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離婚毒死兒子怎麼這麼狠心?!一步走錯終身錯令人唏噓。都說“虎毒尚且不食子”,但是湖南衡陽女子許夢瑤則用4包老鼠藥,強行毒死了自己的親生兒子,原因是與丈夫離婚後擔心兒子在夫家受虐待,於是對其下毒手。近日,此案一審宣判,許夢瑤獲刑15年。
女子離婚毒死兒子 怎麼這麼狠心?
據瞭解,許夢瑤初中畢業後跟別人學習發藝,早早地踏入社會賺錢。2009年,經別人介紹,許夢瑤認識了前夫陳原(化名),高大帥氣的陳原很快捕獲許夢瑤的心,兩人很快成為了情侶。然而,由於兩人外貌及性格的差異,兩人的感情產生裂痕。
陳原嫌棄許夢瑤個子矮,偶爾還因言語不和對其拳打腳踢。此外,陳原的父母也不喜歡許夢瑤,常勸兒子另尋她人。儘管遭遇重重阻撓,許夢瑤和陳原於2010年6月結婚。但是,婚後兩人的感情更加惡化。
由於婆媳關係緊張,許夢瑤懷孕後回孃家生孩子,夫妻兩人基本處於分居狀態。今年2月,許夢瑤與陳原協議離婚,兒子歸陳原撫養。但戴前夫接走孩子前,許夢瑤極度後悔,擔心兒子在夫家會受到虐待,於是買回來4包老鼠藥,泡水給兒子喝,還強行將藥水灌進兒子嘴裡,導致其死亡。
作案後,許夢瑤投案自首。近日,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許夢瑤有期徒刑15年。接下來,許夢瑤將會在牢獄裡度過漫長的歲月。
不得不說,許夢瑤真是太傻了。因擔心兒子受虐,她大可選擇其他的方式,比如拖延時間等,將兒子留在自己身邊,何必要將親兒毒死?
或許說,從許夢瑤與陳原相識開始便註定是一個錯,兩人不合卻便要結合在一起。她一步踏錯,結果步步錯,婚姻沒了,兒子沒了,自己也受牢獄之苦。