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千萬元話費,背後原因竟是這樣,1月20日上午10點半,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男子任某成為我國第一個因為偷取手機費而被判盜竊的犯罪份子。法院一審認定,他透過手機軟體惡意扣費,盜取手機使用者的手機費,合計金額高達6700多萬元人民幣。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以及處罰金400萬元。
近幾年,手機被偷偷扣費了這種現象讓人頭疼。這起案件是我國首例以盜竊罪入刑的手機軟體惡意扣費案。這標誌著,不法分子透過手機軟體惡意扣費行為,最終要接受刑法的制裁。
男子偷千萬元話費 背後原因竟是這樣
這起案件從2013年開始,就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歷時3年多,終於有了結果。
據檢方公訴,2010年11月,被告人任某、鄭某、汪某等人,成立了深圳市某科技公司,並收購7家SP公司,為科技公司提供SP扣費通道。
該科技公司利用電信運營商增值業務服務的監管漏洞,勾結或自行成立、控制具有移動增值服務資格的SP公司租借SP通道,勾結軟體方案商、手機制造商或內部員工在相關手機軟體中直接移植惡意扣費軟體。
上述被植入惡意扣費軟體的手機被銷售給不知情的消費者後,可透過開機自動啟動方式或消費者點選軟體連結圖示方式自動與該科技公司的後臺伺服器發生聯網,該科技公司後臺伺服器管理系統控制安裝有惡意扣費軟體的手機,在手機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自行發出扣費指令,即自動訂製收費簡訊或撥打IVR電話(無線語音增值服務電話),同時透過在手機介面遮蔽攔截掉電信運營商的扣費提示簡訊、設定投訴使用者“黑名單”等方法,達到在手機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動訂製增值服務,秘密扣取手機使用者資費的目的。
而一些相關公司的軟體工程師,明知植入的是非法惡意扣費軟體,仍然與該科技公司勾結,並最後來分取贓款。
經鑑定,該科技公司研發的軟體程式碼可實現行動通訊裝置(如手機)透過GPRS自動獲取網站指令,並根據其指令設定自動傳送、刪除簡訊或撥打電話等功能,使行動通訊裝置受遠端控制。2010年11月至2012年7月期間,該科技公司透過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等電信運營商的手機使用者終端分別扣取話費人民幣74779646元、8407341元。經鑑定:該科技公司透過惡意扣費軟體秘密竊取手機使用者的話費共計人民幣67269035元。
今天上午,該案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法院認定16名被告盜竊罪成立。第一被告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400萬。第二被告鄭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處罰金350萬。
其他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到緩刑不等,處罰金若干元不等。
為什麼是盜竊罪?
透過惡意扣費軟體秘密竊取手機資費,為什麼是盜竊罪呢?對此,辦案檢察官張娜介紹說,被告人透過植入惡扣軟體,遮蔽資費提示等手段,來非法盜取手機資費,其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系手段行為,竊取話費系目的行為,手段行為和目的行為構成牽連關係,因此涉嫌的是盜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