒給的是“王老吉涼茶”,加多寶進行上述宣傳故意混淆和誤導消費者,讓消費者誤認為加多寶涼茶就是王老吉涼茶,構成了虛假宣傳。

據悉,包括改名案、怕上火案、紅罐裝潢案等,王老吉與加多寶有多個官司正在審理中,王老吉共向加多寶索賠近50億元。目前已開庭的案件加多寶均敗訴,王老吉已經勝訴10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